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解决途径

作者&投稿:徭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纠纷调解 仲裁法 》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土地承包 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程序简单,有利于实现纠纷的及时解决,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所有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申请调解、仲裁之前,当事人都可以自行和解。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调解的程序简便、灵活,并有利于实现双方的相互谅解,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所有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前,都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3)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相对于向法院提起 诉讼 ,仲裁的程序也比较简单,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因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如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诉讼解决方式与其他几种纠纷解决机制相比,最大的特征在于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介入其中,具有强制力和终局性,因而是处理绝大多数纠纷的最后屏障。 二、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 农村土地承包法 》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以村委会自治的过程当中,使得村民们对于国家的很多政策根本就没有法制上的意识,特别是农村 集体土地 的使用留下了很多棘手的问题,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而引发的纠纷,更多的情况下还是在于由乡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介入进行调解,要从根本上把有些村民脑海中认为土地就是自己的这种意识进行改变。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哪些途径~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途径如下:1、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人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采取家庭承包、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法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自主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和在一定范围内处分经营的用益物权。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应承担义务如下: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可以当事人双方协商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农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如果都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关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上诉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怎么处理
答:解决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

土地纠纷的四种解决途径是什么?
答:③无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依据。④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等案件。受理机关如发现上述问题仍然进入处理程序,将很可能使自己陷入尴尬境地。具体办案人员如果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应及早回避。当事人如对《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

村集体土地与个人的纠纷如何处理
答: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3、妥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土地延包后,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搞招标发包的,要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归谁管辖?
答: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能够看出,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纠纷的解决方式有4种: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 。法律并没有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由政府确权处理。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如何解决
答: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 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答:为了维护我们党二十多年来在农村建立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新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必要为这些纠纷提供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纠纷如何处理
答:家庭承包是为保护每一个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让他们公平享有社会资源;而其他方式承包体现的是效率原则和主体多元化,意在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司法解释第20条在规定一地数包纠纷处理原则时,首先在原则上将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以优先保护。对于均未依法登记的,因主张权利的各人均系依据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答:发包方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且流转期限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收取产生的纠纷,应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承包方已经一次性收取了流转价款,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二)流转价款为...

如何处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答: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要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它方式流转的,要报发包方备案。流转合同当事人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合同鉴证。3、妥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土地延包后,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搞招标发包的,要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