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的举证规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是什么?

作者&投稿:守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 民事诉讼法 中的举证规则是什么? 1、 举证责任 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新 民诉法 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 证据 证明标准较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根据《新民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 起诉状 、 答辩状 、 代理 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3、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证。根据《新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2)众所周知的事实; 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4、赋予当事人向法院调取、收集证据的申请权。主要是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二、《民事诉讼法》的举证期限如何确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 诉讼 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公民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念会与他人发生一些 民事纠纷 事件,当纠纷无法通过双方调解解决时,就需要通过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法院进行审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也是会要求双方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这样也会有利于法院更有效更准确的进行审理案件。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的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法律分析】举证原则:1、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对有的主张,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3、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4、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有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的责任。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某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自行作出的口头陈述应当经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记录成书面笔录,由当事人签名确认。2、书证,书证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原件。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必须经过法院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民事案件中认定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无需举证的法律规定
答:一、民事举证一般实行什么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

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取证”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一项诉讼、一般都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并对该请求事项的事实依据,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对证据进行当庭质证无误后,由人民法院采信,作为判决的依据。如果原告不能用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何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的举证责任和真伪不明?
答: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真伪不明的处理原则。该条规定如下: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由谁举证,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就具有争议的事实提交证据,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其证明的真实性。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

刑事诉讼证明民事诉讼证明行政诉讼证明划分的标准是
答: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法院经过审理以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这些规定说明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中,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是办案人员运用证据的重要原则。 1、有...

民事诉讼中举证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答:民事诉讼中举证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举证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原告或被告的请求或抗辩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在我国的民事案件的纠纷诉讼的处理过程中,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其明确具体的诉讼主张是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的,即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
答: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承担举证责任,这一点没有什么争议。但对于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证据,理论和实践中却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行政诉讼法没有将规范性文件作为证据的种类加以固定,且其在性质上也不具有证据的属性,因此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证据,不适用证据规则;另一种意见认为,...

法院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举证期限有哪些要求
答: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最重要程序法,了解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无论是对什么人来说,都是有用的,指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用上。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一、民事诉讼法举证期限的规定《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

民事纠纷1: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答:到了德国普通法时代确立了原告就其诉讼原因的事实为举证,被告就其抗辩的事件事实为举证的一般原则。且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 它的实施弥补了当前民事诉讼中证据立法的不足。规范了民事审判实践,为进一步的民事立法奠定了基础 3、上诉期: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都是什么
答:一、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二、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是什么? 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