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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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第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应当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三防十要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电力施工"三防十要"内容:
"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十要"反事故措施:
第一条 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第二条 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第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第四条 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第五条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第六条 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第七条 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第八条 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第九条 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第十条 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法律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基础施工应从杆塔三盘的埋设、铁塔混凝土基础的浇制等方面的安全考虑编制措施,如三盘下设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基坑内安装混凝土基础钢筋骨架时的安全以及使用和清扫混凝土搅拌机械时的安全事项等。
2、杆塔组立是线路施工中的重要工序,也是比较容易出现不安全情况的一项工作。因此,在编制杆塔施工的安全措施时,应考虑电杆焊接、杆塔组装和螺栓紧固方面,对杆塔组立工作所用的工器具和施工机具的安全要求。
3、在编制安全措施时,应从沿线的地质结构和基坑的挖、填方式方面考虑。如防止深坑内向上抛土回落伤人,防止坑壁坍塌,开挖泥水坑,冻土坑及挖坑遇到地下埋设物时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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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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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由谁监管
答:国家能源局。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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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电力企业具体负责、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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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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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要点?
答:一、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确认重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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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18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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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