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与纠纷,从法律上讲,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哪些? 请问在工程因不可抗力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的法律依据

作者&投稿:娄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发包人承担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以及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它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损失,承包商可以要求工期索赔。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损失,承包商可以要求工期索赔。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双方按以下的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有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留在施工场的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言的相应责任。不可抗力导致工期的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但工期的损失值并不是简单的把各工序的工期相加。工期延长的具体天数可以通过观察横道图是计划工期和实际工期的偏差,汇总得到索赔的总天数。有时还需要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局部工期延误对总工期的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合同中有关于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担的,按照合同办理
没有规定的 对于这类损失都不负法律责任。
保险合同中也有这样的条款。原则上是不服法律责任,合同中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9.3的规定,发包人承担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以及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该项目的施工合同采纳了上述合同范本,且在《专用条款》等合同文件中未另行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上述约定分别承担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损失风险。
但是,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的,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故该案例的损失责任分别由:
1、已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6栋楼建设单位承担;
2、正在修建的4栋楼建设单位承担;
3、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水泥承包人承担;
4、业主单位负责采购的并经过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入库待用的钢筋建设单位承担;
5、施工单位采购的用于工程的空调建设单位承担;
6、业主采购的电梯建设单位承担;
7、施工单位塔吊倾倒砸死路人,路人承担;
8、业主的轿车砸伤路人,路人承担;
9、现场清理修复费用建设单位承担;
10、私自入场的大学生自行承担;
11、业主单位请来的修理工建设单位承担。

工程中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
9.11.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7.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7.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与纠纷,从法律上讲,发包人和承包人各...
答:1. 发包人承担的责任:- 工程本身的损害及修复费用。- 工程损害导致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 工程所需清理和修复费用。2. 承包人承担的责任:- 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承包方人员伤亡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双方...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与纠纷,从法律上讲,发包人和承包人各...
答:发包人承担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以及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各自所在单位负责。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

建设工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答: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

建筑工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答:法律分析: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

建设工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由谁担责
答:法律分析: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等情况发生时,合同各方应按照以下原则承担相应责任:(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以及因此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负责;(2)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损害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

工程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后果谁承担
答:法律分析: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与纠纷,从法律上讲,发包人和承包人各...
答: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39.3的规定,发包人承担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以及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等,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停工损失则由承包人自行...

不可抗力窝工损失谁承担
答:在建工程复工后,承包人因施工区域内外的疫情防控限制措施而产生的窝工损失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产生的窝工损失,属于非因双方当事人原因的窝工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答:1. 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各自承担。2. 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支付。3. 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后果,按以下原则承担:a. 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由此造成的...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不可抗力发生的停工损失应由谁承担
答:法律原则:不可抗力事件引发的费用承担,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1、工程损害及由此导致的第三方损失和材料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伤亡费用由各自单位负责。3、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必要的管理和保卫人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