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货物的报检工作的步骤和流程是什么?? 简述出入境货物报检的分类

作者&投稿:年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出入境货物报检须知:报检资格和要求: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需办理登记的企业应持下列证明文件及材料办理报检单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政府批文及复印件;

(3)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报关备案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4)本企业境外人员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通关一般来说分为五个基本环节,即:申报和审单、海关查验、税费计征和缴纳、海关放行和结关、放行后的海关稽查。

1、申报和审单

申报和审单是通关的首要环节。是从事出入境活动的当事人根据海关要求填具报关单和向海关交验有关证明,申请办理通关事宜,海关接受当事人提交的单证并对其进行审查的过程。

需要提交的单证根据进出境的不同对象,有不同的要求。海关通过单证的审查,确认货物单证是否相符,申报情况是否属实。

2、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是通关过程中的第二个环节。是海关依据当事人申报的单证,对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实施核查,以确定当事人提供的单证与货物是否相符的过程。查验的对象为进出境的货物。查验是一个承上启下的环节:一方面可以验证书面申报内容的真伪;另一方面为下一步通关的环节准备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境货物通关






  出入境货物报检须知

  (一)报检资格和要求
  1、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需办理登记的企业应持下列证明文件及材料办理报检单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政府批文及复印件;
  (3)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或报关备案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4)本企业境外人员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复印件。
  2、无报检员证而需办理报检业务的,应委托代理报检单位及其代理报检员办理。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3、 非贸易性质的报检,报检人凭有效证件可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二)报检范围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如列入《目录表》的出入境货物。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或对外贸易合同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5、出入境鉴定业务
  (三)报检时限和地点
  1、入境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2)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出境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四)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资料
  1、出境货物:
  (1)出境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售货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发票、装运箱单等必要的单证。
  (2)下列情况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需审批审核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的,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
  ●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
  ●出境人员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生产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境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报检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有关的审批文件。
  2、入境货物:
  (1)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
  (2)下列情况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其它需审批审核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报检入境废物时,还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经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数)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它单位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以及重量明细单等。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还需提供产地证书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提交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入境物的,必须提供国家检验检疫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
  ● 入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报检单填制要求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的栏目应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指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收货人和发货人:按合同填写。
  4.企业性质: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打"√"。
  5.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货物名称不得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如"陶瓷"、"玩具"等。货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陶瓷"、"塑料玩具"。不够位置填写的,可用附页的形式填报。
  6.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写8位数或10位数。
  7.原产国(地区):指货物原始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8.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重量一般填写净重。如填写毛重,或以毛重作净重则需注明。
  9.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报关单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10.包装种类及数量: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12.合同号: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所签订的书面贸易合同编号。
  13.贸易方式:①一般贸易、②来料加工、③进料加工、⑨其他等。
  14.贸易国别(地区):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或地区。
  15.提单/运单号:指本批货物对应提单/运单的编号。
  16.到货日期:按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的日期填写。
  17.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日期填写。在货物还未卸毕前报检的,可暂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18.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填写,特别要注明截止日期。
  19.启运国家(地区):指装运本批货物进境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国家(地区)。
  20.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进境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口岸名称。
  21.经停口岸:指本批货物在启运后,到达目的地前中途停靠的口岸名称。
  22.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许可证制度管理或者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报检时填写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23.入境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进境时首次停靠的口岸名称。
  24.目的港(地):指本批货物预定最后抵达的交货港(地)。
  25.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填写装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规格(如20英尺、40英尺等)以及分别对应的数量和集装箱号码。若集装箱太多,可用附单形式填报。
  26.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指贸易合同中双方对本批货物特别约定而订立的质量、卫生等条款和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对需证单的,需在此注明需要证单的名称。
  27.货物存放的地点:指本批货物卸货时存放的地点。
  28.用途: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29.随附单据: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单据,在对应的"□"打"√"。对报检单上未标出的,须自行填写提供的单据名称。
  30.标记及号码:按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标记填写。如没有标记,填写N/M。,标记栏不够位置填写时,可用附页填写。
  31.报检人郑重声明:必须有报检人的亲笔签名。
  本说明未尽事宜按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出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的栏目应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指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发货人:指本批货物贸易合同中卖方名称或信用证中受益人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填写中英文。
  4.收货人:指本批出境货物贸易合同中或信用证中买方名称。如需要出具英文证书的,填写中英文。
  5.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货物名称不得填写笼统的商品类,"陶瓷"、"玩具"等。货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陶瓷"、"塑料玩具"。不够位置填写的,可用附页的形式填报。
  6.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写8位数或10位数。
  7.产地:指货物生产/加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区(市)名称。
  8.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重量一般填写净重。如填写毛重,或以毛重作净重则需注明。
  9.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10.包装种类及数量: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火车车次)。报检时,未能确定运输工具编号的,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2.贸易方式:①一般贸易、②来料加工、③进料加工、⑨其他等。
  13.货物存放的地点:指本批货物存放的地点。
  14.合同号:指本批货物贸易合同编号。
  15.信用证号:指本批货物的信用证编号。
  16.用途:指本批出境货物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17.发货日期:按本批货物信用证或合同上所列的出境日期填写。
  18.输往国家(地区):指贸易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19.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许可证制度或者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报检时填写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20.启运地:指装运本批货物离境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口岸/地区城市名称。
  21.到达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最终抵达目的地停靠的口岸名称。
  22.生产单位注册号:指生产/加工本批货物的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编号。
  23.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填写装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规格(如40英尺、20英尺等)以及分别对应的数量和集装箱号码。若集装箱太多,可用附单形式填报。
  24.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指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贸易双方对本批货物特别约定而订立的质量、卫生等条款和报检单位对本批货物检验检疫的特别要求。
  25.标记及号码:按出境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标记填写。如没有标记,填写N/M。标记栏不够位置填写时,可用附页填写。
  26.随附单据:按实际提供的单据,在对应的"□"打"√"。对报检单上未标出的,须自行填写提供的单据名称。
  27.需要证单名称:按需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单,在对应的"□"打"√"
  ,并对应注明所需证单的正副本的数量。对报检单上未标出的,如"通关单"等,须自行填写所需证单的名称和数量。
  28、报检人郑重声明:必须有报检人的亲笔签名。

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一般程序是:
入境:报检——计收费——形式放行——检验检疫(抽采样)——签证放行(特殊商品除外)
出境:报检——检验检疫(抽采样)—计收费——签证放行
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六一”工作模式: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
不过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有点差别,这个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入境口岸进行检验检疫,一是在指运地进行检验检疫。上面说的是前一种,至于后一种,则是在放行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开具流向单寄往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货物到达指运地后向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在运输前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卫生防疫处理)。

出入境货物报检的分类: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或一般原产地证的;
5、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
6、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官方机构出具证书的;
7、未列入《检验检疫商品目录》的入境货物经收、用货单位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残损、短缺,需检验检疫局出证索赔的;
8、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

扩展资料:
报检证单的更改:
1、报检人申请撤销报检时,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2、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需重新报检的情况:
1、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的;
2、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又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3、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4、已撤销报检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检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答:1. 受理入境货物报检时,要求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以及入境货物通知单等单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报检单上注名文件号。(1)报检入境货物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2)...

报检工作5个流程
答:报检工作的五个流程分别为:申报、验单、查验、放行和结关。其中申报是最基础的环节,也是决定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具体而言,这五个流程包括以下要点:1. 申报:申报是整个报检流程的第一步,主要包括填写申报表格、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缴纳费用等工作。申报的质量和准确度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2...

试术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
答:【答案】: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四个环节:报检、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1.报检。报检单位首次报检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报检员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报检。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和有关文件。出境报检...

海关进口报关手续有哪些步骤?
答:海关进口报关是指将进口商品的相关信息申报给海关,以便海关对进口商品进行监管、检验、验放等工作。其主要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申报企业备案:需要申报企业在海关备案,获取企业代码和密码,以便后续进行报关操作。2. 填写报关单: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包括商品名称、数量、价值、产地、运输方式等信息。...

出入境货物的报检工作的步骤和流程是什么??
答:出入境货物报检须知:报检资格和要求: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需办理登记的企业应持下列证明文件及材料办理报检单位登记:(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政府批文及复印件;(3)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进口货物报关报检流程
答:一、进口报关业务流程 首先说一下一般贸易进口。一般贸易进口,首先要确定付款方式,是T/T 呢,还是L/C 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开证,等开完信用证后,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1.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发票、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 还必须要有...

我想进口一批物品(货物),要办理什么手续,报关那些东西怎样解决?需不...
答:派人送交的文件,要做好签收工作。重要文件要复印保存。货物的转关运输:1、 转关运输是指海关为加快口岸进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允许海关监管货物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行为。2、办理转关运输应具备的条件:A、经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

进出口货物报检流程
答: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可以分为: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 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3、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

进出口报关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 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

进出口清关报关|进口清关代理的主要流程步骤是什么?
答:进口清关代理的主要流程步骤 根据国家海关规定,任何进境货物都需要进行清关才能进入国境。大致分以下几个步骤:一、换单 进入国境之后要想清关,最先要进行的步骤就是换单,因为总要先通过单据看看货物的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所以需要先用海洋提单更换正本单据。二、报关预录入 第二步就是要报关预录入,从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