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为何会引发业主大战公租户? 租售同权还用买房吗

作者&投稿:宰父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据报道,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近日在深圳的社交网络上,有小区业主怒怼公租客,并纷纷开始维权,要求物业禁止公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公租户使用车位,引发了业主和公租户的大战。

报道称业主认为,自己买房时为公共设施花费不菲,为什么每个月只支付几百元租金的公租房住户也能享受,这是占业主们的便宜;公租户则认为,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公租户依法入住,交同样的物业费,且合同里也明确包括花园等费用,理当享受同样的权益,不该被歧视。

专家表示业主们的不平并非难以理解,在深圳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苦打苦拼购置一套房子,还得背负着沉重的房贷,而公租户们每月花至多千把元就能入住同样的小区,他们会觉得不公平。

据悉目前,在政府、物业、业主、租户四方协商下,深圳发生冲突的小区业主与租户已达成共识,花园共用、剩余车位重新进行安排,且承诺以后会增加车位解决矛盾,共建美好家园还需要界定各方权利边界,更需要互谅互让。



几年前,深圳出台政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必须配置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或安居房。如今,这批公租房、安居房的租客陆续轮候入住。然而,问题来了,多个小区发生业主与公租户的冲突。社交网络上,有小区业主怒怼公租客,并纷纷开始维权,要求物业禁止公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公租户使用车位,等等。
双方冲突的焦点主要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业主认为,自己买房时为公共设施花费不菲,为什么每个月只支付几百元租金的公租房住户也能享受?这不是占业主们的便宜吗?而公租户则认为,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公租户依法入住,交同样的物业费,且合同里也明确包括花园等费用,理当享受同样的权益,不该被歧视。
双方各说各的理,网络上公租房租户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谩骂、诋毁、人身攻击、侵犯个人肖像权、人肉搜索等行为,不一而足,甚至上升到了网络暴力的程度。
这样的冲突,显然是公租房政策未能预见的。当初,对于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安居房,舆论一片喝彩之声,认为此举有助于帮助买不起房的低收入群体实现“安居梦”。及至不同的社会群体终于做了邻居,并开始争夺小区的公共资源时,种种不适才开始发酵并集中爆发。
业主们的不平并非难以理解。在深圳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苦打苦拼购置一套房子,还得背负着沉重的房贷,而公租户们每月花至多千把元就能入住同样的小区,他们会觉得不公平。如果这些公租户“自成一统”,看不见,倒也罢了,偏偏又共处一个小区空间,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心理当然不会平衡。
同样,相信公租户们的委屈也是真实的。政策的合法性只是能够保证他们住进来,但具体的生活感受则需要日日品味。如果依然像小媳妇一样,委曲求全,小心翼翼,夹起尾巴做人,全无半点个体的尊严和自信,又如何谈得上平权?
可见,很多时候,平权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既然各个群体之间本来就存在着种种客观差异,如收入、机遇、能力等,仅凭某一项具体的惠民政策,试图“一揽子”解决,似乎很难完全消弭鸿沟,实现和谐共处。浮泛的欢呼过后,人们终将面对生活的琐碎与坚硬。若生硬地捏合到一块,则必然会出现新的不均衡,冲突在所难免。
目前,在政府、物业、业主、租户四方协商下,深圳发生冲突的小区业主与租户已达成共识,花园共用、剩余车位重新进行安排,且承诺以后会增加车位解决矛盾。然而,这一现象引发的思考并未结束。如何在尊重各个群体权益的基础上,共建美好家园,并不轻松。不仅需要界定各方权利边界,更需要互谅互让。
特别是在各地纷纷推出“租售同权”政策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无疑有着一定的普适性。宏观层面的正确路径,一旦落实到实践中,类似深圳业主与公租户的冲突,想必仍会发生。而任何试图把政策简单化的线性思维,都有可能在操作层面出现麻烦。因此,有必要从制定政策之初就预想到困难所在,多一些有针对性的绸缪与擘画。
政府出台公共政策的同时,也要给社会充分的讨论时间,以扩大公众参与。对于公众产生的疑虑,也要真正重视起来,多沟通互动,少专断粗暴;多精准施策,少盲目强制,尽可能获取更多共识。这不仅有助于政策的落实,也是防范偏颇、查漏补缺的必由之路。毕竟,在政策导向、群体诉求、个体权益之间,既有重叠的部分,也有冲突的部分,减少冲突、扩大重叠,本身就应该是政策的一部分。

租售同权是针对公租房吗~

不是的,使用权房子一般会上市买卖的,价格低于商品房一般都可以。
和商品房的区别就在于,几十年后,房子就不是你的了,因为使用权不是产权房子。
商品房不管40还是70年产权,之后就算到期也可以延期的,或者拆迁分到安置房。
廉租房是政府开发的,不上市买卖,租金也比使用权低一些,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多的条件,包括租房合同、社保等一系列的条件。租售同权的本质就是要打破这种权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条件限制,取消所谓的排位置度,要给与租房客同等的就近上学权利,这样一来必然就会触碰到诸多学区房业主的利益。租售同权还有另外的含义,就是可以增加税收。所有的租户要想上学,均需要合同备案,户主就需要上税。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本质上是贯彻“房子居住轮”的核心思想,要让房子回归到居住本质,要把水分都挤干净。

合肥租售同权政策有哪些?
答:一、 合肥 租售同权政策有哪些 (一)推进“时间表” 2017年底前搭建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 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 房屋租赁 公司,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区两级租赁服务管理机构,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住房租赁备案...

安置房出租,租户是否享有租售同权?
答:安置居民因征地和拆迁,政府会给予相关失地农民的相关优惠政策,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分配款、物业费、停车费等等的相关福利,都会由政府按比例买单。安置房出租,租房户对这些已存在的福利,若也提出所谓"租售同权"的要求,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 ...

租户和业主发生冲突,业主把租户的东西扔在公共区域,物业有权处理这些物...
答:物业。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责任主要有:1、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物业来说,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讯系统、公用设施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发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基本的使用...

场地有限引发停车之争:业主有权禁止租户放非机动车吗?
答:同时还设有一个自行车停车库,带两个停车库的空间相对都不是很大,并且没有地方充电,该小区的业主做出此类通知,大概也是因为小区的充电桩不够,导致许多的电动轿车无法充电。该小区总250名租户,其中有许多的人都有非机动车和充电的需求,而小区里面的非机动车停放车库最多能够容纳80辆非机动车,目前...

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这样合理吗?
答: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个人认为这样不合理,房子租给租客了,业主的车子就不在了,应当租售同权,不应把租户权益“和谐”(当然群租除外)。其实这件事之所以引起这么强烈反响,或许只是众多社会问题中的一个缩影,相信不同地区均会有房主与租客遭遇区别对待的事情,这一定会更加坚定大家拼命挣钱住进...

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10倍,这正常吗?
答:一直在提倡的租售同权,可能还需要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现在对于房子的理念是房子只住不炒,租售同权,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想要达到这样的最终目的还有很漫长的一段路。无论是物业还是开发商等相关企业和部门,在执行的时候总会出现一些有偏差的的地方,让作为业主和作为租户的人都不能够苟同。

租房租户是否与房主享受同等小区标准待遇?
答:你好!租户和业主享有不同等待遇,这在很多小区都普遍存在着,没有办法。此复!

上海一小区租客停车价格是业主的10倍!此小区为何这么做?
答:三、作为小区的业主,也不要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痛痒的事情。如果自己的房子以后打算出租,租户看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以车位费用太高这样的理由来压低自己的房屋租金价格,而且在租户的口碑当中,这个小区也会让人觉得更加的不近人情,不愿意租住在这个小区,也是情有可原。写在最后:租售同权可能还是有些...

租户与业主有什么区别,租户就不算业主么
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而租户只有所承租...

租户和业主发生纠纷,业主把租户的东西扔在公共区域,遭到其他住户的投诉...
答:物业公司有权依据职责处理,同时物业也有义务处理小区公共区域影响业主的事项。本案中,业主将租户物品扔到公共区域,已经影响到了其他业主的正常出行生活,物业基于公共区域管理义务和职责要求该业主处理,若改业主拒不执行的,物业有义务处理,物业因处理该事项付出的人工等费用有权要求业主赔付。同时其他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