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两年前处罚过的吸毒工作人员,如今又解聘是否合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者怎么处理

作者&投稿:能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里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吸毒人员对单位造成的影响问题。你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吸毒,本身已经违反了公职人员的相关条例。公安机关对你处罚的时候,单位的就应该解聘你。这是公务员条例明确的规定,你作为公职人员: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连一点自律精神都没有,怎么能混在公职人员的队伍中。


摘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单位如何处理,就要看单位的不同性质了。

    单位工作人员吸毒如何处理?

    一、行政机关或者参公事业单位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的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所以如果是国家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在编人员吸食毒品的最轻为撤职,最重为开除处分。

    二、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的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即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的最低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严重的可以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三、普通企业

    如果是对非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普通企业工作人员吸食毒品处理的,则情况复杂一些:a、若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对吸食毒品的处理规定,则按相关规定的来;b、若单位规章制度对吸食毒品没有规定,吸食毒品人员没有触犯刑法相关罪名。则对该类人员的处理不能比照前述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食毒品的处分进行处罚,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第6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规定对单位吸毒人员简单开除了事,否则被开除的吸毒人员一旦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所以对普通企业员工吸食毒品的处罚(不涉及犯罪的)只能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从操作层面上说就需看规定有吸毒处罚情节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主要看该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3种情形;规章制度是否有效主要看该制度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9条规定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三要件。

    综上虽然吸毒人员被处罚是咎由自取,但对其处罚也要师出有名,罚当其“罪”!

    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这种解聘算合理。因为工作人员吸过毒。一读在我国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事业单位会与他解聘。

接受过处罚的吸毒人员。不应该进入事业单位。像这种已经有前科的人。就是单位就就是不合理的。所以。什么时候解聘都是合理的。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者怎么处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的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所以如果是国家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在编人员吸食毒品的最轻为撤职,最重为开除处分。
二、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的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即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的最低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严重的可以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三、普通企业
如果是对非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普通企业工作人员吸食毒品处理的,则情况复杂一些:a、若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对吸食毒品的处理规定,则按相关规定的来;b、若单位规章制度对吸食毒品没有规定,吸食毒品人员没有触犯刑法相关罪名。则对该类人员的处理不能比照前述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食毒品的处分进行处罚,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第6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规定对单位吸毒人员简单开除了事,否则被开除的吸毒人员一旦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所以对普通企业员工吸食毒品的处罚(不涉及犯罪的)只能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从操作层面上说就需看规定有吸毒处罚情节的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主要看该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3种情形;规章制度是否有效主要看该制度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19条规定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三要件。
综上虽然吸毒人员被处罚是咎由自取,但对其处罚也要师出有名,罚当其“罪”!
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事业单位对两年前处罚过的吸毒工作人员,如今又解聘是否合理?
答:这里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吸毒人员对单位造成的影响问题。你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吸毒,本身已经违反了公职人员的相关条例。公安机关对你处罚的时候,单位的就应该解聘你。这是公务员条例明确的规定,你作为公职人员: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连一点自律精神都没有,怎么能混在公职人员的队伍中。

工作人员有吸毒前科,工作单位有权辞退吗,有何法律依据?
答:工作人员有吸毒前科,就是触犯过刑法,对于犯刑法的政审一般是通不过的,对于事业单位辞退很正常,企业单位一般是怕这样的员工会出问题,一般也不敢留用。

事业单位可以开除吸毒职工吗?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可以开除吸毒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

有吸毒史对单位有影响吗
答:吸毒史只能作为案底,只要不吸毒都不会对单位有影响,只是对个人影响大,外出很受限。

有吸毒案底的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吗??
答:事业单位考试最后要进行政审,本人、直系父母、直系子女、配偶,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根据我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事业编职工吸毒判刑六个月会被开除吗?
答:事业编职工吸毒判刑6个月的话,这个肯定是会被开除的,因为你吸毒判过刑的在公司里面相对于对公司而言会造成一个不好的影响,所以说基本上公司不会愿意再收留这一类,更何况你还是因为吸毒是主动的,而不是说被动的。

求大神帮我解答 两年前有过吸毒案底 现在想去北京打工,可不可以呢...
答:一般用工单位不会查档案案底的,除非国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有吸毒贩毒拘役前科的能到事业单位上班吗
答:因贩毒被捕,判处五个月拘役,这些会影响你到事业单位上班的,可能被开除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有吸毒案底的,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吗
答:任何人都可以报考,但是即使吸毒人员分数合格,但是也不予录用的。事业单位考试最后要进行政审,本人、直系父母、直系子女、配偶,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例如: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公告如下,吸毒的违反(二)、(八)不符合条件。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

有过吸毒行政处罚进事业单位转正能转正吗单位会发现吗怎么发现的
答:根据现行规定,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已经不存在临时工转正的可能性,如果要成为正式编制人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法条链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1、第二条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