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条例

作者&投稿:脂泡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主观:

一、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条例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还有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人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其他法规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 隐私权 】 自然人 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 隐私权侵害行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二、当隐私权被侵犯时该怎么办
1、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册除等等。
2、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人民法起诉。
个人隐私家长对待 首先要掌握孩子的思想状态。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总有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在无孔不入地腐蚀着孩子们的心灵,如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养成抽烟喝酒的不良嗜好、中学时期便开始早恋等等。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观察的言行,及时掌握这些属于孩子“隐秘世界”的蛛丝马迹,以便于对症下药,给予孩子正确的导向。
其次要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独立人格逐步形成,孩子的“保密性”需求越来越强,如自己的日记和书信、与同学交往与谈话的内容等,孩子往往都不愿主动向父母披露。但家长却不能采取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间谍”手段来了解孩子,而应转换一下角色,以朋友的身份与孩子融洽相处,在充分新生孩子人格的基础上,与孩子平等地进行对话情感交流,让孩子敞开心扉,主动地把隐私告知自己。
其三要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尽管自主意识增强了,但正确的人生观却尚未最终形成,由于是非观念不强、自控的能力都有比较差,孩子在处理诸如学业、情感、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时,还不可能把握好尺度,家长在细心观察孩子思想动态的同时,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爱好和特征,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检查、论证自己的思维过程和内心隐私的正确程度,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什么是隐私
隐私为公民不希望社会外界知道的一种个人客观情事,如为社会外界所知晓,则会因为世俗观念、偏见等因素,降低对该公民的社会评价或不为该公民周边社会所接纳,会使其陷于极端困苦,孤立无援的境地,成为被社会所抛弃人员。且这种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愿、不便被他人干预或者是按正常的心理和道德标准而论不便为公众所知晓的情事,不论具体情况如何,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所以在以披露隐私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诉讼中,被告并不能以所公布的内容是真实的而主张免责,甚至是披露所涉及的内容越真实反而越糟糕,越会侵权,损害后果可能越大。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 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条例有哪些 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还有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人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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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答:【法律分析】: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如下:一、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二、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三、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
答:法律主观:与个人隐私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法律客观:《...

民法典1034条隐私权
答:民法典第1034条隐私权规定了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并明确了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必要性、措施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在现代社会,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国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全部法律
答:在中国,我们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体系,旨在全方位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让我们深入探讨这些法律法规,确保个人隐私权得到有力的法律保障。法律基石:刑法修正 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对破坏、窃取和非法提供个人隐私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第285条明确规定,非法侵入或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操控数据的行为...

中国现行的隐私保护法,详细点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对保护个人隐私作了间接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

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
答: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二 、 保护网络隐私的方法 1、进行任何网上交易或发送电邮前,切记阅读网站的隐私保护政策,因为有些网站会将你的个人资料卖给第三方。2、...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答:法律主观:保护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

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有:《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

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
答:(2)间接保护方法。(3)概括保护方法。在民法或相关法律及判例中笼统地规定保护人格权或人格尊严,不列举具体内容,在实践中仍然保护个人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