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职责是什么? 听说俞凌雄挺有名的?俞凌雄对社会做出了哪些贡献?

作者&投稿:陈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职责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
四 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录选人,经有关会议研究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同意后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依据是青海省慈善总会官网材料。

青海省慈善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海省慈善总会。(英文名称:Qing Hai Charty Federation英文缩写:QHCF)
第二条 本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动员社会力量筹募慈善资金,扶助弱势群体,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
第四条 本会接受青海省民政厅和青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本会会址:青海西宁。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业务范围:
一 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青海省慈善总会资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二 赈灾救助。承担赈灾援助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
三 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
四 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
五 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 交流与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同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
七 经省民政厅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
八 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
九 指导单位会员,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具备的条件: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热心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三 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四 本会创始和发展期间,对慈善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
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项;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经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报省民政厅审查并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 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经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 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 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三 审查各项提案和报告;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聘请高级顾问、顾问,授予特邀理事、荣誉理事称号;
五 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设置;
六 提出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报请理事会决定;
七 筹备召开理事会;
八 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
九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经省民政厅审查,并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 会的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省民政厅审查并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或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 督促、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确定需要由会长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
四 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录选人,经有关会议研究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同意后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募集的慈善资金必须专款用于社会救助对象,不得挪作他用。其他经费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日常经费支出。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财产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定期接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捐赠人和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章程,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30日内,经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并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 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本
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并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省民政厅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民政厅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会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会章程自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章程,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30日内,经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并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 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本
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并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办理注销手续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省民政厅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民政厅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会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本会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会章程自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慈善机构的名称~

答案 好评率: 0% 1、中华慈善总会 作为中国规模较大、扶助弱势群体最多的公益组织机构之一,自1994年4月在民政部老部长崔乃夫的倡导下成立,中华慈善总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总会章程,慈善总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每年召开一次。总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利息、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经费来源于创始基金增值部分、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政府资助、捐赠款利息、兴办实体的收入等。按照国家规定,从捐赠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共有团体会员108个,并与绝大多数团体会员合作开展多种慈善项目。据2002年一项资料显示,总会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总计9.8亿人民币,其中,善款5.4亿人民币,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共计4.4亿元。 2、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简称中国青基会)是以促进中国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事业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宗旨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它所实施的项目包括人们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护母亲河行动、中华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公益信托基金、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 在这些项目中,最主要、最有影响力的是希望工程。这是一项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公益事业,旨在通过筹款,资助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少年儿童获得受教育的机会。据统计,目前全国希望工程累计资助建设希望小学9000余所,累计资助失学儿童乐250多万名,援建希望网校130所。 3、中国扶贫基金 1989年3月成立时,中国扶贫基金是一个没有基金的基金会。那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没有从事民间扶贫工作的经验。通过多方联络,基金会努力争取海内外各界人士对扶贫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扶贫行列。 1996年——1999年,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基金会主要采用扶贫到户和开发式扶贫的工作模式实施了“贫困农户自立工程”、“科技扶贫”、“教育及医疗设施援建”等项目。 从1999年下半年起,中国扶贫基金会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这一年也是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二个十年的开始,这一阶段的工作方式是:通过项目援助、受援人参与等方式,帮助贫困社区的弱势群体改善生产、生活和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是经过中央人民银行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募集资金和物质,旨在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该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由正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及理事组成。理事会实行届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妇女基金会基金来源主要是第一,接纳海内外热心妇女事业的企业、社会组织、人士的捐赠;第二,国家政策允许的基金增值和服务收入;第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的增值部分必须用于基金的任务范围,基金的使用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目的、对象方式合法使用。 5、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有数据显示,中国有6000万残疾人,这些人就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服务的对象。 1988年3月15日成立,做为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全国性统一组织,她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其最高领导机构。其下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专门协会和各类地方组织。 残联的章程规定,其资金来源有五部分:社会各界(国内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政府资助、国际合作项目、创收和其它收入。据残联内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资金主要来源还是残联先申报,然后国家有关部委拨款专项专用。 6、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当时正值清朝末年,为救助日俄战争中受害的我国同胞而成立。1912年,中国红十字会正式成为国际红十字会的成员,1993年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它的职责较以前有所扩大。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人进行救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等。 中国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情况下五年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其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执行其决议。总会机关的常务理事组成执行委员会,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7、中华环保基金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为奖励首任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教授为环境保护作出的贡献,特别颁发十万美金作为奖金。这笔钱后来成为中国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民间基金会——中华环保基金成立的基础资金。并于2005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专门资商地位”。 1993年4月,环保基金正式成立,其宗旨主要是通过资助和奖励对中国环保事业作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的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及国际合作等各项环保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国内外热心于环保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捐赠;其他组织、个人的捐赠;国内外有关组织和友好人士的捐赠。 基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常务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理事会聘请若干国内外著名人士担任名誉理事长。 8、宋庆龄基金会 十大全国性慈善机构中,宋庆龄基金会是唯一以国家领导人名字命名的慈善机构。 1981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逝世,一年后,在宋庆龄逝世一周年的纪念日里,宋庆龄基金会成立。基金会成立后,宗旨集中体现为“和平、统一、未来”六个字,即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祖国统一,关注民族未来。 在机构上,基金会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在领导人员上,基金会设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由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秘书长为基金会法人代表。 募捐方法有三种:现金和现金支票,可以直接寄到基金会;股票、有价证券、产权契约,在住所住地的中国银行办理;各类物资,向基金会去信去电商处。 9、见义勇为基金会 作为指向性最强的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综治委、民政部、团中央等部委联合发起成立。成立九年以来,该会同有关省市组织了大量表彰活动,募集见义勇为基金7000多万元,发放奖励抚恤、补助慰问和助学金2000余万元。 目前中华见义勇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两年开一次全国性表彰大会,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抽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省上报的人员事迹进行评审;二,面对日常申请补助的见义勇为人员,由基金会办公会进行研究,看够不够标准、够哪一级标准,形成意见后报基金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审批,再对外发钱。 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千个市、县设有见义勇为事业组织管理机构,从事见义勇为工作的人员近万人。近十年来,各级见义勇为管理组织已募集基金十几亿元。 10、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促进会是1994年4月为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而发起的。以刘永好为代表的10位民营企业家在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议上联名倡议“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进而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间商会)发起下成立促进会。她是光彩事业的组织机构,是经由国家民政部注册的非营利社团法人组织,享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她以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为参与主体,包括港澳台侨工商界人士共同参加。 促进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下设常务理事会。促进会的经费来源一是会费,二是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人士的赞助,三是其他资助。 中华慈善总会于1994年4月正式登记为全国性的社会团体,1995年11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首届会员代表大会,总会具有协调和指导各地慈善团体的行业管理职能,是我国最大的综合性慈善组织。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遍及全国各地和海外华人社会,并与国际主要慈善机构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最早成立的慈善总会是吉林省慈善总会,它是于1993年初成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全国共出现了395家慈善(总、协)会募集资金能力也从最初的每年几千万元发展到了2004年的16.9亿元人民币,资助福利项目1545个。2005年,慈善组织有了新的发展,截至05年9月份,全国各级慈善组织已有731个,其中全国性的慈善总(协)会1个,省级慈善总(协)会30个,地级慈善总(协)会30个,县级慈善总(协)会499个。 目前省级(直辖市)慈善会有(不完全统计):山西省慈善总会,内蒙古慈善总会,辽宁省慈善总会,吉林省慈善总会,黑龙江慈善总会,浙江省慈善总会,安徽省慈善协会,福建省慈善协会,江西省慈善总会,山东省慈善总会,河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南省慈善总会,广东省慈善总会,广西慈善总会,四川省慈善总会,云南省慈善总会,海南省慈善总会,甘肃省慈善总会,青海省慈善总会,新疆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天津市慈善协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重庆市慈善总会。 地市级慈善会有(不完全统计):张家口市慈善会,石家庄市慈善会,承德市慈善会,临汾市慈善总会,呼和浩特市慈善总会,阿拉善盟慈善协会,赤峰市慈善总会,辽阳市慈善会,盘锦市慈善总会,鞍山市慈善总会,朝阳市慈善总会,本溪市慈善总会,延边州慈善总会,长春市慈善会,吉林市慈善总会,四平市慈善总会,延吉市慈善总会,龙井市慈善总会,晖春市慈善总会,敦化市慈善总会,佳木斯市慈善会,哈尔滨市慈善会,南京市慈善会,无锡市慈善会,南通市慈善会,镇江市慈善基金会,常州慈善协会,徐州市慈善会,淮安市慈善会,苏州市慈善基金会,姜堰市慈善协会,金坛市慈善总会,绍兴市慈善总会,杭州市慈善会,宁波市慈善总会,嘉兴市慈善总会,临安市慈善总会,台州市慈善总会,芜湖市慈善协会,马鞍山慈善总会,厦门市慈善会,南昌慈善总会,赣南慈善会,萍乡慈善会,九江慈善总会,济南慈善总会,淄博市慈善总会,曲阜市慈善协会,胶州市慈善总会,聊城市慈善总会,郑州市慈善总会,洛阳市慈善协会,汝州市慈善总会,新乡市慈善协会,武汉市慈善会,宜城市慈善会,宜昌市慈善协会,孝感市慈善总会,长沙慈善会,岳阳市慈善总会,湘潭慈善会,邵阳市慈善总会,广州市慈善会,汕头慈善总会,揭阳市慈善会,南宁地区慈善总会,桂平市慈善会,文昌市慈善基金会,成都慈善会,广元市慈善会,遂宁市慈善会,广安市慈善会,巴中市社会慈善协会,绵竹市慈善会,西安市慈善会,榆林市慈善协会,延安市慈善协会,天水市慈善协会,酒泉市慈善协会,石河子市慈善总会,克拉玛依慈善总会,和田地区慈善协会,哈密地区慈善总会,恩施自治州慈善协会,丽江地区慈善会。 县区级慈善会(不完全统计):河北省迁西县慈善协会,北京市崇文区慈善会,北京西城慈善协会,北京市宣武区慈善协会,天津市红桥区慈善协会,天津市武清区慈善协会,河北省滦县慈善协会,邢台市桥东区慈善会,赤峰市巴林右旗慈善会,宁城县慈善总会,赤峰市松山区慈善总会,安图县慈善总会,汪清县慈善会,上海市浦东区老人慈善福利会,绍兴县慈善会,象山县慈善总会,绍兴市越城区慈善总会,温州市鹿城区慈善总会,厦门南陀寺慈善会,平潭县慈善协会,石城县慈善会,都昌县慈善会,大余县慈善会,方城县慈善协会,临澧县慈善总会,华容县慈善基金会,广州市荔湾区文昌慈善会,揭东县曲溪福源慈善会,合浦县儿童慈善福利基金会,重庆市大渡口赛马会,渠县慈善会,岳普湖县慈善总会。

是的。
2008年5月,汶川8.1级地震。俞凌雄先生举办慈善晚会,现场将集团所有账面资金100万,加上个人50万共同捐给地震重灾区,开始创业与慈善并行前进的新里程。
2009年5月,俞凌雄先生与青海政府共建“汇聚希望小学”,同年9月9日第一所希望小学落成。
2010年2月,俞凌雄先生与青海省慈善总会合作投资2000万成立慈善专项基金,被聘为青海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
2010年4月,青海、湖南、凤凰卫视等联合播出“永不放弃向生命致意-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特别节目”。俞凌雄先生受邀并代表集团及汇聚慈善专项基金为灾区捐款200万、物资100多万。
2012年6月,俞凌雄先生向长江中学捐赠100万设立“汇聚·俞凌雄”奖学金,行业首个企业教育基金成立。
2014年9月,俞凌雄先生做客广西卫视《第一书记》节目,现场捐款1000万。
2015年4月,尼泊尔发生8.1级地震,凌雄大爱公益基金资助并联合中国蓝豹救援队对尼泊尔地震重灾区展开国际人道救援。

扩展资料
人物经历
从19岁做业务员开始,历任经理、大区主管、销售部经理; 23岁做中国百强企业营销副总;24岁成为上市公司营销副总;25岁管理一家三千人规模的大集团,任总裁;2007年12月1日,选择创业,创办汇聚投资。
2007年末创办上海汇聚投资有限公司,打造中国企业家教育生态圈,被评为“中国教育培训界十大领军人物”。
2010年汇聚已经拥有3800员工,三十几家直营公司。

2012年带领公司进入多元化,开始进军金融、互联网等领域,布局企业家生态圈、互联网生态圈和公益生态圈,荣获“十大魅力浙商”大奖。
2013年成立第一资本,进入资产重组,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业务板块,正式发力金融领域。
2014年将旗下公司整合,组建上海浙商实业集团,打造全球战略投资集团。
2015年制定 “三线一圈”战略:通过金融大生态、互联网+、企业家全维进化三大战略创建多元生态圈的全球化经济体。其首创的多元生态圈模式因此荣获“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奖”。
2015年,将金融大生态战略定位为集团未来核心战略,致力打造万亿级新商业生态系统,成立浙融投资、浙创资本,盈衡资产,惠昌基金等公司,浙商实业金融生态圈战略全面起航。
2016年,“三线一圈”战略再次升级,三大战略互动互生互长,高度渗透、深层连接,全面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商业生态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俞凌雄

青海省慈善总会秘书长职责是什么?
答: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四 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录选人,经有关会议研究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同意后聘用;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依据是青海省慈善总会官网材料。青海省慈善总会...

秘书长是什么职位
答:秘书长是辅助管理职位,秘书长的工作职责是:1、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2、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3、组织落实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4、围绕总会中心工作组织调研,提出决策建议;5、负责国内外重要宾客的接待组织工作;6、...

浙江省慈善总会的总会章程
答:开展同国内外慈善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省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参与国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八)指导与激励。对本会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市、县(市、区)慈善事业发展;总结推广各地慈善工作经验,表彰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动慈善机构行业化建设,打造“机构品牌”;反映各界...

秘书长职责
答:联合国秘书长的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发挥他的"积极职能",本着独立、公正、诚信的原则,公开或私下里采取措施,防止国际争端的产生、激化和传播。每任秘书长在其任期中间都会根据当时的时代形势确定自己的工作重点。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秘书长经安理会推荐由联合国大会任命。

厦门市慈善总会的总会章程
答:(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三)决定副秘书长及各部室正副主任聘任事宜;(四)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议由会长或委托的副会长主持,会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法科学决策。领导机构实行会长负责制。第十七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常务副...

中华慈善总会的主要职责
答:*组织社会力量,帮助和支持城乡生活贫困的人群。夕阳工程“夕阳工程”是中华慈善总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的社会公益事业。它秉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核心价值理念,以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为纽带,通过在海内外展开各种方式的大规模资金筹募活动,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为...

广东省慈善总会的章程
答: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

慈善总会属于什么类型事业单位
答: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中国大陆已拥有375个会员单位。2018年9月10日,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总会作为中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之一,已经开始成为联系海内外华人和国际友人,共同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的一条重要枢纽。

湖北省慈善总会的总会章程
答: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三)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四)执行本会章程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决定申请设置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

河南省慈善总会的机构简介
答:历史:河南省慈善总会自2001年成立以来,在赈灾救助、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0年,河南省慈善总会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成立了秘书处,推行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日常工作秘书长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