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弭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公共空间、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发布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不包含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路牌、指引牌。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在办公、经营场所或者建(构)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用于表示名称、字号、商号的标牌、标志、字体符号、楼宇标识等。第四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区控制、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相融合。第五条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和张贴、张挂、设置宣传品的审批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编制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 相关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标准,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八条 支持户外广告创新,增强本土特色,提升艺术水平。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公益广告宣传。第二章 规 划第九条 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条 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户外广告禁设区、限设区、可设区;

  (二)户外广告布局、总量、密度、种类的控制原则;

  (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位置、形式、规模、色彩、声音、亮度等基本设置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的招牌设置,应当与历史风貌、街区特色、传统格局相协调。商业街区、商业广场、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市场(卖场)的招牌设置可以按照整体规划设计,突出功能定位,体现商业特色。第十一条 禁设区范围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绿地、公园结合园林景观适度设置的小品、雕塑式公益广告;

  (二)在经批准的商业综合体预留的广告位按照要求设置的广告;

  (三)道路规划红线内设置的公交候车亭广告;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特别批准设置的广告。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广告经营者、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专项规划草案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 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专项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设置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各区的设置方案在区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

  设置方案应当明确户外广告的点位数量、载体部位、详细尺寸、结构形式、广告性质等。第十四条 专项规划和设置方案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要依据。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公开专项规划和设置方案,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十五条 新建建(构)筑物需要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应当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同步设计施工建设。

  未预留户外广告和招牌位置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需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应当符合原建(构)筑物设计效果。

如何有效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镇区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结合赵巷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属地化源头管理,规范赵巷集镇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前期报批备案手续,并对辖区内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具体规范

(一)店招店牌

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在经营场所的各类仅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标牌、标识。

(二)户外广告设施

本镇范围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高炮、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

(三)相关要求

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置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镇整体景观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应当遵循“一店一招、尺寸规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则。

2、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设置应当符合城镇街景规划和设计要求,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4、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书写应当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缺字、漏字。

5、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应当牢固,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图案、文字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拆除。

6、户外广告设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设置申请人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色彩应与我镇相关控制要求相适应,并避免与城镇总体立面风格相冲突。

三、职责分工

(一)城管分队(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赵巷分队)

1、对新增及自行变更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业主,接受申请,并及时会同规保办、工商所等部门核实有关情况,进行批复并备案登记。

2、对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施,督促业主修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4、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设置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

(二)规保办

对全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

(三)工商所

对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内容进行核实,对未备案登记、私自变更内容等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四)财政所

对涉及由政府部门统一新建、改造、维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做好资金安排,落实资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对相关设置项目实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已设置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通报城管分队。

(六)联勤大队

巡查队员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发现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存在的相关问题,督促履行“门责制”及相关义务,并及时报镇联勤指挥中心,移送城管分队快速处置。

四、审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统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换店招店牌内容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原则上不得更换底板;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底板的,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2、新建、翻建的建筑物需设置店招店牌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二)户外广告设施

1、公益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与规保办、工商所、党群办(宣传)商定后予以批复。涉及制作大型广告和后期变更为商业性户外广告的,需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2、商业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3、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宣传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制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并报镇城管分队或区绿化市容局批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是赵巷镇巩固国家卫生镇、全国文明镇和全国优美乡镇的重要内容,是提升赵巷市容市貌、维护街面整洁、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从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和维护城镇文明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能动作用,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联系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同时,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意识,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要充分发挥“大联勤”作用,进一步完善运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检查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对未经审核批复、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取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群众参与、业主配合的和谐氛围,激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环境。

要看当地地方上的具体要求,你可以咨询当地监管部门,一般有些地方不但有高度,大小,位置等要求,还有的要求必须符合美观统一的要求。

隋唐时期的广告
答: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广告一. 市声广告早期出现的口头广告在这一时期又有了新的发展,人们开始用"心理战术"来推销自己的产品.这都是因为人际传播具有很强的效力,信息在彼此熟悉的人之间直接传递,更具亲和力,容易被人信服.所以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一种好商品,不仅质量要好,还要善于利用人们的口头宣传做广告.(一)...

广告招牌有哪几类
答:造型招牌(室内)造型招牌(室外)直式招牌 横式招牌 立地招牌 柜台后招牌 霓虹灯招牌 大楼屋顶招牌 大楼楼层招牌 骑楼下招牌 骑楼柱面招牌 悬挂式招牌 帆布招牌 户外看板(路牌广告)禁止停车牌 工地大门 工地事务所 工地围篱 工地标语贴纸 工地行道树围篱 工地牌坊 其他 ...

摆在外面的海报叫什么?在门上的广告叫什么?
答:POP(PointOfPurchase)本来是指商业销售中的一种店头促销工具,其型式不拘,但以摆设在店头的展示物为主,如吊牌、海报、小贴纸、大招牌、实物模型、旗帜等等,都是林立在POP的范围内。POP的中文名字又名“店头陈设”。在门上的广告叫什么?叫做招贴又名海报 但是如果细分的话 招贴注重的是文字,文字会多一些,而海报...

旅游营销怎么做?
答:从开放线上宣传导流的基础建设,到自身产业品牌形象的打造,从自身产业流量的导入,再到将流量留存形成流量收口,线上推广“强意图”的推广机制,是其他流量池所不能比的,现在市面上大多APP所采用的几乎都是兴趣推荐机制,从而通过流量以及创意的输出将兴趣转化为意图,将意图转化为行动。而线上推广通过...

新开户外广告公司地理位置选择?
答:开公司考虑一下几个方面:1、公司的客户群;如果客户群比较集中,那就靠近这个集中地进行选址,这样你的客户提供服务时就可以做到及时高效,提高客户满意度,降低服务成本。2、公司的定位;公司所在地是公司的门脸,选择高档写字楼和路边小门头给客户的感觉档次跟定也不同。3、公司的规模及长期规划;找到...

“小满”广告事件背后,是内容营销的全面崛起
答:随着小红书、B站和抖音等图文以及视频社交媒体的崛起,用户的注意力早已从电视、户外大屏以及电梯广告等传统投放渠道上发生了转移,KOL与KOC已经成为了企业进行内容营销的主体伙伴。” 在内容营销渐成主流的大环境下,拥有流量的互联网平台都在强化布局,达人营销平台是主要抓手,字节跳动、百度、小红书、快手和B站等平台都...

餐厅中秋节营销活动策划方案
答:1、在餐厅的门口附近、火车站、汽车站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采用喷绘为主,条幅相结合的形式)。 2、电视、街道横幅和报纸广告相结合。 3、可以尝试一下手机短信广告,群发的重点是原来饭店的老顾客,注意要使用适当的语言,主要介绍餐厅的最新活动。 4、网上做个弹除框广告或者比较大的FLASH动画广告或者是banner。网页动...

详细的中外广告史及代表人物和代表作
答:7. 两宋时期打破了坊市的束缚,商业有了更广泛的活动余地,手工业、商业迅速发展,广告形式得到新的发展。8. 明清时期,知识分子开始涉足广告领域,使广告形式具有浓郁的知识性、趣味性,形成了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9. 广告的起源与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出现有关。10. 明清招...

广告类VI是什么意思_宣传vi是什么意思
答:VI系统:A.基本要素系统:如企业名称、企业标志、企业造型、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案、宣传口号等。B.应用系统:产品造型、办公用品、企业环境、交通工具、服装服饰、广告媒体、招牌、包装系统、公务礼品、陈列展示以及印刷出版物等。一套VI设计的主要内容:I.基本要素系统 A.标志 B.标准字 C.标准色 ...

微信营销维护客户的技巧
答:进入到微信首页,点击右下方的“我”,点击“设置”,进入设置的选项,在设置中选择“通用”选项,在通用中进入功能选项,在功能中选择“群发助手”,在功能设置群发助手里面点击开始群发,然后在最下方选择新建群发,接着就要选择要群发的好友的了,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群发的时候千万不要单纯的发广告信息,更多的以感恩活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