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收到国际参展的财政补贴要交所得税吗 收到国际参展的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最好?

作者&投稿:勇谈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该笔财政补贴可以抵减展会费用,余额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项财政补贴没有税务部门的免税批复就不是免税项目,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事后得到免税批复的话,可以在事后申请退还税款。

收到国际参展的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最好~

应该属于营业外收入吧。这样才能体现出来是财政补贴。
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应该属于营业外收入吧。这样才能体现出来是财政补贴。
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二、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三)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急:收到国际参展的财政补贴要交所得税吗
答: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该笔财政补贴可以抵减展会费用,余额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项财政补贴没有税务部门的免税批复就不是免税项目,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事后得到免税批复的话,可以在事后申请退还税款。

收到国际参展的财政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最好?
答:(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

企业收到财政补贴或资助是否需要交税?
答:要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作补贴收入就可以了。

厦门中小企业参加国外展会的补贴的详细情况和操作流程
答:1、 企业补贴申请 企业补贴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全称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额度为正常支出的50%-70%。我公司满足申请商务补贴的各项条件。现申报工作由市场部随红艳和标准物质事业部武荣检统一办理。 了解详情可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贵公司如果如果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商务厅的出国参展的补贴款19600元,应当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外展会政府补贴
答:国家商务部为鼓励出口贸易,专设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出国参展宣传考察的企业予以高额补贴。1、参加境外展览会。支持内容是展位费。展位标准9平方米/个。支持标准是1.5万元/个,每增加1个展位增加1万元,最多支持3个展位,总支持金额3.5万元封顶。如参加的展览会是在香港和澳门地区,按上述金额的...

国际展览补贴怎么申请
答:因此我们对热点展览会以外的组展项目都提前申请了国家中小企业参展补贴,参加这些项目的参展公司都有机会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出 国参展补贴。对资金拨付申请的批复情况,除由管理部门向申报单位下达批复通知外还将通过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申报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

参加国外展会如何申请补贴?
答:何时提交补贴申请的材料,补贴下发全部都是通过这个系统完成。4.定期去网站上看补贴材料的提交时间,不要错过时间造成损失。参展补贴分两种,第一是中央补贴。第二个是地方补贴。申请补贴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1、公司有自主进出口权 2、年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 3、有良好的税务记录,不能偷税漏税 ...

国外展会补贴
答:”特殊展会也考虑补贴 省商务厅贸发处介绍,办法中的“人员费用”包括往返机票和规定的生活补贴,“按照财政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财政标准执行,其天数为展会期间和必要的撤换展时间。”而对商务部和省政府临时通知要求组织参加的有关展会和相关贸易活动,省商务厅表示,也将统筹...

展会补贴
答:第十二条 市场开拓资金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且支出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予以支持,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第十三条 财政部将市场开拓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部门。第十四条 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