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干部哪一级可以配专车 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哪个级别干部才可以配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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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规定:

  1. 正部长级以上(含正部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

  2. 副部长级干部一律不配备专车,其工作用车予以保证。已离休的副部长级干部、退出现职尚未办离休手续的副部长级干部和副部长级干部离休后享受正部长级待遇的干部,也不配备专车。

拓展资料: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公车改革后,厅局级及以下级别干部取消专车待遇,副部级(含副部级)以上干部可享受专车待遇。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 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 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 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第八条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 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3
第九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八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更新后旧车处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可以采取与厂家置换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党政机关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根据年度使用公务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 财政部门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据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
第十三条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业规划、政策和政府采购的规定综合考虑车辆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节能减排、售后服务等因素定期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和年度配备更新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采购。
第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一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三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使。

省部级。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 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 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 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第八条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 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3
第九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八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更新后旧车处理按照公开公正、规范节约的原则可以采取与厂家置换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 党政机关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或者配备更新越野车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公务车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根据年度使用公务车配备更新计划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并实行严格管理。 财政部门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据以核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列入部门预算。
第十三条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汽车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业规划、政策和政府采购的规定综合考虑车辆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节能减排、售后服务等因素定期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和年度配备更新计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采购。
第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一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驾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三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使。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中国行政干部哪一级可以配专车~

公车改革后,厅局级及以下级别干部取消专车待遇,副部级(含副部级)以上干部可享受专车待遇。

可我不单位为什么领导还经常用公车呢?

国企主要负责人坐公车上下班算公车私用吗?
答:那要看主要负责人是什么级别。如果是按《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可配专车的,就可以用来上下班。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依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一)部长级干部的专车,按1人1辆定编。(二)副部长级...

市政府要什么级别和职务才配车的
答: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

干部配车规定
答:二、地厅级、县级干部汽车的使用管理 (一)地厅级以下(含地厅级)干部一律不配备专车。地市州委书记、行署专员、市长、州长和省直正厅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保证工作用车;副地厅级干部和县(市、区)正、副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派车。(二)地厅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2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1...

县级以上干部是否应该配专车?
答:国家规定县级干部不具备配备个人专车的标准,但是可以按照具体工作内容配备专车,但不能指定给某人,只能指定给某项业务使用。

现在行政正军职少将退休能享受部队专车吗
答:退休后有能享受专车的有不能的,以下为具体规定摘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中办发【1994】14号 一.部长级以上(不含部长级)干部的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二.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每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

公务用车、用房相关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何?
答:为了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中攀比的倾向,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逐渐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 1、公务车数量配备标准 根据现行中央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分为领导干部专车、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机关工作用车三类。工作用车与专车的区别在于,工作用车不固定为...

...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小汽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
答:(五)离退休干部用车,厅局级和享受厅局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包括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工资改革前行政15级、担任过县处级职务的离休干部),6人以下每3人配备1辆,6人以上每增加5人增配1辆;其他离退休干部,每30人配备1辆。(六)特殊业务用车,按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制定的标准配备。(七)...

什么级别可以配专车
答:什么级别可以配专车?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生活品质,出行方式也逐渐升级。在这个背景下,专车开始普及,成为人们渴望享受高端出行的选择。但是,要配专车也并非人人都能享受,以下是一些可以配专车的级别。高管级别 作为企业的高管层,出行是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出行过程中需要...

国家给官员配专车的制度如何?
答:一方面却盖出了世界一流水平的政府办公楼和城市大广场;一方面经济发达的地方,政府资金可以用来反复铺设城市中豪华地砖的人行道,一方面发动希望工程捐款给郊区的孩子上学;一方面政府大小官员,从国家的部长到县级的小科长大多都配有专车(而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也没有给部长以下的官员配专车),...

在我们国家什么样级别的干部可以配公车
答:这主要依据单位性质而确定。有的单位定级并不高,但是单位的头也可以拥有公车。如很多区科级别的领导干部也是可以公用小车进进出出的。不过就一般情况而言,只有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才可以配备公用轿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