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杀论? 涂尔干自杀论中的利己主义自杀和利他主义自杀是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西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自杀论》 (Le suicid)
埃米尔·迪尔凯姆的社会学著作。1897年在巴黎出版。作者在书中批判了以个体心理学解释自杀现象的传统理论,建立了用社会事实的因果关系分析自杀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自杀有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 4种类型 。迪尔凯姆在书中运用了社会统计的方法,特别是以统计交互表格的形式 ,展现了大量的经验资料 ,用以说明自杀现象受到民族、自然环境、性别、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程度等社会事实的影响 ,从而建立了社会事 实的因果关系。这一大胆尝试,结束了西方社会学中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该书成为社会学经验研究的经典著作。迪尔凯姆对自杀类别的区分及解释,还为西方社会学的异常行为研究奠定了基础。
迪尔凯姆的《自杀论》探讨的主题与其说是自杀的类型和归因,不如说是社会影响个人的方式。他的理论的基础是:第一,群体的自杀率和非社会因素无关;第二,社会是超乎个人的客观存在,社会与“个人的加总”性质完全不同,它不从属于个人,相反的,它约束个人,管制个人,对个人的行为产生极大影响。正是社会客观的气质和集体倾向决定着这个社会的自杀率和其他许多特点。

一、人类——一个不合群的群体

康德在《实用人类学》一书中说:“在一切其他任凭自己决定的动物那里,任何个体达到了它的全部使命;但是在人那里,至多只有类才能这样:以至人类只有通过在难以预见的许多世代的一系列进步才能奋力达到它的使命;到那时对它来说目的还仍然在期望之中,但是希望达到这一最终目的的趋向经常受到阻碍,然而绝不可能完全倒退了。”

人类比其他任何动物都更需要团结合作和群体支持,没有人类社会中横向的合作和历史上纵向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当今世界发达的人类文明。人类的具有延续性的文明绝对不可能是由人类的某个个体单枪匹马的创造出来的,任何一个个体相对于社会来说都显得太渺小,没有能力对整个文明做出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任何推动社会变化的力量都是由互相合作的群体所施予的。共同合作的需要使人类之间产生了集体化合群化的倾向,但同时每个人自身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天生就有脱离群体的个体化孤立化的倾向。人们除了将时间花费在社交活动,也需要独自思考,返回自己的内心世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社会,而每个人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脱离社会。叔本华比喻,一群人就好比在大冷天里互相依偎着取暖的一群豪猪,如果为了取暖互相之间靠得太紧,就会被彼此的刺刺伤,但如果互相离得太远,又会遭到寒冷的威胁。因此豪猪们只得一直挪动,直到找到一个既不寒冷,也不会被刺伤的平衡点。可见,在社会化和个体化之间的寻找平衡点,对人类有重要意义,失衡会对个人造成伤害,严重的失衡是导致人自杀的原因。

二、社会与个人

迪尔凯姆认为,人类群体的自杀率主要取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对个人的管制力。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呢?社会是否只是个人的加总呢?社会如何对个人施加影响?它对个人的影响究竟有多大?社会约束在个人身上起作用的界限是什么呢?

安德烈.辛耶夫斯基在他的《合唱中的一个声音》中说:“我过去一直认为,我们生存的地方是一个岛,但是现在我发现,它是一个洲,一个大陆,由这里居留的,来到这里又离开的人们组成,由生者和死者组成。因此这个岛在长大,扩展到很远的地方。”

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社会的定义。社会是一个正在长大的岛,它由生者和死者——历史上曾在这蓝色星球生存过的所有人和他们留下的痕迹组成。关于“社会是什么”这个问题,迪尔凯姆在《自杀论》中写道:“社会并非只由个人构成,它还包含一些物质的东西,这些东西在共同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行为有时具体化到成为外部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物质基础上这样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从外部影响我们的,……同样的看法也适用于那些凝聚着信条或戒律的明确公式,如果这些信条或戒律以某种约定俗成的形式外在的固定下来的话。”社会意识一旦外化为具体的信条和戒律,它就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真实事物。因此社会并不只是个人的加总,它还包括许多外化的稳定的真实事物。确实,没有个人就不会有社会,但是在现实中,是社会影响和制约着个人,而不是个人自觉地塑造社会。个人往往是被动的收到社会的约束和管制,“大多数人不是把社会想象成个人的本性在向外发展时自发地采取的形式,而是想象成一种局限他们和他们所竭力反对的敌对势力。”

不可否认社会是个人的联合,只有在这种联合完成之后社会才显现出来,但这种联合并不只是简单的量的相加,而是深刻的质的改变。就像无意识的细胞联合后成为智慧生命体那样,个人联合而成的社会的集体思想、意识状态和单个人的思想有质的不同。因此,社会对个人来说是客观的,外在的,是一种制约和束缚。
综上所述,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它外在于个人,它是一股“实在的,有生命的和活跃的力量”,它并不从属于个人,而是支配个人,管制个人。

三、社会如何决定自杀率

迪尔凯姆认为自杀的类型分为三种: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和反常自杀。

利己主义自杀发生的原因是个人太脱离社会,个性太强。社会中个人和群体的关系很疏远,个人所处的群体内聚力太低,使个人偏向于自我孤立,离群索居和自由思考。这降低了人群对自杀的免疫力,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自杀就是利己主义自杀。在共同信仰坚定的宗教社会中,信徒所共有的,传统的也是必须遵守的一系列信仰和教规构成了人们之间牢固的集体化状态,这对自杀的预防是十分有效的。但科学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信仰之后,人们不可能人为的重新确立这种信仰,只有反省才能指导我们的生活。个人反思加剧了个体化的倾向,利己主义自杀的发生也变得更普遍。

如果个人所处的群体内聚力太强,以至贬低了成员的人格和个性,使这个群体中的个人只作为群体的一部分存在,而不能作为独立的个人思考和行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自杀,是利他主义自杀。因为自杀者是为了实现群体的利益履行自杀的义务而非自杀的权利。利他主义自杀发生的原因是个人太融入社会,个性太弱。这类自杀经常发生在军队,宗教团体等群体观念非常强的地方。利他主义自杀又分为三种:义务性利他主义的自杀,非强制性利他主义的自杀和强烈的利他主义的自杀。迪尔凯姆认为:“在这些不同的形势下,这种自杀(利他主义自杀)和利己主义自杀形成最鲜明的对照。一类自杀和粗野的道德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观念认为只涉及个人的东西毫无价值;另一类自杀则,和文雅的伦理观念联系在一起,这种伦理观念把人的个性抬得如此之高,以至再也不能处于次要地位。因此这两类自杀之间存在极大的差距,这种差距把原始民族和最开化的民族区分开来。”

第三种自杀类型——反常型自杀发生的原因是社会对个人感情和活动的调节失衡。个人的感情和活动是由个人的欲望和欲望受到满足的程度决定的。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地位,尊卑观念,个人价值衡量在一定时期内都是相对稳定的,这些因素的稳定使个人的欲望水平相对稳定,穷人虽然一日三餐饥饱不定,也仍然可以和酒池肉林的富人相安无事的比邻而居。但这种稳定状态一旦被打破,无论打破这种状态的是社会经济的衰败或是繁荣,都会对个人的感情和活动的稳定性造成很大冲击,欲望得到满足的预期和欲望实际得到满足的情况不相符,这将使社会自杀率大大上升。

自杀论是一部从宏观角度透视人类特点的的社会学著作,它的杰出之处不仅仅在于将社会视为一个客观的外在于个人的整体加以解释和研究,它所采取的调查研究逻辑,精当的定量统计方法,都是使其成为不朽名著的原因。但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其中关于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论述。人们在社会中生活,从生到死都与社会发生联系,但许多人都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之憾。这部书为我们认清自己所生活的社会提供了一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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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论就是盲目的自大论
不要认为了解别人 何况是自杀的人
自杀不成功的人 写不出自杀论
自杀成功的人 没能力写出自杀论
自杀论就是装·B论

活着没劲,又没勇气了解的人装-B之说



《自杀论》是迪氏的一部重要社会学著作,它和《社会分工论》内容十分密切,也可以说,它是《社会分工论》的续篇。因为在《社会分工论》的最后一部分已对社会分工而引起的社会病态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所谓自杀,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
埃米尔·迪尔凯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一位著名的社会学家。1882年,他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先后在桑斯等地许多中学任教,1885-1886年赴德国游学,深受德国实验心理学创始人冯特的青睐。回国后到波尔多大学任社会哲学讲师,后晋升教授。1896年,他创办了《社会学年刊》。1902年,他根据社会学研究的不同对象,把社会学分为一般社会学、宗教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犯罪社会学、经济社会学、道德社会学、社会形态学、美学社会学等。同时,他还给社会学下了定义,认为它是一门以比较的方法研究各种社会制度和社会过程的科学。
【目录信息】

导论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第二章 自杀与正常的心理状态、种族、遗传
第三章 自杀与自然因素
第四章 仿效
第二编 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
第一章 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的方法
第二章 利己主义的自杀
第三章 利己主义的自杀(续)
第四章 利他主义的自杀
第五章 反常的自杀
第六章 不同类型自杀的各种形式
第三编 作为一般社会现象的自杀
第一章 自杀的社会因素
第二章 自杀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第三章 实际的结论
附录

《论自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论自杀》一书的研究重点是对自杀现象进行因果分析,即寻找导致自杀现象的原因。
(1)关于研究对象的说明
①自杀的定义。在杜尔克姆的社会学方法论思想中,十分重视对研究对象下操作定义,把它作为实证研究的第一步。那么,根据什么外在特征将自杀现象从一切死亡现象中区分出来呢?杜尔克姆根据其一贯立场,反对以不能为研究者直接观察到的当事人的内在动机(自愿或不自愿等)为区分依据,而主张只根据当事人的行动与结果这两个外在特征来下定义。这样,凡是当事人自己采取直接的或间接的、积极的或消极的行动,达到了预期死亡结果的情形都算作自杀。
②个人自杀事件与自杀率。社会事实是群体及社会层次上的特有现象,自杀能否算作一种社会现象呢?很显然,自杀是一种个人行动,是个人面临某种特定情景时,在某种特定心理状态驱使下而采取的一种选择。导致个人自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个人的动机、性格和遭遇。对这种现象怎么能避开个体的和心理的解释而进行社会学解释呢?杜尔克姆通过将自杀率与个人自杀事件进行区分而解决了这一问题。自杀率与个人自杀事件分属于社会与个人两个不同层次。
社会学感兴趣的只是自杀者在某一群体或某一社会中所占的比例,即自杀率。而自杀率是一种只能以群体为其基本单位的社会事实。
③选择自杀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杜尔克姆之所以对自杀现象作了深入的探讨,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这是由杜尔克姆一贯的理论兴趣所决定的。这一理论兴趣表现在力图说明社会团结状态的变化,探明社会危机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自杀现象就是社会危机现象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次,对自杀现象进行社会学分析,为杜尔克姆提供了一个向学术界证明自己方法论原则优越性的绝好机会。杜尔克姆相信,如果对自杀这种与社会事实似乎距离很远、而与个人特征关系十分密切的现象,能够避开其他各种非社会因素的解释而成功地运用社会学解释,就能有力地确立社会学方法的威信,说明社会学可以在其独特的方法论原则基础上成为一门独立科学。
此外,还有一个更具体的原因是,有大量的官方统计资源可以直接利用。
(2)直接影响自杀率的社会原因
杜尔克姆首先反驳了各种以非社会因素解释自杀现象的理论,从而通过间接证明的途径确立了以社会事实解释自杀现象的基本原则。然后他进一步分析社会现象中哪些基本要素影响着群体的自杀率,即寻找决定群体自杀率的直接原因。
(3)失范型和宿命型的自杀
杜尔克姆不同意把经济危机看作是自杀率变化原因的这种解释。他认为,人们的幸福或绝望与经济现象没有必然联系。
为了解释经济危机期间自杀率上升这一现象,杜尔克姆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假设:失范状态引起自杀率上升。
失范状态能够导致自杀率上升并不意味着规范对人的约束越严格,人们就越满足、越幸福。人们承受规范的约束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了限度,规范的约束反而会变成一种压抑。如果人们一举一动都受到限制,自己没有丝毫选择的自由,那么整个生活就会涂上一层宿命的色彩。这种规范过严的状况,会引起宿命型自杀比率的上升。离婚率对女子自杀率的影响为这一理论命题提供了证据。
对于宿命型自杀,杜尔克姆没有展开专门讨论,只是顺便地提到了。因此许多研究者并没有把它列为一种自杀类型。
正如利己型和利他型自杀率可以由社会整合不足或过度来解释一样,失范型和宿命型自杀率可以由规范过宽或过严来解释。
(4)自杀理论小结
通过对各类自杀现象的详尽研究,杜尔克姆建立了完整的自杀理论。他通过对自杀现象的考察发展了关于个人生活必须依赖于社会群体的基本观点。个人只有得到来自社会群体的有效的和适度的支持,才能获得生活的意义或生命的价值,因此,一定的社会支持发挥着遏制自杀倾向的社会功能。

在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中,利己主义自杀和利他主义自杀是两种不同的自杀类型。
利己主义自杀是指个体在无法从所属群体获得支持的情况下,过度强调个人的自我,并以此为理由拒绝承认其他不符合其个人利益的行为规则。这种自我中心的表现导致个体与社会关系的脱离,并且社会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制止。
与此相反,利他主义自杀是个体将自我融入到群体中,或者个体的行为集中点在他自身之外,也就是他人在先,个人在后。这种自杀有时表现为一种义务性的行为,涂尔干称之为义务性利他主义式的自杀。例如,某些文化中的老者或病弱者的自杀,或者在家庭成员去世时家庭主妇的自杀,这些都可以被视为利他主义自杀。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涂尔干的相关著作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什么是自杀论?
答:自杀论是一部从宏观角度透视人类特点的的社会学著作,它的杰出之处不仅仅在于将社会视为一个客观的外在于个人的整体加以解释和研究,它所采取的调查研究逻辑,精当的定量统计方法,都是使其成为不朽名著的原因。但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其中关于社会与个人关系的论述。人们在社会中生活,从生到死都与社会发生联系,但许...

自杀论怎么去读?
答:四三论一书中如何论证自杀并不是有非社会因素造成的,而是一种社会现象,迪尔姆首先从社会学的研究角度如发给自杀下了严格的科学定义,区分了他杀和自杀的界限,自杀的定义为人文,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死亡叫自杀,针对先前和知识界对于自...

自杀论采用什么研究方法
答:自杀论采用自杀率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联系的研究方法。1、一种是社会整合程度过低时大量产生的所谓利己型自杀(egoisticsuicide),这种社会情境下的个体独立性鲜明而突出,但群体生活则被置于无关紧要的位置。2、一种是社会整合程度过高诱导的利他型自杀(altruisticsuicide),这种情况下的自我又成了集体的附...

涂尔干的核心著作和社会学的思想观点是什么?
答:1、早期形式主义阶段:《社会分工论》(1893年);2、早期综合阶段:《社会学方法之规范》(1895年)、《自杀论》(1897年);3、过渡阶段:《个人的代表性及集体的代表性》(1899年)、《道德教育》(1902-1903年)、《道德事实之测定》(1907年);4、新的总立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

如果活的不快乐,那死是解脱么?
答:也就是说,自杀也是一种严令禁止的杀生行为。佛陀在《大正藏》卷二中开示:“若有舍此身,余身相续者,我说彼等则有大过。”(P348页上)杀生罪过极大,《梵网经》云,凡生者皆为我父、我母,故杀生即杀父母。因此,自杀无异杀父杀母的极大罪过。据《大智度论》载,无论如何勤修福德,若未遵守不杀之戒,亦将失...

《自杀论》里面“拉马丁笔下的拉斐尔式的自杀”和“伊壁鸠鲁式的自杀...
答:前者是“为他性自杀”后者是“为己性自杀”

为什么曹操给荀彧一个空碗荀彧就自杀了?空碗是什么意思?
答:再来看服毒自杀论。服毒自杀论主要看怎么解读。大部分的人认为曹操送去的那个空碗是让荀彧自尽,但笔侠不这么认为,让人自尽的方式有很多种,毒酒、短剑、白绫什么的,为什么曹操要选择一只碗呢?也许,我们走入了一个误区,我们一心以为荀彧挡住了曹操的颠覆汉室之路,所以荀彧必死。曹操没有别的选择了么?有,曹操想劝...

suicide是什么意思
答:suicide意思是 1、n. 自杀;自杀行为;自杀者 2、adj. 自杀的 3、vt. 自杀 4、vi. 自杀 suicide读音是 英 /ˈsuːɪsaɪd; ˈsjuːɪsaɪd/ 美 /ˈsuːɪsaɪd/ 短语:1、Suicide 自杀自杀论轻生自取灭亡 2、GOODBYE...

可以推荐一些类似《自杀论》的自杀与社会学研究类的书籍么?_百度...
答:《自杀论》是社会统计学的鼻祖,社会调查与统计的书多得很,找找吧。

父母无能,北京穷人怎么活
答:你在惩罚你父母吗?一个家庭 或者更大点 一个城市 想在 一夜翻身可能吗?如果你能让一个城市或一个县乡 一夜之内做到 垃圾分类处理的话 我就以实际行动的方式 赞同你所说的话吧。P.S. 建议你去看看《自杀论》它可以说是一部社会学的优秀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