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作者&投稿:琦适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西安工商学院(原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是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20年3月30日,国家教育部正式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12号)。函件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转设为西安工商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1013682。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西安工商学院(国标代码:13682)

第二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工商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六条 西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西安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八条 西安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十六载薪火相传,学院汲取关学文化、泾渭文化培育了“躬行致曲 和而不同”的校训精神,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以文化育人、注重工程实践、突出创新创意”的办学特色。2018年加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逐步推进“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战略,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新时期,站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的高端平台上,学院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和品牌铸校”,着力打造“平安校园、人文校园、生态校园和智慧校园”,让学生成为具有人文精神、国际视野、创意设计、商业策划与技术技能等一定跨界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为培养更高层次的优秀人才,贯彻落实“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发展战略,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塑造“海外直通、名校读研”国际化办学品牌和形象,全面推进本硕直通工作,帮助学生通过海外名校激励、留学生涯规划、雅思分层学习、良好绩点准备、导师全程指导等助力学生牵手世界名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西安工商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1%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四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时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6、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年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但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经过综合测评后可以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学生不得跨学科转专业。

第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西安工商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行录取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五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 奖学金现行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年/人,特困生3800元/年/人。

(2)综合奖学金

特等:3000元/年/人 甲等:1500元/年/人

乙等:800元/年/人 丙等:300元/年/人

(3)十佳大学生:3500元/年/人

三好学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2. 济困助学措施

学院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由学院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分类分级给予生活补助(除去寒暑假,学生在校勤工助学时间为9个月)6500元/年/人(最高)。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为: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50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住宿费每学年25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西安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29)63609561 63609668 63609818

传 真:(029)63609668

Email: bxzsjy@163.com

网 址: http://zs.bxait.cn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235号

邮 编:710200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0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办学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9


第二条 校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8年,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为“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学校现有会计金融、物流管理、中瑞旅游与酒店管理、建筑工程学院、信息与智能技术、中德机电工程与汽车科技学院、公共管理、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前师范、护理等10个二级学院44个招生专业。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网查询毕业证书编号(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委员会总负责,主要职责是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对于学校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监督与管理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会计、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报关与国际货运、电子商务、金融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英语、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安全防范技术、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网络营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学前教育、护理、风景园林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旅游日语。


第九条 2020年我院44个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现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新生录取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优惠政策:考生可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优惠政策。


4.专业安排与录取: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省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和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学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900元。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其他须知


1.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


2.招生监督电话:029-85915440


3.学院网址:http://www.snbcedu.cn


4.招生传真:029-81896100


5.电子信箱:sgszsb@yeah.net


6.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7.邮政编码:710119


第十八条 附则


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招生省份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3.本章程由陕西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


学校占地1000余亩,在校生1.5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为特色、以商为主干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等15个省厅级科研平台。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浙江、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入伍大学生国家资助: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500—15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


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


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 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西安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学院为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由学院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分类分级给予生活补助(除去寒暑假,学生在校勤工助学时间为9个月)6500元/年/人(最高)。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7.省外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各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严格按照2020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八、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安徽工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1)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文科依次按照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照理科综合分、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2)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1、严格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规程;专业投档时,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2、凡报考我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导游专业的考生,为便于毕业后就业,要求五官端正;原则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3、凡报考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七、学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八、奖助措施: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向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

山东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第十条 山东工商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山东工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山东工商学院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

山西工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1.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新生实行奖励政策。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成立山西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对家庭贫困的新生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额学费的资助。第九条 学费标准 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

安徽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根据我校已公布的《安徽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最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学费标准以上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第七章 贫困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答: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简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