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职责。 如何做好机关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

作者&投稿:允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意识。

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1、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

2、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扩展资料:

符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由机关、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2)建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将保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检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术防范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查处泄密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制度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保密单位负责人保密职责是什么~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
答:加强保密检查。二.具体职责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三.意义1...

税务机关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答:税务机关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有:制定税务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与措施、组织保密宣传教育、保密审查与保密审批、协调保密工作、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与考核。1、制定税务机关保密工作制度与措施:税务机关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税务机关保密工作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以确保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涉密信息得到有效...

涉密人员保密工作责任有哪些
答:5、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事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二、乙方责任:1、切实履行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保密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不得将知悉的国家秘密告知无关人员。3、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
答: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业务范围内对外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络和落实; 3.负责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 4.建立并完善保密管理体系,组织指导制定保密制度; 5.组织保密检查并协调保密审查工作; 6.监督指导定密...

安徽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
答:第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保密工作职责:(一)制定并落实保密工作制度;(二)依法开展定密管理工作;(三)分类管理涉密人员;(四)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五)依法管理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六)协助查处泄密案件。第六条 机关、单位应当明确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应设立什么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答:一般领导干部由于处在各机关单位的决策层,出于正常履行领导职责的客观需要,其知悉和接触国家秘密的数量和密级程度,同一般工作人员相比要高得多。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又负有组织、领导和督促本机关单位履行保密法所规定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的领导责任,是各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能否正常开展、能否得到有效加强的关键。因此...

机关保密工作职责分工是怎样的?
答: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保密工作注意...

保密人员的工作职责
答:保密人员工作职责: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二、负责全局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三、负责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复印、借出、清退、缴毁等工作。四、熟悉本单位保密范围和保密重点,协助领导落实防范措施,按保密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湘潭房产向领导汇报并采取...

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有哪些
答: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保密工作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是指机关、单位依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问: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责任有哪些
答:4、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5、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