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单位在项目工程中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

作者&投稿:一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建设分包者,直接施工,
有点像分销商

代建工程的主要应用模式~

采用设计·施工或EPC交钥匙承发包模式的优点是: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减少项目的成本和工期。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业主可得到早期的成本保证。其缺点是:业主无法选择设计人员;设计可能会受到施工者利益的影响,由于主要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因而可能工程的造价较高。 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托管)模式,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与服务。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使项目管理分为了两个层次,即代建管理和施工管理,政府工程合同保证相应分为代建合同保证和施工合同保证。我国代建制试点中的三种合同模式从我国各地进行代建制试点的情形看,在采用招标方式选定代建单位之后,都需要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明确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代建合同成为监督、考核、评价代建活动和对代建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可以说,代建制就是一种合同制。 代建合同有三种模式。 上海、广州、海南的代建制试点采用这种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此委托代理合同模式的实质,是委托代建单位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行专业化组织管理,并代理委托方采用招标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 特点: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单位不是合同当事人;项目投资资金的管理权仍然掌握在投资人(项目法人、项目业主)的手中。 优点:可以实现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和对公共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的政策目的。 缺点一:相当于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自己作为建设单位包揽项目工程建设,然后将项目工程分配(划拨)给使用单位,将政府投资变成了公房分配,不符合改革政府投资体制的政策目的。 缺点二:使用单位不是合同当事人,难以发挥使用单位的积极性,甚至使用单位不予协助、配合,增加工程建设中的困难。 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这种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代理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代理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此指定代理合同模式的实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指定代建单位作为使用单位的代理人,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行专业化组织管理,并代理使用单位采用招标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 特点:投资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是合同当事人;投资和资金的管理权掌握在使用单位手中。优点:可以实现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和实现公共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的政策目的。 缺点一:投资和资金的管理权仍然掌握在使用单位手中,实际上未对现行投资体制进行任何改革。 缺点二:投资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是合同当事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选定代建单位后,实际上不可能对项目投资资金的运用和工程建设施工进行有效监督。 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这种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北京市是由发改委(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武汉市是由政府指定的责任单位(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浙江省是由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三方代建合同,除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还明确规定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权限和义务:对代建单位(受托人)的监督权、知情权;提供建设资金的义务。使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代建单位(代理人)的监督权、知情权,对所建设完成的工程和采购设备的所有权;协助义务、自筹资金供给义务。 优点:可以发挥三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实现三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可以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三种合同模式的差别三方代建合同模式,与第一种委托代理合同模式和第二种指定代理合同模式的差别,集中体现在代建单位的权限上

是建设单位的代建方,出资方其实也可以算是建设单位的,就是说出资方和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是一家的时候,他们是一个联合建设的关系,所以出资方也算是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范围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

工程中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咨询公司、监理单位区别
答:管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管理单位是行政部门。咨询公司:咨询公司是帮助企业和企业家,通过解决管理和经营问题,鉴别和抓住新机会,强化学习和实施变革以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独立的、专业性咨询服务机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第三方监理的具有经营性质的独立的企业单位。2、职责不同 建...

代建单位在项目工程中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
答:建设分包者,直接施工,有点像分销商

在一个工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各起什么作用?
答:建设项目五家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审查单位(也称审图单位):建设单位是业主,就是出钱搞建设的单位。业主具有一切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当然是在法律法规和合同之内,合同也受法律保护),业主是老大。监理单位是业主委托对工程进行专业监管的单位,三个忠于:忠于业主;忠于国家的法律...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
答:合同关系,二者地位平等。职责要看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建设方主要职责是提供必须由建设单位来完成的工作或便利,施工单位方主要职责是受托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并交付建设单位。1、2 两条中的建设单位的很多工作也就是职责可以委托绿化带监理和施工单位,具体职责要看合同的约定。3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 同样是...

区别一下开发商 施工单位 和建设单位
答:二、开发商由于其一般也是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所以往往也具有建设单位的身份。但建设单位对其来说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身份,工程项目建设只是其房地产生产经营的一部分活动。另外,开发商一般都属于企业单位,具有法人身份。三、建设单位就是工程的投资方,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

建筑施工项目中参建方有哪些,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参建单位是指参与某项工程项目建设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所有单位,一般包含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担任不同角色,并承担相应义务及责任。 1、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投资人,也称“业主”。 2、勘察单位:是指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从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和岩土...

项目部,工程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概念和之间的关系
答:施工单位在接到一个项目后(中标后),会组建一个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总工为主的领导班子,负责工地的具体日常运营工作,项目部一般会成立“四部一室”即工程部、经营部、质安部、物供部、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开展。其中工程部是最“辛苦”的部门,工作杂,多。负责工地现场所有的工程事宜和相关...

开发商和建设单位是一个概念吗?
答: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

建设单位如何有效在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
答:四、控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费 在工程招标时,可将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应的费用作为工程招标的一个内容列入招标文件中,让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及其相应的费用。在实际施工时,只有实施了投标书中的承诺并起到了预期的效果,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才能支付相应的安全措施费。上述方法与直接将“安全...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在整个工程中 有哪些职责?
答:10名公职人员被追责。据悉,在建工程“湖畔里”项目坍塌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97.55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因在屋面钢结构设计上存在重大错误,且未按经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图纸施工,是一起典型的因为设计质量问题而引发坍塌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直以来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