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跟厂方协商工作做满一年,现未满,不让辞工?我应该怎么办?

作者&投稿:佛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无需提前30天了,可以随时走人,但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才能维护你的权益。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你有签劳动合同不,没有就算白做好了啊,有的话上劳务局申请要工资,现在是工人离职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你好,我在工厂上班己经一年了,很早就口头辞工老板又答应了,可是现在老板又不让走了,~

这个呢,你一定要弄到自己上班的证明,例如平时的工资条等。
还有,法律上面明确规定,员工自入职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必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需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还有,国家劳动法规定,上班时间,每周不能超过44个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
你现在没签订合同,在这一点上,公司就已经需要给你支付赔偿了,跟你们老板沟通一下,让他痛快支付你工资,然后跟他讲这些劳动法,否则直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了,不要他们调解,这些家伙都是收了好处的,你申请仲裁后,他们就没办法了。

劳动合同签到什么时候的?如果没到期,也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必须给你办理离职。工资不能有任何拖欠。如果问题还没有解决,就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办,不用找律师那么麻烦,问题肯定能解决!

请问。跟厂方协商工作做满一年,现未满,不让辞工?我应该怎么办?_百度...
答: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

问一下大家!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签了合同,说做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现在做...
答: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去新工厂做了一段时间,想要问问老板对你的工作满意不,怎么问?
答:三、为什么工作多年,你似乎成就不太理想,原因在这里?那些结果越来越好的人,他们都懂得一个道理,你务必拥有一项核心技能,这比持有普通技能更有价值。老板需要的,是能够帮公司解决问题的人,帮助公司赚钱的人。而不是一个很会学习的人,很会读书的人,这个才是职场的本质。很多人做了这么多年都没...

之前在某厂做了劳务派遣的劳务工现在辞工了,现在找到份工作,社保...
答:1.由于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社保只能在派遣公司所在地交,不是在工作所在地交你要找劳务派遣公司拿社保相关东西或者办理转移2.由于是在异地,转移很麻烦,必须去派遣公司所在地办理3.可能最好的办法,还是离职,然后重新找工作,可以重新在杭州开户交,因为原来在交在异地,现在不是全国联网,在不同的城市...

新工厂员工工作总结100精选6篇
答:我感受到公司领导和广大员工给我的巨大帮助,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司的严格、现代科学的生产管理和努力奋斗的创业精神,一年的拼命努力得到领导小组的认可给于了我展示的平台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开展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在从以下方面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认真吸取和消化好的建议,...

请问律师在厂里做了半年,现在不忙了,老板要我走人,我有权问他补工资吗...
答: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必须要给员工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不足一年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所以,老板得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学会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要去找领导协商录音, 我还问点什么内容才可以证明我和公司之间的劳动...
答: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

...里把我的医疗保险都给我买好了,而我现在到另一个厂去上班,现在...
答:来提供劳动材料。2,如 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另外注意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1年,逐月消失的。也就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之日索偿时其开始算起。

采购如何去跟工厂问交期
答:直接问哦,都开始生产了,价钱之前肯定谈好了,这个没法谈了。交期的话,签合同时也应该标注了,打电话只能意思意思提醒下拉

在工厂上班月头跟主管辞工了,现在月底去问他他就耍无赖,说没有的事
答:第二,如果老板执意说些不成文的理由留你,你还可以顺便跟老板说公司没有跟你签合同,公司要付双倍工资给你的。老板会考虑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