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买房,写我名字以我名义贷款,会有风险吗? 男朋友做金融买房子的,他信誉有问题,他要我贷款买房子,房子写...

作者&投稿:佟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要知道婚前财产和债务是一样的,在离婚后归原有人。就是说离婚后,房子是他的,债务是你的,当然你能获得的是房屋升值的一部分的一半。
我还是给你一点资料你自己看看你有没有风险吧。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借条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三)债务的清偿
1.共同债务的范围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2.债务的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
也许你现在显得很大度,可真要到离婚那一步,财产的争夺是肯定会的,因为不仅是钱的问题,而是争那个气的问题,无私的付出与最后悲惨的结局之间的落差,你绝对不会象现在这样看的开。我遇到这样的人和事太多了,相信我。
所以还是做个财产公证吧。

以我从业8年的经验告诉你,你风险是有的,但比你男友小,你的风险是万一你男友以后不要你了,不去还贷款了(你们贷80万每个月还款额应在5000左右),你也没能力还的话,银行会来找你主贷人的麻烦,催你还款,实在还不出的话就把你房子拍卖查封了.房子虽然名字是你们两个的,但真正的产权人是银行.你们不还清所有贷款的话没有处分处理这套房子的权利.你男友这样做主动权都在你手里,他想卖要征得你同意.其实他这样做说直接点就是先送你个首付款,但听上去好象送了套房子给你一样.还有一点要看他让你做主贷人的意图是什么,通常这种情况是你男友以前曾经购买过住房导致现在贷款审批不下来或者是贷款成数过低和利率偏高又或者你的公积金多得用不掉才会用你名字贷比较合算点,如果他以前没有买过房子大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去贷嘛,何必多此一举呢?表示诚意让你上产证就可以了,不必一定要做主贷人才可以的哦.也许我们大家都多滤了别把人心想得那么黑暗嘛,呵呵.实在不行让你父母打你们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咨询一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么.补充回答:也可以的,这要你的下家配合你做转按揭,就是把你的贷款还剩多少直接转给他就可以了,或者有人一次性付款更省事了,你拿人家的钱去还贷然后再过户哦.楼主放心吧没什么问题的

相当于这个房子归你,你男友挺难得啊,不过你也不要占人家的便宜,写你们两个的名字吧,也向他表明一下你的诚意。
这样有好处是你们俩个人的,有风险也是你们两个人的。

虽然这个我不懂,但我个人认为还是有风险的;很多事情都无法预计;
不过挺佩服你男友,难得,可以买房写你的名字;
楼上说的好建议,写你们俩的名字;

没有风险 100多万的房子 80万的贷款 你说那个多 写你名字那是你男朋友人好 估计是想给你一份无言的保证 也可以说是承诺 因为他要离开你的话那就是20多万的损失 不爱你的话不会这么做的 呵呵 好好珍惜啊

和男友两人买房,以我名义贷款,有无风险?~

是有其他风险,如果你们分手,房子两个人分,钱是你还,将来打官司,房子也未必归你,因为还有其他理由,比喻说,你要证明借的钱是买房子,还有首期是你付?你要处理好问题,为什么贷款不写两个人的名字,要写你的名字?这是诚信问题,如果他是为了将来,应该两个人承担,不是要你一个人背上这个责任,希望帮到你

家里人谨慎是对的,你男朋友让你贷款买房,首先房产证上只能写你一个人的名字,不能把你男朋友也加上,毕竟是以你的名义贷款买房,保险起见只能写你的名字,另外如果要加你男朋友的名字,你要想清楚,以后万一你们分手了房子怎么分,到时候还可能闹到法院去,想问题想全面了,就算感情再好也低不过岁月变迁。

朋友贷款买房用我的名字,贷款还没批下来,购房合同也没签,可以终止...
答:首先,可以终止。第二,朋友买房用你的名字意味着房产证是你的名字,贷款能否批准不能确定。第三,既然是你贷款,如果银行批准了,以后每个月都要你来偿还贷款,否则将影响你的信用。最坏的话可能会被起诉。银行起诉追偿欠款,朋友起诉主张房屋产权。所以,这个风险还是要考虑好,最好是停止。

朋友用我的名义买房子会有什么坏处
答:不建议这么做。影响如下:1、你们之间的协议,和银行贷款没有关系,如果用你的名义贷款。那么发生的纠纷,银行只会找你,然后你自己找你朋友打官司去。2、如果他不按时还钱,不良的信用记录是记在你名下的,以后你贷款买房或者办理信用卡就会很困难。3、你在帮他贷款买房以后自己买房就算第二套,首付5...

未婚,帮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房(首套房),有哪些风险?
答:2、他不还款,而你又不还款,导致你的个人信用会产生不良记录,影响你以后贷款。3、你现在是首套房,如果真的是以你的名义购买,你朋友也按期还款,虽然不会产生其他纠纷,但会影响你自己日后买房,享受不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二、对于你朋友的风险就是:1、房子以你的名义购买,到时你不愿意过户给他...

别人要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子 对我有什么影响么
答:实际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风险。而且还有一些人借名买具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因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违反国家政策,即便双方签订借名协议,此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登记人在借名给他人购房时,也承担着借名人以自己名义购房和贷款后,若不及时按揭还款,还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朋友以我的名义贷款买房,对我有什么影响
答:那房子在法律上是属于我的 银行贷款买房条件: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请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有当地常住房口;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提出借款申请时,在...

朋友想借用你的公积金买房,是你名下,月月给你还贷钱,你会同意吗?
答:而且法律对你没办法的。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是朋友,这个风险太大,需要谨慎。谁都没法预知十几二十年之后的事,何况楼市是时刻变化的,他借用你的名额买房占用你的名额不说,还占用你的公积金额度,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是有限制的,首套房多少,二套比例就低多了而且限制也多,如果你到时候也需要买房那就...

亲戚想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两年后再过户给他,对我会有影响吗?_百度知 ...
答:亲朋好友每月还贷是否正常立即取决于你的个人征信优劣。征信不我用多讲,大家都应该知道它的重要性。之后自身购房贷款或者申办信用卡都要查询个人征信。有贷款不还的风险性,亲朋好友是使你帮助贷款买房子,亲朋好友假如不还,金融机构找的不是你的亲朋好友反而是你。不必惦记着说,金融机构把房屋拿走就可以...

...贷不了款,可以以我的名义贷款,写两人名字吗
答:有影响,楼上的有乱说。你是按揭买的房子的话,在没有结清所有贷款前,房子的他项权是在银行那里,这个时候房子不能加人,交易,赠予……你们又未婚,不存在隐性共有人。

别人用我的名字买房 又拿房子贷款 不还怎么办
答:1 如果您说的是真实的,那么我很佩服用您名字买房子的人!恭喜您了,用您名字买的房子,哪肯定就是您的(因为房本的名字就是您的名字)建委只看房本! 可以去打官司您肯定赢!2 针对不还款的问题很严重 不还款 你在银行的信誉度下降,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再银行贷款,或申请信用卡!(即使用...

别人贷款买房子写我的名字可以吗
答:买房是不可以写别人的名字自己贷款的,贷款买房产权人和贷款人必须一致,道理很简单,如果贷款人还不起贷款了,按照正常的流程银行是可以申请拍卖房子的,但是如果房子不是贷款人的话,银行就没有直接财产可以进行处置了,虽然可以申请执行其他财产,但不一定足以抵扣房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