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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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全委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汇总整理委机关工作汇报;负责委机关的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秘书事务、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委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能源协作资金的落实工作。
负责委机关及重大办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干部培训、职称评聘等有关工作;承担委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党群工作。
根据军事需求拟订经济动员规划、预案;衔接国防动员和政府应急管理有关事项;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经济动员潜力调查;进行经济动员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发展规划处(挂“区域经济处”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负责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流域治理,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地质勘探、水资源平衡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础测绘、年度取水等计划。
(三)经济综合处(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牌子)
组织研究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测,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进出口等预期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发展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的综合性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委信息工作;具体参与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经济顾问的联络工作。
组织起草我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委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四)经济体制改革处
综合协调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做好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改革;协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组织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方案实施等工作。 (五)企业与社会事业改革处(挂“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参与工交、商贸流通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要素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的初审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规范,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各项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挂“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负责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环保、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交通、水利、环保、保障性住房等各类专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计划协调平衡;编制、申报和下达中央、省财政性投资计划;负责审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政权建设类和城建环保、房地产类等建设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参与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牵头拟订重大基础产业专项规划,并衔接平衡有关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牵头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和邮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重点项目计划,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审批和审核转报政府投资的基础产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核准企业投资的基础产业项目。
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拟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牵头市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工作,监督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能源处
牵头拟订能源发展规划,组织拟订石油(成品油)、天然气、炼油(含生物制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发展规划,和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及火电(含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煤炭清洁利用发电以及电网发展的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核准、审核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负责能源中长期需求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牵头组织实施石油等重要物资的储备;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编制全市农村能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负责农村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原油协作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布局和管理工作。
(八)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处(挂“市沿江开发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组织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在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报批工作;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牵头组织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全市外贸发展战略,负责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参与或组织省、市举办的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活动;承担委内日常外事工作。
研究拟订沿江沿河开发规划,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沿江沿河开发中的土地、岸线资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参与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沿江沿河联动开发工作;负责市沿江开发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挂“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气象、水利等专项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政策;具体组织编报、审批和监督实施农业重大项目;参与提出财政性支农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配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流通引导和调控工作;承担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推进和指导全市编制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规划,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建议,承担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工业处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目标和产业布局方案;衔接平衡全市工业经济及相关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指导实施工业基本建设中长期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授权和分工,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审核境外工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业产业集群和园区建设;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分析工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工业方面中央、省、市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服务业发展处(挂“市发展现代物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及其重点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研究拟订服务业与其它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各行业发展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全市服务业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服务业运行情况进行宏观监测、分析、调研;编制市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组织编报服务业有关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扶持;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有关服务业投资项目及流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并监督实施市级服务业发展扶持引导资金;对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组织或参与全市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组织拟订全市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牵头做好市区大型商业网点定点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物流业改革,协调物流业各行业发展;组织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认定和考核工作;参与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现代物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挂“市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市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重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工程中心项目,负责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者审核转报高技术产业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管理归口的“三新”产业发展基金;积极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创新和产业化工作,推动新兴产业形成和发展;承担市新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社会发展处(挂“就业与收入分配处”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核准、审核、备案或转报社会发展领域的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研究分析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十四)财政金融处
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及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监督企业(公司)债券融资活动;参与股票发行上市项目审核工作,监督上市资金运用,引导资金投向;负责协调价格工作。
(十五)经济合作处
负责编制全市经济协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情况综合;负责与区域经济组织的联络和日常工作;牵头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工作;负责与国内友好城市及其它城市政府间经济协作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和协调我市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组织企业开展经济协作活动,负责我市在外省市协作办企业、外省市来我市办企业的指导协调工作,帮助本市企业开发市场,开展项目、资金、人才和信息等协作;参与原油协作计划和能源协作资金的落实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日常联络管理;负责外地驻扬办事机构的备案和管理。
(十六)对口支援处(挂“市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
负责市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对口支援及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管理对口支援资金和制订使用计划;组织参与西部开发活动;开展与对口支援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等工作;承担市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行政办事服务处
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政府投资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组织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及在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报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核准和备案;各种许可证、批准文件及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的运行管理。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3 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统计、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分析有关经济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有关工作。(三)发展规划处(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办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四)国民经济综合处。负责宏观经济走势的预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城乡一体化试验区工作;承担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任务。(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编制下达省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综合管理省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性专项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和管理,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研究省内外资本动态.监测分析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t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审核或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省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审核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承担利用省外资金有关工作。(八)地区经济处。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全省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落实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指导皖北发展工作;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九)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十)基础产业处。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十一)产业协调处。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省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重大项目储备;按规定审核工业重大项目,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与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省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管理工作。(十二)高技术产业处。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里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管理归口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省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安徽建设和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十四)社会发展处。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十五)贸易和服务业处。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编制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协调、监督国家和省级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十六)财政金融处。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和监管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十七)就业和社会保障处。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就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十八)设计审查处。审核限额以上及省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省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十九)以工代赈处编制全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国家、省以工代赈资金及专项实物;指导全省以工代赈工作;监督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二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牵头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二十一)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编制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省“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二十二)省铁路建设办公室。承担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二十三)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外辜工作。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发展规划处。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拟订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各类规划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的衔接;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江西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拟订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拟订年度全省退伍军人安置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经济政策模拟分析;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汇总研究提出全省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牵头分析评估全省及各设区市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组织研究并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省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全省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省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除煤、电、油之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省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综合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省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江西省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九)农村经济处(江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交通运输协调处。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省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产业协调处(江西省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工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涉及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有关重大政策;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综合监测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动态,组织拟订全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扶持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国家、地方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项目除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指导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减排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四)应对气候变化处。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具体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江西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省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省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承担省省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综合分析我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处。监测分析省内外及国际市场状况,编制全省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省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十九)设计审查处。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省由国家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和省立项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修订、颁发全省除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之外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二十)价格调控处。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省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负责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依法审理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价格听证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 (二十一)商品价格管理处。负责全省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政策;提出政府管理商品价格的范围、原则、办法和修订定价商品目录的建议;提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建议;组织政府管理商品价格政策的实施。 (二十二)收费管理处。负责全省收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收费政策,提出收费管理的范围、原则、方法的建议;提出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组织收费管理政策的实施;协调和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二十三)对外经济联络处。负责在省外重大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促进交流和沟通;了解国家宏观信息,掌握政策变化,分析研判国家的政策取向,为我省宏观经济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衔接项目计划,跟踪我省重大项目申报落实;协调组织与国(境)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推进重大涉外项目;组织项目推介,发展与国(境)内外投融资机构的业务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 (二十四)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对国家和省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研究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推进专项改革,协调外资和境外投资,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固定资产投资科: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制定调控政策,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项目前期工作和融资。农村经济科: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协调农业、林业等发展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基础产业科:负责...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内设处室
答:1. 办公室: 作为委员会的核心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2. 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和制定相关法规,确保政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3. 人事处: 管理委员会的人力资源,确保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稳定性。4. 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宏观经济调控和目标管理。

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设机构
答: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包括文书处理、会议安排、机要事务、档案管理、信访、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工作,以及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政策法规和综合文稿起草等。2. 规划与改革科: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建议,协调城镇化发展和专项规划,管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并...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负责拟订全委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汇总整理委机关工作汇报;负责委机关的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秘书事务、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委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行政执法,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

市发改委有哪些部门组成
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内部安全、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测、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内设机构
答: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部设有多个专门的科室,负责不同领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工作。以下是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工作,包括文电处理、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以及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监察。国民经济综合科:研究国民经济战略...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答: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产业发展股在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中扮演指导角色,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的总量控制,并指导和监督市内的证券期货市场工作,确保市场的规范和稳定。最后,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与市国防委紧密合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的重要任务。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哪些经济领域的工作?
答: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文电处理、会务、机要、档案管理、信息沟通、政务公开、协调工作、安全保密、财务和资产管理,以及信访事务。人事科: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以及老干部管理工作。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答:玉林市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以下是其主要职责的概述:(一)政秘股: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包括文电处理、保密、财务、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同时,也负责宣传、信访、会务、接待、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法规建设、行政执法、车辆调度和后勤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