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21

作者&投稿:单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最高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一、买卖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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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答: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理解《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
答:《合同法》第157 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第158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

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
答: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一)开发商逾期交房,经买房人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解释》的规定,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经买房人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除可退房外,还可要求赔偿。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买房人行使解除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
答: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司法解释条款,其实是针对出卖人的“一物二卖”行为,而又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对于各个买受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均认可其有效。但由于标的物只有一个,因此...

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
答:第一条【合同解释的细化规则】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时,应当以常人在相同情况下理解的词句含义为基础,结合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参考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因素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可能影...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答:商品房在市场上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易,不会受到政府政策的限制,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那么商品房的买卖在司法中是如何解释的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了解!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14条 怎么理解
答: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理解如下:该条处于该司法解释第三大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项下:大前提:是在合同标的物为种类物且合同没有约定风险负担的情况下。小前提:是出卖人并未以可识别方式清楚的将发出的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也即是出卖人并没有明确合同中约定的种类物到底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汽车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司法...
答:《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了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多重买卖优先保护顺序的解释规则。第(一)项规则是,先受领交付的买受人优先,其法律根据是物权法第23条,买受人因受领交付已经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第(二)项规则是,均未受领交付情形,先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其法律根据是物权法第24...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九条是强制性规定吗
答:相关法规:《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能给...

最高院观点买卖合同履行地
答:【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