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跟用工单位签任何协议,出了事情找谁?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

作者&投稿:刘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首先,外包性质的合作,一般而言您就是在您的用人单位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安排,外包的合同金额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外包协议直接支付给承揽单位。而劳务派遣则是在用工单位工作,听从用工单位的安排,用工单位将您的工资报酬直接支付给您,或者通过派遣公司支付给您。据此,在费用支付的金额上是完全不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人力资源公司从其业务上而言,是不可能从事外包业务的。据此,律师认为,您与人力资源公司和用工单位之间,就是劳务派遣关系。如对该种劳动派遣关系存在争议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其次,如您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您的用人单位即人力资源公司主张权利。如果用工单位侵犯您的权利的,还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权利。再次,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据此,津贴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据此,您有权要求人力资源公司将相关差额部分支付给您。如单位拒绝,您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我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和现在工作的企业发生纠纷可以告他们吗?~

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和现在工作的企业发生纠纷,派遣合同中,你与实际用工单位是没有劳动关系的。
如果是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你可以告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审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五章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一、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有的地方性法规甚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要按应得失业保险待遇的2倍进行赔偿。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五、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六、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七、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比如广西的规定是给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上海的规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给予单位罚款处罚。
八、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_百度百科

和中介签了合同没和厂里签
答: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属于劳务派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的情形,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签合同,与工作单位不需要单独签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

劳务派遣签了合同没给劳动者违法吗
答: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劳动者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无论根据什么理由,公司也无权将属于劳动者的合同文本拘留,因为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员工,就可能会存在不给员工缴纳各种应该缴纳额保险,使得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劳动...

单位签了派遣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答:综上所述,单位签了派遣合同但是没给劳动者是违法的,只要单位签了派遣合同不给员工,劳动者必须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向其索要一份有效正确的劳动合同书。劳动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无...

不和工作的公司签合同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可信吗?
答:不一定是骗子,属于劳务派遣性质,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属于劳务公司的,不属于公司,现在这样性质的有很多,因为现在人员变动频繁,公司为了便于管理就不和个人直接联系,通过劳务公司来代为管理。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就是劳动者所产生的纠纷是和劳务公司发生,社保什么的也是由劳务公司交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与劳动派遣公司没有接触确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怎么办
答:签完劳务派遣合同是可以违约的,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一般只要签订了合同就需要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如果无理由的违反,那么就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

我与中介签订劳动合同但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这样合法吗
答:首先收入会不同,和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职工在各个方面都会得到较优惠的待遇,而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的职工的收入则取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整体效益,一般而言都是收入较低。其次劳动争议的处理不同,如果和单位签订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其福利和待遇及争议处理都有一定保障。而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的话,该单位...

我是劳动派遣人员,但用人单位未跟我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答:劳务派遣不签合同违法,这是由于在法律之中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且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约定的劳动期限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法律分析是违法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签的合同不给我
答:正常来说,单位没必要隐瞒合同内容,如果合同损害劳动者权利,也属于无效条款。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是指劳务派遣机构受特定企业委托招聘的工作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机派遣其至企业工作;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

劳务派遣不需要跟用人单位签合同吗
答:劳务派遣人员与接收单位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关系(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派遣公司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劳动者已经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属于派遣公司的员工,不需要也不应该与接收单位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工非正式员工。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

用工单位不与派遣公司合作了
答: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