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的项目有哪些? 公务员体检项目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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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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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工作,保证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身体素质,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体检。
中央驻本省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体检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

第二章 体检程序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须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六条 体检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
  第七条 每位考生体检前须填写《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
  第八条 考生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体检。体检医生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第九条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
  第十条 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第三章 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者,为不合格:
  1. 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2. 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肤病,重度腋臭、纹身。
  3. 严重影响仪表的甲状腺肿、开放性的结核性淋巴结炎;胸廊明显畸形、脊椎严重侧弯、前凸后凹、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形腿或“o”形腿;马蹄足、足内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缩;肌力仅一、二级者。
  4. 肢体有显著残废、影响功能者,如断手,断臂,断腿,断脚,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残缺或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残缺,或者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5. 双眼矫正视力各低于4.9者。双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有影响视力的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色素膜疾病等。
  6. 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耳语听力一侧不足5米、另一侧不足2米者。
  7. 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8.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阙症、重度神经官能症,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存留者。
  9.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动性肺结核、麻风病、慢性细菌痢疾等。
  10. 器质性慢性心脏血管病,如风湿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
  11. 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2. 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腹内形隐睾、完全性尿道下裂。
  13. 血吸虫病未治愈。
  14. 血管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
  15. 严重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或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有胆管、胆囊、胰腺疾病。
  16. 结缔组织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等。
  17. 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无脉症等。
  18. 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肝病(含各种肝炎、肝内囊肿等)。
  19. 有性传播病史者。
  20. 三度龋齿超过全口半数牙(12颗以上),重度牙周病,下颌关节炎。
  第十二条 属下列情况的,可视为合格:
  1. 单纯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1,女性高于8克/d1。
  2.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经治愈已钙化稳定,一年观察无变化者;肺外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无症状。
  3. 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一年内无出血史,一年以上无症状;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下或部分肠切除术后一年无复发,无后遗症,不影响功能者。
  4. 既往无肝炎病史,肝在肋缘下2cm以内,质软无压痛,脾在肋缘下1cm以内或肝脾同时触及,但肝功能、b超检查和乙肝化验结果(见附件一)正常者。
  5. 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一年,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乙肝五项检查中单纯表面抗体(hbsab)阳性、表面抗体及e抗体(hbeab)同时阳性、单纯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肝功能均正常者。
  6. 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一年无症状和体症者。
  7. 急性肾炎、急性肾孟炎经治愈后达一年,无症状和体症、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
  8. 风湿性关节炎治愈后一年,无症状,化验正常者。
  9. 中心30度周围视野,矫正视力两眼均为4.9以上,视功能正常者。
  10.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者:
收缩压 12.00—18.66kpa (90mmhg—140mmhg)
舒张压 6.00—12kpa (60mmhg—90mmhg)
  11. 男性身高1.60米、体重48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体重42公斤以上。
  第十三条 除本章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体检标准外,有其他疾病或生理性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检合格,由政府人事部门同卫生部门根据职位的要求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 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有以下特别要求:
  1. 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
  2. 视力:双眼裸视5.0以上;
  3. 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抗原hbeag、乙抗体hbeab、核心抗原hbcab阴性、表面抗体hbsab阴性或阳性。

第四章 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对无正当理由又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应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和医生的引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 体检医院须选派原则性强、思想作风好、业务精的医生承担体检工作。体检医生应提前熟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规定及标准,做好体检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体检医生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体检结论。结论的字迹要清楚、明确,不得涂改。体检工作人员要配合医生组织好体检。
  第十八条 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与考生如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进行回避。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及录用监督机构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时,政府人事部门有权决定重新体检或复查某一项目。考生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复查的,须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对体检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的,须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适用于一般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录用。对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国家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地级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同卫生部门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

(一)一般检查: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已婚者)检查(按体检表逐项进行)。
(二)化验检查:
1、血常规
2、尿常规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单纯HBSAg阳性者复查乙肝三系;
(2)单纯SGPT异常(HBSAg阴性)者,一周内允许复查一次。
(三)特殊检查:
1、肝胆B超。
2、胸透(有疑问加摄胸片)。
3、必要时增检心电图、心超声检查。

公考体检项目有有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血常规等一般的检查以及心脏检查、甲状腺检查、肝胆胰脾等检查、肾脏脏器的深入检查。
公考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检查前三日开始,饮食宜清淡,勿吃菠菜、猪血、鸭血等食物,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和隐形眼镜,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体检当日禁食早餐,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女性受检者尽量避开生理期去体检,不然尿常规的结果很大可能性是不合格的。

你是否是想提前去医院检查, 其实跟一般人的体检差不多,可以跟医生说下你是做公务员的体检。

公务员体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公务员体检包含的项目有: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项目内容:
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已婚者)检查(按体检表逐项进行)。
化验检查:血常规 、尿常规 、肝功能。
肝胆B超。 胸透(有疑问加摄胸片)。
必要时增检心电图、心超声检查。
公务员体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体检医院: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要 求: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体检意义:
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
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务员体检有哪些项目
答:在公务员考试中,身体健康是第一关,很容易出现问题的几个项目,分别是尿常规检查、视力检查、转氨酶检查,以及血压检查等。公务员这一个工作岗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因为公务员这一个岗位是为国家政务服务的,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这一个岗位的工作关系到国家的政务,也和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

公务员体检的项目有哪些?
答: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

12345话务员体检参考什么标准
答:常规入职体检的项目具体有:一、常规的抽血检查,包括检查血常规、大便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心肌酶,还有肿瘤三项以及乙肝两对半等等。二、辅助检查要检查的项目具体有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泌尿系B超,妇女可能检查阴超。三、要做内科检查和外科检查,内科检查主要是了解心脏、肝、胆、...

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是什么?
答:项目一:眼科 一般检查的就是视力以及色盲、色弱的情况,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岗位,比如警察类的岗位,视力就会有特殊的标准,比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8。项目二:内科 内科主要检查的就是考生的血压、心脏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以及发育的情况,和谐部分的健康检查无异就可以了。项目三:外科 外...

国家公务员体检的项目有哪些(参加过体检的朋友帮忙啊)
答:第一条 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含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和专科体检(含外、内、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女性应做常规妇科检查。 第二条 普通公务员的身高体重:男性160cm(含160cm)以上,体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150cm(含150cm)以上,体重40kg(含40kg)以上,为合格。 监狱、劳教警察和国家安全警察的身高...

航空公司体检项目有哪些 航空公司应聘要求有
答:航空公司职位体检项目有哪些?1、内科(心脏杂音、血压、肝脏、心率、双肺)2、外科(甲状腺、乳腺、肛门、直肠、浅表淋巴结)3、眼科(眼敛、结膜、眼底、泪器)4、耳鼻喉科(筛查听力、耳廓、耳道、鼓膜、鼻中隔、鼻甲、鼻孔、胫部外形)5、胸透(心、肺、膈)6、心电图(心脏)7、肝功能(五项)8、血尿...

高铁乘务员体检项目有哪些?
答:(一)体检标准 符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检标准,请特别注意:1、无 “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2、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无腋臭;3、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4、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癫痫病史;5、无久治不愈的皮肤...

考公体检一般检查哪些项目
答:1、常规项目:要想成为公务员,在体检过程中会有一些基础项目,如:身高、体重、血压等。只有身高,还有血压以及体重各个方面都达标的,才可以成为公务员。2、专业的检查项目:专业的检查项目是比较细致的,常见的主要有外科以及内科,还有耳鼻喉、眼、口腔、检验等。其中检验主要指的是尿常规还有血常规,...

公务员考试体检都有什么项目?
答: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检查。第二条:血压检查。第三条 :血液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检查。第四条 :结核病检查。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检查。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检查。第七...

公司体检有哪些项目?
答:公司体检一般都是一些比较基础的检查项目,每家公司选择的体检套餐不一样,体检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常见的公司体检项目:1、内科检查 主要是医生进行按压、听诊检查心、肝、肺、脾、肾、胆囊进行系统检查。2、外科检查 医生通过看、触摸检查皮肤、脊椎等是否有病变。3、肝功能 肝功能主要检查谷丙转氨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