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是否适格由谁举证? 行政诉讼中清算组作为原告是否适格

作者&投稿:说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按实际情况,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是适格原告诉讼主体,所以,行政诉讼原告是否适格,由原告自行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营业期间,该商住楼27层的居住户共九家,以其营业噪声超出国家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他们的休息生活为由,以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颁发给甲经营卡拉OK厅的证照,并提供了环保部门在其中两家(二和三层楼住户房内)监测到的该卡拉OK厅排放的噪声数据和结果,证实确已超标。
[分歧]诉讼中,被告提出,另七家住户没有提供受到该卡拉OK厅排放的噪声损害的证据材料,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更不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指向的对象,因此不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该七个原告则认为,其起诉的是被告的作为行政行为,他们无须举证证明自己是否与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只要认为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便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有权对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谁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上也产生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应由该七家住户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是否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该案中另七家住户不是被告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指向的对象。他们要以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提供证据材料证明他们与乙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才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才可以对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另一种意见认为该七家住户是否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理由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要具备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只要符合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条件即可(行政作为的条件)。该案中原告起诉的是被告的作为行政行为,且认为被告作出的给某甲颁发经营卡拉OK厅的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休息生活,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其无需举证证明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本案被告如果认为另七家住户不具备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也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作者:石城县法院 熊贤福

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举证责任吗?~

在行政诉讼中不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举证的(这就是举证倒置)。由行政机关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否者承担败诉的后果。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行政诉讼原告是否适格由谁举证?
答:按实际情况,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是适格原告诉讼主体,所以,行政诉讼原告是否适格,由原告自行证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

行政诉讼立案后举证是哪一方负责
答:行政诉讼立案后被告应该对其行为作出一系列的举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并提供一系列的证据和依据,原告也应该对自己举证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在诉讼案件中,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一、行政诉讼立案后举证是哪一方负责 l、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

行政诉讼由谁举证
答:法律分析:由被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当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人是谁
答:行政诉讼举证责任人是被告人,民事诉讼举证人是原告。大家只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进行举证就可以,如果超过了举证时效,一般就不会在进行受理。如果没有进行举证,会默认对方自动的放弃举证权。 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和民事诉讼举证负责人是谁 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答:【答案】:行政诉讼中,原告只承担起诉责任,即仅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而被告则承担案件的主要举证责任,即需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下列两点需要原告注意:(1)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除非被告应当...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答:行政诉讼举证的规定如下:(1)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补充证据期限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

行政诉讼谁先举证
答: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 举证责任 ,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

环境行政诉讼应当由谁举证?
答: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

行政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答:行政诉讼的举证应该由被告人进行举证;民事诉讼举证人应该由原告进行举证。民事的举证期限是不得少于三十天;行政的举证期限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一、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举证由谁负责 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答: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