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作者&投稿:况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无论是男女,都有可能会在分手后想要追回这些花费,这是很常见的情况。但是是否能要求返还这些钱,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这些花费是送给对方的礼物、生活费或旅游等开销,那么就不能要求返还。这些支出本来就是出于对方的意愿和自愿,无论是作为恋爱的表示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都不应该把这些花费看作是对方的债务。因此,如果在分手后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费用是不合适的。

其次,如果这些花费是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开销,例如一起租房、购买家具等,这些花费是共同承担的。如果是一方在分手后独自享有这些物品或利益,那么应该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常理,支付相应的赔偿或分摊。但是如果这些物品或者利益是双方共享的,那么这些费用就不应该要求返还。


                                   

最后,如果这些花费是在对方的请求下进行的,例如对方因为经济困难需要借钱,或者要求另一方帮助支付一些费用等,那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返还。如果这些花费是另一方恶意行为的结果,例如故意借钱或者要求支付费用,以达到占便宜或者欺骗的目的,那么在分手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些费用。但是如果是在感情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因为某种原因需要借钱或者支付费用,那么另一方不应该在分手后要求返还这些费用。

总之,是否要求返还恋爱期间为对方花费的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这些费用是出于对方自愿的,就不应该要求返还;如果这些费用是共同承担的,就需要按照事先的约定或者常理来处理;如果这些费用是在对方的请求下进行的,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在分手后,双方应该尽量平等、公正地处理好这些问题,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和矛盾。



1、在恋爱期间借贷,在分手之后,应当返还;

2、在恋爱期间,双方互相请吃饭,买一些小礼物,分手之后是不需要返还的;

3、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数额较大的话,应当返还;

4、恋爱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5、对他人可能造成影响的财物、礼物等应当返还。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爱情很美好,转款需谨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与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是人之常情。恋爱期间,双方仍需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用金钱来衡量感情。为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如借条或欠条等)或聊天转账记录,以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没有相应凭证。此外,情侣之间一些特殊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含有特殊意义的金额一般认为是表达爱意的无条件赠与分手后无需退还

有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晓雪和小闻原是一对“00后”情侣,两人家境都不错。恋爱期间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小闻经常送小礼物给晓雪。两人外出逛街、就餐,也都是小闻买单。在节日、纪念日、晓雪生日等特殊日子,小闻还通过微信向晓雪转款520元、1314元等,晓雪均予收取,先后累计1万余元。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年轻人因感情恶化导致分手。随后,小闻要求晓雪退还转款1万元,并分担就餐费3000元,遭晓雪拒绝。

说法

本案涉及法律上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之一。

赠与可分为一般赠与(无偿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两种。

对于恋爱期间的小额礼物或财物的给付、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定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系无偿赠与,不应当要求返还,司法实践中对此已形成共识。

对于在特殊日子里以特殊或吉祥数字转账、发微信红包等,且数额不是很大,按生活经验,应推知给付一方的真实意思是表示祝福、表达爱意,是基于情感或者为了增进和巩固双方感情,这也属于基于恋爱关系的一般赠与,而不属于基于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本案中,小闻赠送小礼物、发送红包,属于一般赠与,在晓雪收取后财产权利即已转移,而且也不存在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因此小闻要求晓雪退还钱款和分担就餐费没有依据。



1、不能。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相互或者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数额不等的款项,只要未明显超过双方经济条件允许范围,均系以示爱为目的的自愿支出费用,符合人们关于婚恋行为的日常生活习惯,不属于不当得利。

2、分手后,一方起诉返还恋爱期间共同花销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积极的增加和消极的增加两类。获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2、他方受到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即积极损失,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即消极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根据: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如果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法律上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构成不当得利。

三、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配



1、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之后的财产归属,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所得财产应认定为个人所有,包括个人的工资收入、继承的财产以及其他个人所得,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2)而对于双方共同生产、经营获得的收入或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3)同居关系并非法律所认可的共同关系,故双方共有的财产不应是共同共有,而应认定为按份共有,在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明确双方各自的份额。

3、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和前任分手后,就恋爱期间产生的双方经济条件范围内的共同花销,该行为为恋爱期间的自愿支出费用,符合人们关于婚恋行为的日常生活习惯,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任何一方均不构成不当得利,不能主张返还。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1、不能。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相互或者一方自愿给付另一方数额不等的款项,只要未明显超过双方经济条件允许范围,均系以示爱为目的的自愿支出费用,符合人们关于婚恋行为的日常生活习惯,不属于不当得利。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获得利益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积极的增加和消极的增加两类。获得利益的方法,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2、他方受到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即积极损失,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即消极损失。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根据: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如果一方获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法律上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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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女朋友分手了,转账的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回来么?
答:转账给女朋友的钱分手了不一定能要回。恋爱期间向对方表达爱意,特别是在特殊节日转账给对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分手了不能要回。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具有彩礼性质的转账,则双方最终没有结婚分手了的是可以要回的。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赠与分为无条件...

恋爱期间花费了很多钱,分手后可以要
答:最后,从人情的角度来看,即使你为对方花费了很多钱,也不能指望对方会返还这些费用。因为这些花费是你自愿为对方支付的,而且是在恋爱期间共同享受的,所以即使分手后也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如果你一味追求物质的回报,而忽略了真正的感情和友谊,那么你将会失去更多。总之,恋爱期间为对方花费的钱,通常是...

恋爱期间为男方花钱,分手后能要回吗?
答:练时候为对方花的钱有一部分是可以归还的,有一部分是不用归还的,所以要看你为对方花的钱都花在了哪.1.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分手后是否应当返还?1、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恋爱花的钱,分手后能要回吗?哪部分是可以要回来的?
答:恋爱花的钱在分手之后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比如在节日的时候发的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像我们所知道520、1314。再比如说男朋友送给女朋友非常贵重的礼物,像钻石项链或者房子,这是以结婚为前提送给女方的,现在两人的感情破裂了,就可以索要回一些。不过有的女孩子也认为自己损失了青春,可能会索取赔偿费...

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答: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具体如下:1、关于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1)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借贷或者不当得利,或者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女方需要返还;(2)如果是借款,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恋爱时花对方的钱分手后要的回吗?
答:这要看具体情况。在恋爱时吃喝玩乐,用的钱,属于生活消费;就像是你请朋友吃饭喝酒一样,你不可能要求朋友还,自然也不能要求对方还。一、另外,你给对方买的衣服手机等,属于赠予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行为一旦完成,是不能撤销的,自然也是不能要回的。一、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要求对方归还。 二...

谈恋爱花男朋友的钱,分手后需要还吗?
答:女孩在恋爱期间花的男友的钱,分手后还需要还回去吗?为什么?1.女生分手谈恋爱一定要退男方钱吗?当然,还给那个人!谈恋爱的男人给女孩的钱和婚礼上给的彩礼也是礼物,讲道理给得不退。只有谈恋爱结婚的礼物不是无条件的礼物,而是附加条件的。也就是说,两个人最终正式结婚,组建家庭。现在我们没有...

分手后还能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花的钱吗?
答:分手以后,有些人会要求对方将恋爱期间给对方花的钱返还回来。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采用通过借贷关系花的钱需要返还、以赠予性质花的钱不用返还,以及数额很少的钱无需返还这三种方式来解决。1,恋爱期间通过借贷关系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根据相关规定,两个人之间属于借贷关系所花的钱是需要返还的。……...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答: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在分手后一般是不可以返还的,除非是借给对方,借出的钱可以要求返还。恋爱期间是要花费一定的钱的,这个属于恋爱成本支出,为对方花的钱是无法返还的。1、恋爱期间的消费一般不可以让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的消费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使用的消费,是作为恋爱约会的支出,一般可以认定其为...

恋爱期间给对方花钱分手后应该要回吗。
答:在恋爱期间,如果为对方花的钱是礼物或者是无偿的付出,那么通常来说就不应该要求返还,因为这些都是出于爱意和真心的行为,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和计算。但是,如果为对方花的钱是在借贷的前提下,双方有明确的还款约定,那么返还就应该是双方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分手后对方没有按约定还款,那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