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央对参战老兵有最新政策没有 中央民政部对全国参战老兵有什么新政策 参战老兵的优抚政策待遇

作者&投稿:止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4.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同等享受国家生活补助金,尚属首次。

你们的贡献,人民勿忘。

中央对参战老兵的新政策是什么~

中央对参战老兵的新政策是:民政部在2017年9月20日发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参战老兵的参战补贴规定是: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对于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参战补贴的政策,是一贯的。其中对于参战老兵中的在职、退休、因战残疾军人等,均是没有领取条件的。

自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百分之10。
持续提高军休干部离退休费、荣誉金等标准,中央层面下达军休安置经费475.4亿元。

扩展资料:
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70元。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0元;
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元。
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
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
六、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0元,补助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月3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3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月23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
中央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省(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民政部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这3大民生待遇标准,都提高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参战老兵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_请问是什么?
答:目前并没有对参战老兵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执行以下政策:1,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参战老兵在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如继续缴费至满65周岁,仍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条件,可向继续缴费地社...

中央38号文件对参战人员是否有新政策?
答:中央38号文件对参战老兵并没有新政策的。十九大前,民政部在2017年9月20日发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参战老兵的参战补贴规定是: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对于在农...

两参退役军人待遇最新政策2021_百度问一问
答:我们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的参战老兵,只有再生年间、非残疾军人、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军人,才有以参战军人名义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补助每月550元。【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第四条 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

国家对参战退役老兵的优待政策
答:1、生活补贴 在生活补贴方面,国家对参战退役老兵有一定的生活补贴,特别是对于年龄较大、生活困难的老兵,补贴标准会相应提高。例如,对于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可获得生活补贴。2、特殊优待政策 在特殊优待政策方面,国家针对参战退役老兵制定了一系列的优待政策,包括优先安置、优先保障、编...

2022年两参老兵特别优待落实
答:2022年农村退伍老兵新政策 —— 1、退伍军人补贴包括了每月固定补贴,以及个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2、个人的社会保险又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等;3、每月补贴,根据个人所属的等级不同,能够领取到的金额有所不同... 参战老兵待遇最新政策 —— 新疆生产兵团的补助相对来说高一...

中央对参战老兵38文件中央38号文件对参战人员是否有新政策?
答:中央38号文件对参战老兵并没有新政策的。十九大前,民政部在2017年9月20日发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参战老兵的参战补贴规定是: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对于在...

出国参战老兵中央最新政策是什么
答:政策提出,出国参战的老兵及其家属可以享受优待政策,包括抚恤补偿、抚恤福利、抚恤津贴和其他政策福利。另外,各级政府还将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为出国参战老兵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参战特别优待政策内容是
答:二、国家对老兵的新政策1、是拓宽“后路”,拿出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全力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企业要适当多接收一些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是巩固“后院”,完善抚恤优待政策体系,不断提高抚恤待遇水平,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

参战老兵最新文件是什么参战老兵最新文件
答:关于参战老兵最新文件是什么,参战老兵最新文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参战老兵2017最新优抚政策多年以来一直是由民政部在九月底才公布的。2、现在(九月前)还是执行的是民政部2015年9月29日颁布的参战涉核补贴标准。

中央民政部对全国参战老兵有什么新政策 参战老兵的优抚政策待遇
答:自2017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