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对外汇对公帐户的管理规定 外管局怎么监管外汇

作者&投稿:茶羽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quot;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对方汇入美元,需要怎么申报才可以入账?~


外管局从几方面监管外汇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在收到出口货款后又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并按官方汇率按管理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外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此外许多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措施,而对一些国内急需的、供应不足的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技术及战略物资则要限制出口,通常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进口付汇的管制: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并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资本输出输入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对资本输入都实行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有利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外资。例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并允许其汇出利润等。为保证资本输入的效果,有些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如下措施:(1)规定资本输入的额度、期限和投资部门;(2)从国外借款的一定比例要在一定期限内存放在外汇银行;(3)银行从国外借款不能超过其资本与准备金的一定比例;(4)规定接受外国投资的最低限额等。以前发展中国家都严格限制资本输出,一般不允许个人和企业自由输出(或汇出)外汇资金。但是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趋势的出现,不少发展中国家开始积极向海外投资,以期通过直接投资来打破地区封锁,带动该国出口贸易的增长,例如拉美国家、东盟各国、韩国和中国近年来的海外投资十分活跃,放松了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外管局对外汇对公帐户的管理规定
答: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

厦门经济特区对公单位现汇帐户管理实施细则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厦门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对公单位现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对公单位现汇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分局及其支局(以下简称特区管汇机关)负责特区内对公单位现...

外汇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境内机构外汇帐户的开立审批、使用管理、帐户的撤销及检查等。第六条 开户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为开户单位办理开户手续,监督收付;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开立和使用外汇帐户。第二章 帐户的开立第七条 下列外汇,开户单位可以向外汇局提...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办法》的...
答: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的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正常业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境内外汇帐户”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的外汇帐户,不包括外汇兑换券帐户)。第三条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外汇帐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外汇帐户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外汇帐户的管理机关。第三条 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开立、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答:第十九条 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第二十条 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经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汇出手续。第二十...

外汇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第一条 为完善对境内机构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境内机构境外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及撤销的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为境外外汇账户的管理机关。第四条 境内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答:一、 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等;二、 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三、 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四、 其他外汇资金。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汇实行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外汇的机关为国家外汇管理...

外管局对公境外汇款规定
答:法律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第十一条 ...

外管局怎么监管外汇
答:外管局从几方面监管外汇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