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20)

作者&投稿:从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的5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2.经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的1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单独制发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5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分工问题的通知  1991年8月30日高检发民字[1991]2号《通知》所确立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审分离”原则已被《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吸收。  2 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1992年4月17日高检发研字[1992]5号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经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正,且《民法典》第1260条明确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同时废止。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不服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仍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的通知  1998年12月16日高检民发[1998]第14号《通知》所确立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审分离”原则已被《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人民捡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吸收。  4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2001年10月11日高检发[2001]17号《办案规则》已被《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代替。  5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12月16日高检发释字[2015]6号《实施办法》明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决定在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地方检察机关适用,现已无适用效力。 

  附件2
  决定废止的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1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1年3月10日高检会[2011]2号《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一、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的2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二、经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2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三、为了便于工作和查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中已经被废止的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见附件3)。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单独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捕”问题的意见1983年7月12日(83)高检一函第26号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执行逮捕的方式已有明确规定。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案件免予起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1992年1月7日高检发〔1992〕2号免予起诉制度已被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废止。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携款潜逃的贪污、贿赂等案犯及时立案、报告的通知1992年6月18日高检发贪检字〔1992〕3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查处偷税、抗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犯罪案件工作的通知1993年7月20日高检发贪检字〔1993〕35号全文涉及税务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不再承担这项职能。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通知1993年11月4日高检发贪检字〔1993〕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不再适用。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5月11日高检发释字〔1998〕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不再适用。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1999年1月29日高检发〔199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1999年11月8日高检发〔1999〕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的通知2000年12月13日高检发〔2000〕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的通知2000年12月21日高检发反贪字〔2000〕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有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分工的规定》的通知2002年4月12日高检发预字〔200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考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2004年2月13日高检发反贪字〔2004〕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5日高检发渎检字〔200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查办危害土地资源渎职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8年11月6日高检发渎检字〔2008〕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09年9月2日高检发〔2009〕17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不再适用。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法律文书工作文书的通知2009年9月3日高检发侦监字〔2009〕22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所依据的《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不再适用。1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的通知2010年9月9日高检发控字〔2010〕5号该文件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标准》《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评比办法》的通知(高检发控字〔2015〕3号)替代。1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2010年9月10日高检发〔2010〕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9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的通知2011年6月2日高检发办字〔2011〕24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研字〔2018〕28号),该文件不再适用。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12月1日高检发预字〔201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2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通知2013年2月6日高检发预字〔201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2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16年7月29日高检发反贪字〔2016〕28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

  附件2
  决定废止的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联系与配合,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11日高检会〔200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2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在海关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2001年4月26日高检会〔200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务系统中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30日高检会〔200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4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共同做好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2001年7月18日高检会〔200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5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金融工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金融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2001年8月1日高检会〔200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6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系统预防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2001年8月2日高检会〔200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7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2001年10月18日高检会〔200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8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协作配合的通知2004年11月19日高检会〔2004〕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9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税务机关在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2005年12月30日高检会〔200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0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通知2006年11月2日高检会〔2006〕1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1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关于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2006年12月21日高检会〔2006〕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2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加强铁路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工作协作配合、健全案件移送制度的通知2007年8月31日高检会〔2007〕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3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若干意见(暂行)》的通知2007年10月12日高检会〔2007〕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4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2007年10月10日高检会〔2007〕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5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与林业主管部门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协作的意见》的通知2007年12月29日高检会〔2007〕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6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加强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2008年12月16日高检会〔2008〕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7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2012年6月1日高检会〔201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8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的通知2012年12月12日高检会〔201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19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2015年5月8日高检会〔201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20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2015年5月22日高检会〔2015〕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21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2015年9月20日高检会〔2015〕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22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年2月19日高检会〔2016〕2号该文件系阶段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201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该文件不再适用。

  附件3
  已被废止的与有关单位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联系的通知1990年8月7日审法发〔1990〕228号该文件已被《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废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联系制度文件的通知》(审办审理发〔2019〕6号)废止。2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2000年3月23日审法发〔2000〕30号该文件已被《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废止审计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联系制度文件的通知》(审办审理发〔2019〕6号)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0次会议、2010年5月3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届检察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法释〔2010〕17号)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以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将已实际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明令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7件)
序号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日期、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准许上诉的通知1955年12月29日 〔55〕法行字第17379号〔55〕高检四字第1315号〔55〕司普字第2789号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上诉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内务部、司法部、公安部对少年犯收押界限、捕押手续和清理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56年2月7日〔56〕高检五字第3号〔56〕法行字第748号内城〔56〕字第36号〔56〕司普字第130号〔56〕公劳联字第2号该通知所依据的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已被200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缓减刑等有关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6年11月6日研字第11375号四字第1591号该批复的内容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缓减刑等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6年11月20日〔56〕法研字第11848号〔56〕高检四字第1601号该批复的内容与刑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5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联合指示1957年2月6日〔57〕法行字第2088号〔57〕四字第191号〔57〕公治字第15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管制刑的相关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指示所依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决定》已被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宣布失效。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已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发现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应由哪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议问题的联合批复1957年2月22日     法研字第3685号   〔57〕高检四字第275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死刑案件的审判和审判监督程序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批复的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不一致。7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简化管制法律手续问题的指示  1957年10月26日公发酉字第177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管制刑的相关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指示的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不一致。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少年儿童一般犯罪不予逮捕判刑的联合通知1960年4月21日〔60〕法行字第87号〔60〕高检二字第48号〔60〕公劳联字第5号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已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检、法三机关受理普通刑事案件的职责范围的试行规定1962年11月30日〔62〕法行字第261号高检发〔62〕17号公发〔62〕122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减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1963年4月16日  〔63〕法研字第37号        高检发〔63〕11号  〔63〕公发(厅)245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死缓罪犯的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执行死刑、再缓期一年、减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7月22日     〔63〕法研字第93号   高检发〔63〕24号 〔63〕公发(厅)523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对死缓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的处理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且该批复的部分内容与相关规定不一致。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劳改犯再犯罪的刑期执行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7月26日   〔63〕法研字第101号   高检法发〔63〕25号〔63〕公发(劳)538号 刑法对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新罪如何确定刑罚的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过去对劳改犯再犯罪判处的刑期超过二十年是否改判的联合批复1963年12月6日  〔63〕法研字第166号  高检发〔63〕37号  〔63〕公发(劳)字920号该批复的内容与刑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甘肃省公安厅劳改局请示对群众要求保释劳改犯人问题的批复1964年1月7日〔64〕法研字第1号  〔64〕高检发字第1号 〔64〕公发(劳)28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对罪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程序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罪犯减刑问题的联合批复1964年4月7日    〔64〕法研字第30号〔64〕高检发字第9号 〔64〕公发(劳)字第217号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死缓罪犯的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4年5月30日  〔64〕法研字第53号〔64〕高检发字第20号 〔64〕公发(劳)字第323号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后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减刑刑期计算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管制适用的对象和管制的法律手续问题的联合通知  1964年8月28日〔64〕法研字第55号〔64〕高检发字第27号〔64〕公发(厅)579号该通知的内容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1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65年12月1日  〔65〕法研字40号〔65〕高检法13号  〔65〕公发(审)691号 〔65〕财预168号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1979年10月10日    〔79〕法研字第22号〔79〕高检三字39号公发〔1979〕148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后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减刑条件、幅度、程序等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问题的批复1979年11月23日    〔79〕法研字第23号〔79〕高检三字第42号公劳〔79〕1329号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2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1979年12月15日   〔79〕法研字第28号  〔79〕高检经字6号    公发〔1979〕177号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2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1979年12月17日    〔79〕法研字第29号  〔79〕高检一文字66号   公发〔79〕179号该通知的内容已被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替代。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已减为有期徒刑的原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批复1979年12月31日    〔79〕法研字第31号〔79〕高检三字45号公发〔1979〕188号该批复所依据的197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此次同时废止。2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1981年3月18日  〔81〕法研字第5号〔81〕高检发(研)10号 〔81〕公发(研)36号该通知的内容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2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83年7月26日   〔83〕法研字第14号该通知的内容与1997年修订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2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83年8月16日  〔83〕法研字第15号该通知的内容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2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1984年4月16日〔84〕法研字第6号该解答的内容已被199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所替代。2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年11月2日   〔84〕法研字第13号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2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年11月2日〔84〕法研字第14号该解答的基本内容已被199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和199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替代。30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机关在押死缓犯执行死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1985年9月21日〔85〕司发劳改字第383号该批复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不一致。3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1986年6月26日    〔86〕司发公字第196号该规定所依据和补充的198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已被司法部2002年8月《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3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惩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1986年6月27日    法(研)发〔1986〕19号1997年修订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单位走私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3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1987年3月14日    法(研)发〔1987〕6号该意见施行后,有关立法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已规定独立的挪用公款罪。3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1987年11月27日    法(研)发〔1987〕33号该通知涉及的投机倒把罪、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3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1988年4月30日     法(刑二)发〔1988〕10号199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已作出明确规定。3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1989年3月15日      法(研)发〔1989〕5号该规定涉及的投机倒把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3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1991年1月30日     法(研)发〔1991〕5号该通知所依据的198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此次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_百度知 ...
答:序号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及文号号 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监管机关正式聘用或委托履行监管职务的人员能否成为体罚虐待人犯罪和私放罪犯罪主体的批复1994年1月10日高检发研字〔1994〕1号 1997年刑法248条、第400条明确规定了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2002年12月全国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决定_百度知 ...
答:一、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的1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二、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对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2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2)。三、为便于工作和查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制发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废止的10件司法解释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答:序号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日期、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准许上诉的通知1955年12月29日 〔55〕法行字第17379号〔55〕高检四字第1315号〔55〕司普字第2789号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的上诉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2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内务部、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0〕16号) 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20...
答:决定废止的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1件)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日期及文号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1年3月10日高检会[2011]2号《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
答:决定废止的199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单独制发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11件)序号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重新明确监所检察部门办案范围的通知 1998年6月12日 高检发监字[1998]2号该通知的内容已在200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 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8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
答:一、对最高人民检察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单独制发的25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二、经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单位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联合制发的2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予以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的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 》已于2012年6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29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2012年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 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第二批) (1996年12月31日 法发[1996]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我院公布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之后,即着手对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废止的第二批司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