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如何看待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解决途径

作者&投稿:韩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近几年来,银行内部虽己建立了贷款"三查"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审贷分离制度等各种信贷管理制度,但由于订立的制度不够科学严谨,信贷经营利益机制与风险机制不对称,缺乏责、权、利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经营责任和资产损失的考核不明确、不严格,贷款风险追究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这就直接影响了贷款的质量。某些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仍然停留在分解指标,分层监控以及简单的权限控制和审批控制的层面,虽说层层把关、审查,但实际上造成集体决策等于无人负责的局面。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做出风险预警,以便采取应对措施降低贷款风险。贷后管理能否严格、客观、及时,实质上就是贷款预警机制能否起作用,可以说贷后管理是信贷风险预警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基层行中,信贷部门往往担负者全行主要存款指标,而相当多的贷款户并不是存款户,由于这种利益机制的驱动,信贷人员主要的精力放在了争拉存款上,而对相当多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则放松了,到企业去解情况的时间少了,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经营动态的变化,贷后管理成了应付日常制度和检查的需要,这种检查是企业报表数据的移位和凭印象做出的书写,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失去了贷后检查的实际意义。
  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财政部门与金融部门调控机制混用,该由财政投资的公共项目,甚至企业发不出工资、欠交税款、扶贫解困都要求用信贷资金解决,这种方式发放的贷款不可能实现正常的循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运作使银行贷款造成风险非常严重,如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经济活动本应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特点和市场运作规律等自发提出的要求,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一种表现。在此过程中一旦政府插手,如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被迫增加直接风险之时,也就是其通过公有产权的内在血缘关系将风险最终全部转移给国家之时。政府在企业资产重组中所扮演的角色,应是通过相关法律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扶持,而不应运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应有的市场规律和资金运动规律。

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应对策略:
  (1)银行应积极构建科学的不良贷款管理体系对于银行内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银行为了更好地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的调整和新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应该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对于不良贷款管理的框架,同时全面加强银行产权改革的步伐,建立相应的监事会制度,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责任制,可以有效的健全信贷审批的被控制度,并建立科学的预警制度,充分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这样才可以有效的加强风险的管理,完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产生。此外,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利率能真正反映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
  (2)在政府行为上,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归位。搞好宏观经济调控,规划和制定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全局性或区域性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资源;退出微观经济领域,运用市场规则进行公正、公平裁判,保证银企双方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疏导商品、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规范、有序运行。要强化央行金融宏观指导和金融风险监管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化的风险预警、制裁、信息调查与披露系统,督促商业银行加强风险资产管理。
  (3)企业应该建立现代企业的法人制度,尽快明确国家、法人和个人三者之间的产权关系,理顺国家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关系,从而确定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加速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尤其是对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同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注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建立起面向市场的生产机制,然后要建立面向市场的营销和成本核算机制,最后要建立面向市场的投融资机制。银行应该与国有企业加强联系,积极参与企业体制的改革,从而降低信贷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对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较多,分析也很全面,而在具体处置和对策上我们认为还存在不足,也本文将针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三个根本方法与手段。
  
  一、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已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和农行、工行注资400亿美元,以弥补其资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第二,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鉴不良贷款处置国际经验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资产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但剩余资产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且资产形态多样,债务人状况复杂,处置环境差异大,以及总体价值呈加速贬损趋势。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具备相当的经验。再者,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专业机构的力量,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这已被我国实践经验所证明)。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作用。
  第三,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规,但可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方面有所作为,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不良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对此应有必要的规划、安排和指导。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规范约束,建立完善的不良资产评估、拍卖、法律服务中介市场,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五是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比如国有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等,地方政府的参与,会更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容易促使重组成功。
  
  二、通过市场手段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不良贷款打包出售。为缓解政府和银行自身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必须建立和推动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放松对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限制,鼓励外资和民间资金投资于国有企业和不良债务,允许成立商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等。参与债权交易的银行,根据自己的债权情况,可在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市场上挂牌出售债权,出售债权的价格可依据债权的风险程度以及所附带的现金流确定,出售方银行与购买方可通过招标竞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以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提高其流动性,购买方可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买断出售方债权,实现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双赢。
  第二,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随着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一些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新法规的颁布,我们认为我国已经具备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设立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PV),二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三是切实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四是分类组建证券化资产池,五是引入权威服务机构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第三,产权多元化。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另一个最主要的手段莫过于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与组织结构。对于资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国内机构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银行资本金、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信贷业务的预算约束硬化、阻断政府干预、消除银行的政策性职能提供制度基础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外经验,必须注意的是,产权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待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存量完全解决后再进行,在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伴随着银行资产的重组和实质性改革的进行,否则就会成为银行资产的大甩卖,鼓励社会的逃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产权多元化相对于现有不良资产存量的处置更为重要。只有在银行形成理性与审慎的经营风格后,银行才能被赋予贷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处置手段,社会信用环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产生才会得到有效抑制。 三、通过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贷款
  
  第一,积极纠正自身异化行为。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风险意识。清收要实实在在,问题要及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盖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甚至积重难返。二是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彻底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三是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现行的各种处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把不良贷款降到最低水平。
  第二,加大银行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提取比例与巨额不良贷款相比差距太大,如果按国际通行的按贷款分类实际提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过低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鉴于此,建议按信贷资产余额的3%左右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增强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同时将大部分风险准备金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统一使用,把冲销企业呆坏账和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政策、资产重组政策、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集中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唐青生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之我见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量的有效机制。大范围地清理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固然会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率,但不可能一劳永逸,从长远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每隔3—5年就会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不良资产增量对于优化存量资产质量更为必要。
  一是实施银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以个人责任成本制约权力失衡。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信贷交易责任量化制度,让承担责任的大小,同其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按参与信贷交易的权力大小划分责任区间,对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追到底。
  二是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为硬约束。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控制。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既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量,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发放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目前,对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较多,分析也很全面,而在具体处置和对策上我们认为还存在不足,也本文将针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三个根本方法与手段。
  
  一、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已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和农行、工行注资400亿美元,以弥补其资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第二,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鉴不良贷款处置国际经验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资产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但剩余资产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且资产形态多样,债务人状况复杂,处置环境差异大,以及总体价值呈加速贬损趋势。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具备相当的经验。再者,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专业机构的力量,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这已被我国实践经验所证明)。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作用。
  第三,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规,但可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方面有所作为,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不良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对此应有必要的规划、安排和指导。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规范约束,建立完善的不良资产评估、拍卖、法律服务中介市场,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五是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比如国有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等,地方政府的参与,会更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容易促使重组成功。
  
  二、通过市场手段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不良贷款打包出售。为缓解政府和银行自身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必须建立和推动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放松对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限制,鼓励外资和民间资金投资于国有企业和不良债务,允许成立商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等。参与债权交易的银行,根据自己的债权情况,可在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市场上挂牌出售债权,出售债权的价格可依据债权的风险程度以及所附带的现金流确定,出售方银行与购买方可通过招标竞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以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提高其流动性,购买方可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买断出售方债权,实现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双赢。
  第二,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随着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一些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新法规的颁布,我们认为我国已经具备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设立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PV),二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三是切实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四是分类组建证券化资产池,五是引入权威服务机构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第三,产权多元化。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另一个最主要的手段莫过于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与组织结构。对于资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国内机构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银行资本金、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信贷业务的预算约束硬化、阻断政府干预、消除银行的政策性职能提供制度基础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外经验,必须注意的是,产权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待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存量完全解决后再进行,在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伴随着银行资产的重组和实质性改革的进行,否则就会成为银行资产的大甩卖,鼓励社会的逃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产权多元化相对于现有不良资产存量的处置更为重要。只有在银行形成理性与审慎的经营风格后,银行才能被赋予贷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处置手段,社会信用环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产生才会得到有效抑制。 三、通过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贷款
  
  第一,积极纠正自身异化行为。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风险意识。清收要实实在在,问题要及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盖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甚至积重难返。二是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彻底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三是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现行的各种处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把不良贷款降到最低水平。
  第二,加大银行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提取比例与巨额不良贷款相比差距太大,如果按国际通行的按贷款分类实际提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过低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鉴于此,建议按信贷资产余额的3%左右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增强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同时将大部分风险准备金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统一使用,把冲销企业呆坏账和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政策、资产重组政策、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集中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唐青生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之我见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量的有效机制。大范围地清理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固然会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率,但不可能一劳永逸,从长远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每隔3—5年就会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不良资产增量对于优化存量资产质量更为必要。
  一是实施银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以个人责任成本制约权力失衡。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信贷交易责任量化制度,让承担责任的大小,同其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按参与信贷交易的权力大小划分责任区间,对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追到底。
  二是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为硬约束。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控制。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既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量,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发放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不良贷款产生原因
1,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
2,融资结构不合理,间接融资比例过大
3,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缺失
4,银行放贷动力强,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利差收入
处理
1,有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贷款
2,不良贷款处理市场化
3,控制新增不良贷款数量
这是我们老师讲的,专业课程,希望对你有用

同样期待高手解答。

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目前,对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较多,分析也很全面,而在具体处置和对策上我们认为还存在不足,也本文将针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三个根本方法与手段。
  
  一、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已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和农行、工行注资400亿美元,以弥补其资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第二,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鉴不良贷款处置国际经验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资产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但剩余资产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且资产形态多样,债务人状况复杂,处置环境差异大,以及总体价值呈加速贬损趋势。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具备相当的经验。再者,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专业机构的力量,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这已被我国实践经验所证明)。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作用。
  第三,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规,但可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方面有所作为,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不良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对此应有必要的规划、安排和指导。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规范约束,建立完善的不良资产评估、拍卖、法律服务中介市场,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五是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比如国有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等,地方政府的参与,会更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容易促使重组成功。
  
  二、通过市场手段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不良贷款打包出售。为缓解政府和银行自身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必须建立和推动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放松对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限制,鼓励外资和民间资金投资于国有企业和不良债务,允许成立商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等。参与债权交易的银行,根据自己的债权情况,可在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市场上挂牌出售债权,出售债权的价格可依据债权的风险程度以及所附带的现金流确定,出售方银行与购买方可通过招标竞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以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提高其流动性,购买方可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买断出售方债权,实现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双赢。
  第二,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随着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一些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新法规的颁布,我们认为我国已经具备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设立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PV),二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三是切实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四是分类组建证券化资产池,五是引入权威服务机构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第三,产权多元化。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另一个最主要的手段莫过于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与组织结构。对于资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国内机构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银行资本金、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信贷业务的预算约束硬化、阻断政府干预、消除银行的政策性职能提供制度基础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外经验,必须注意的是,产权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待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存量完全解决后再进行,在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伴随着银行资产的重组和实质性改革的进行,否则就会成为银行资产的大甩卖,鼓励社会的逃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产权多元化相对于现有不良资产存量的处置更为重要。只有在银行形成理性与审慎的经营风格后,银行才能被赋予贷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处置手段,社会信用环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产生才会得到有效抑制。 三、通过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贷款
  
  第一,积极纠正自身异化行为。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风险意识。清收要实实在在,问题要及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盖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甚至积重难返。二是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彻底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三是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现行的各种处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把不良贷款降到最低水平。
  第二,加大银行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提取比例与巨额不良贷款相比差距太大,如果按国际通行的按贷款分类实际提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过低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鉴于此,建议按信贷资产余额的3%左右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增强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同时将大部分风险准备金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统一使用,把冲销企业呆坏账和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政策、资产重组政策、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集中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唐青生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之我见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量的有效机制。大范围地清理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固然会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率,但不可能一劳永逸,从长远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每隔3—5年就会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不良资产增量对于优化存量资产质量更为必要。
  一是实施银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以个人责任成本制约权力失衡。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信贷交易责任量化制度,让承担责任的大小,同其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按参与信贷交易的权力大小划分责任区间,对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追到底。
  二是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为硬约束。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控制。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既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量,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发放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对策
我国由于体制和各种政策上的原因,整个金融系统存在巨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巨额的不良贷款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而且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国银行业隐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随着金融业的逐渐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市场中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但这并不能自动地保证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因此正确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已成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绝有76%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挤占了其他银行超过30%的不良贷款比重。由此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困扰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瓶颈。虽然不良贷款的总量和比率近年来呈现出双降的良好态势,但如此高的不良贷款对我国银行业仍是十分严峻的威胁。处理现有不良贷款并且控制新生不良贷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不同,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不合理干预
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企业与银行服从大局,按国家意图发放贷款,开发项目,承担社会性负担,并接受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业和银行面向市场经营,追求经济效益,自已生存和发展。政府不合理干预的直接后果便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活动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乱,使银行存量风险累积和增量风险叠加。
(二)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方面,授予债权银行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充分,无法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银行债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应法律规定。同时,对国际金融领域缺乏了解,对国际金融法规了解甚少,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比较低下,更谈不上与国际接轨和进行跨国风险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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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不严。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行政干预司法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突出,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依法维权工作被动。
﹙三﹚企业盲目投资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顾自身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双重的滚动性的负效应。企业通过各种关系向银行贷款,投资后缺乏资金又迫使银行继续贷款,若银行不再增加贷款,新项目无法投产,将造成以前的贷款无法收回。另外,由于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的不科学使得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严重缺失,即使建成后也无法形成良好的还债能力,这就使得一方面贷款在趋于不断增加,一方面增加的贷款更多的变成了不良资产。
(四)金融监管缺乏
我国金融监管侧重于合规性监管,忽视风险性监管。合规性监管的市场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滞后于市场的发展,不能及时防范金融风险;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重视不够,监督不力,往往忙于外部监管,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班子的职责和行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对其行使职责的情况缺乏有效监督;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主要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监管人员被动地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所要求的统计报表和检查工作,这就使得其只能对少数问题严重的银行进行查处,而难以对整个银行业实施全面的、经常的、防范性的监管;我国金融监管队伍中,监管人员的素质也存在许多不足。
﹙五﹚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环境不佳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征信系统还没有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实施横向联网 ,缴交支付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中 ,因而还不能掌握企业和个人更全面的信息资料。部分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观念淡薄,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大量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讨债无门。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途径
(一)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
应加快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设,建立明确的权责制,从体制上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多引入民营投资者和国外战略投资者,以消除行政干预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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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作风,按照国际同行的规则行事,以建立更为规范、科学的银行运作方式,构建一个产权明晰、政企分离的现代化商业银行产权制度。
(二)完善法律制度
1.抓紧建立和健全我国的信用立法体系,严惩信贷市场的失信行为,为规范信贷经营提供牢固的法律保障,切实保护债权银行的债权等。彻底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信贷市场法律短缺的现状。
2.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法规。逐步将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规章经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比较稳定的法律制度安排。
3.加强商业银行贷款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意识。银行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抵制不正当或不合法的贷款,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和贷款风险预警。
(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完善授信风险机制,建立风险

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答: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近几年来,银行内部虽己建立了贷款"三查"制度,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审贷分离制度等各种信贷管理制度,但由于订立的制度不够科学严谨,信贷经营利益机制与风险机制不对称,缺乏责、权、利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经营责任和资产损失的考核不明确...

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答:唐青生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之我见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量的有效机制。大范围地清理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固然会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率,但不可能一劳永逸,从长远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每隔3—5年就会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不良资产增量对于优化存量资产质量更为必要。 一是...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答:1.经济增长下降 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明显下滑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一些行业存在金融风险。经济增长仍然相对缓慢,这将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2.政府干预信贷供给 为了支持某些行业的发展,政府影响了银行,商业银行的贷款意愿,导致了一些不良贷款的形成。 3.信用和法律环境 信用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不可...

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产生原因及对策?
答:造成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有多种原因吧,也许是发达乡镇的企业不良贷款多,有些发达乡镇办企业的人多贷款规模也就大了,凡事发达乡镇多年过后,有的可能就是不良贷款的重灾区。 一家支行贷款规模十二个亿,这其中有的企业是真的需要借银行是诚信企业,而还有的少数企业贷款大户是团队包装,先征用土地然后宏伟规画,出钱捞政治资...

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解决方法
答:1、 不良贷款是指贷款机构发放的贷款,由于贷款人无力偿还,或者由于贷款人恶意拖欠而无法收回的贷款。2、不良贷款的特点是,一旦发生,贷款机构将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从而影响到贷款机构的正常运营。3、不良贷款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因贷款人无力偿还而产生的不良贷款;另一类是恶意拖欠而产生的不良贷款。4...

论述题: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答:第三,历史原因:在计划经济中。从事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未能完全褪去,历史上为响应政策而不惜牺牲正常的放贷程序,而累计下来的政策贷款。第四,国有企业的倒闭改制。以前,银行都是支持大型国企,由于国企管理复杂,财务状况无法摸清楚,再加上国企私有化中存在的暗箱操作,最后资产流失后,银行无法追回贷款。

不良贷款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上的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不可或缺的因素。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中寻找解决的途径 从前面两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

如何看待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解决途径
答:我国由于体制和各种政策上的原因,整个金融系统存在巨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巨额的不良贷款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而且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国银行业隐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随着金融业的逐渐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市场中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但这并不能...

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答:一、不良贷款的成因 查找不良贷款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贷款管理上仍未实现精耕细作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重要原因,如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条件不落实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我们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1重贷轻管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治 在金融机构的发展史上,一直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

不良贷款率对商业银行有什么危害?
答:且现代银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二、不良贷款率的解决 1、将不良贷款的债转化为股,由国家财政注入资本金; 2、设立银监会,向商业银行下达降低不良贷款的硬指标,如2年内不良贷款率下降3%-4%,不良资产余额下降700-800亿元; 3、关闭资金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贷款的五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