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企业、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中的十不吊

作者&投稿:耿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2006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整机

4   结构4.1 材料4.2 连接4.3 梯子、扶手和护圈4.4 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4.5

起重臂走道4.6   司机室4.7 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4.8 自升式塔机结构件标志4.9

自升式塔机后续补充结构件要求

5   机构及零部件

5.1  一般要求5.2 钢丝绳5.3 吊钩5.4 卷简和滑轮5.5 制动器5.6 车轮

6   安全装置

6.1起重量限制器6.2起重力矩限制器6.3行程限位装置6.4

小车断绳保护装置6.5小车断轴保护装置6.6钢丝绳防脱装置6.7风速仪6.8 夹轨器6.9

缓冲器、止挡装置6.10 清轨板6.11顶升横梁防脱功能

7   操纵系统

8   电气系统

8.1一般规定8.2电气控制与操纵8.3电气保护8.4照明、信号8.5导线及敷设8.6电缆卷筒8.7集电器

9   液压系统

10  安装、拆卸与试验

11  操作与使用

前言

本标准的3.7、4.1、4.2.1、4.2.2.1、4.2.2.3、4.3、4.4、4.5、4.6.7、4.7.4、4.8、5.2.1、5.2.4、5.3.1、5.4.1、5.5.2、5.6.1、5.6.2、6.3.3.2、7.1、7.2、7.3、7.3.1、7.3.2、7.4、8.3.3、8.5.1、10.6

b)、10.8e)、10.9、11.1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5144-19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本标准参考了ISO7752-3:1993《起重机  控制  布置和特性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ISO11660-1:1999《起重机  通道、护板和限制装置

第1部分:总则》、ISO11660-3:1999《起重机  通道、护板和限制装置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与GB 514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对自升式塔机顶升加节、频繁拆装的起重臂的连接、结构件正常工作年限及主要结构件可追溯的永久性标志等要求;

--采用有关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

--调整部分条款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四川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大江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厂、湖南湘潭江麓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正兴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北京中建正和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洪、许武全、何振础、易明、魏吉祥、董明军、王福国、付剑雄、胡浪、杨道华、史洪泉、杨定平、钱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144-1985、 GB 5144-19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机。其他用途的塔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72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ISO4309:1990,IDT)

GB/T 5973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T 5975  钢丝绳用压板

GB/T 5976  钢丝绳夹

GB/T 9462-1999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3752-1992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JG/T53   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JG/T 54-1999 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JG/T 100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 5112   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3   整机

3.1 塔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 9462-1999中4.1.1、4.1.3、4.1.4的规定。

3.2 塔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应符合GB/T 9462-1999中4.1.6中的规定。

3.3自升式塔机在加节作业时,任一顶升循环中即使顶升油缸的活塞杆全程伸出,塔身上端面至少应比顶升套架上排导向滚轮

(或滑套)中心线高60mm。

3.4塔机应保证在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

3.5 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内容应符合GB/T

9462-1999中7.1.1的规定。

在塔机司机室内易于观察的位置应设有常用操作数据的标牌或显示屏。标牌或显示屏的内容应包括幅度载荷表、主要性能参数、各起升速度档位的起重量等。标牌或显示屏应牢固、可靠,字迹清晰、醒目。

3.6 塔机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T 9462的有关规定。

对于塔机使用说明书除应符合GB/T 9462-1999中7.2.6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根据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使用材料的低温力学性能、机构的使用环境温度范围及有关因素决定塔机的使用温度、正常工作年限或者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以及各种工况的许用风压;

b)安全装置的调整方法、调整参数及误差指标;

c)对于在安装起重臂前先安装平衡重块的塔机,应注明平衡重块的数量、规格及位置;

d)起重臂组装完毕后,对其连接用销轴、安装定位板等连接件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

e)在塔身加节、降节过程中,安全的作业步骤、使用的平衡措施及检查部位和检查项目;

f)所用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

g) 高强度螺栓所需的预紧力或预紧力矩及检查要点;

h) 起重臂、平衡臂各组合长度的重心及拆装吊点的位置。

3.7 使用单位应建立塔机设备档案,档案至少应包括:

a) 每次安装地点、使用时间及运转台班记录;

b) 每次启用前按GB/T 946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检验的记录;

c)大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   结构

4.1 材料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9462-1999中4.3.1.1和4.3.1.2的规定。

4.2 连接

4.2.1 焊接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焊缝的制造要求和检验应符合JG/T 5112的有关规定。

4.2.2 螺栓、销轴

4.2.2.1

塔机使用的连接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1992中5.4.2.2的规定。

4.2.2.2  起重臂连接销轴的定位结构应能满足频繁拆装条件下安全可靠的要求。

4.2.2.3

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起重臂,其下弦杆连接销轴不宜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当连接销轴轴端采用焊接挡板时,挡板的厚度和焊缝应有足够的强度、挡板与销轴应有足够的重合面积,以防止销轴在安装和工作中由于锤击力及转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4.2.2.4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拧紧。塔机出厂时应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

4.3   梯子、扶手和护圈

4.3.1  不宜在与水平面呈650~750之间设置梯子。

4.3.2

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0的阶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设有横杆。

阶梯的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3.3  与水平面呈750~900之间的直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边梁之间的宽度不小于300mmn;

b)踏杆间隔为250 mm ~300mm;

c)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 (踏脚间隙)不小于160mm;

d)边梁应可以抓握且没有尖锐边缘;

e)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0mm;

f)踏杆中心0.1米范围内承受1200N的力时,无永久变形;

g)塔身节间边梁的断开间隙不应大于40mm。

4.3.4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直径为600 mm~800mm;

b)侧面应用3条或5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竖向板条连接;

c)最大间距:侧面有3条竖向板条时为900mm,侧面有5条竖向板条时为1500mm;

d)任何一个0.lm的范围内可以承受1000N的垂直力时,无永久变形。

4.3.5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见图1Fa],可不设护圈;

a)正方形塔身边长不大于750mm,见图F1b;

b)等边三角形塔身边长不大于1100mm,见图F2;

c)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不大于1100mm,见图F3a;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不大于1100mm,见图F3b;

d)筒状塔身直径不大于1000mm,见图F4;

e)快装式塔机。

4.4   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4.4.1 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4.4.2

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栅格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不应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2。

4.4.3

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00mm,局部有妨碍处可以降至400mm。平台和走道上操作人员可能停留的每一个部位都不应发生永久变形,且能承受以下载荷:

a)2000N的力通过直径为125mm圆盘施加在平台表面的任何位置;

b)4500N/m2的均布载荷。

4.4.4

平台或走道的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00mm高的踢脚板。在需要工操作人员穿越的地方,踢脚板的高度可以降低。

4.4.5

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跌落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l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4.4.6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4.6.1  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4.4.6.2

当梯子的终端与休息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不应超过小平台平面,护圈和扶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的高度。休息小平台平面距下面第一个梯级踏板或踏杆的中心线不应大于150mm。

4.4.6.3

如梯子在休息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应在护圈侧面开一个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操作人员出人。

4.5  起重臂走道

4.5.1 起重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置走道:

a)截面高度小于0.85m;

b)快装式塔机;

c)变幅小车上设有与小车一起移动的挂篮。

4.5.2 对于正置式三角形的起重臂,走道的设置如下所示:

a)

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等于或者大于1.8m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内部,且至少应设置一边扶手,扶手安装在走道上部1m处,见图F5。

b)

起重臂高度H大于或等于1.5m,但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小于1.8m时,走道及扶手应沿着起重臂架的一侧设置,见图F6。

c)

起重臂高度H大于或等于0.85m,且小于1.5m时,走道及扶手应沿着臂架的一侧设置,见图F7。

4.5.3 对于倒置式三角形的起重臂,走道的设置如下所示:

a)

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大于或等于1.8m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内部,且至少应设置一边扶手,扶手安装在走道上部1m处,见图F8。

b)

当起重臂是格构式时,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大于或等于1.5m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内部,且至少应设置一边扶手,扶手应安装在走道上部1m处,见图F9。

c) 当起重臂高度均不满足4.5.3

a)或b)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上部,且扶手应设置在走道上边1m的外侧,见图F10。

4.6   司机室

4.6.1

小车变幅的塔机起升高度超过30m的、动臂变幅塔机起重臂铰点高度距轨顶或支承面高度超过25m的,在塔机上部应设置一个有座椅并能与塔机一起回转的司机室。

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起重臂上。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塔机的活动部件不应撞击司机室。

如司机室安装在回转塔身结构内,则应保证司机的视野开阔。

4.6.2  司机室门窗玻璃应使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司机室正面玻璃应设有雨刷器。

4.6.3  可移动的司机室应设有安全锁止装置。

4.6.4  司机室内应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

4.6.5  对于安置在塔机下部的操作台,在其上方应设有顶棚,顶棚承压试验应满足JG/T

54-1999中4.2的规定。

4.6.6  司机室应通风、保暖和防雨;内壁应采用防火材料,地板应铺设绝缘层。

当司机室内温度低于50C时,应装设非明火取暖装置;当司机室内温度高于350C时,应装设防暑通风装置。

4.6.7  司机室的落地窗应设有防护栏杆。

4.7   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

4.7.1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应予报废。

4.7.2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报废。如局部有损坏并可修复的,则修复后不能低于原结构的承载能力。

4.7.3

塔机的结构件及焊缝出现裂纹时,应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并在使用中定期观察其发展。对无法消除裂纹影响的应予以报废。

4.7.4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工作年限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结构工作级别、应力循环等级、结构应力状态计算。若使用说明书末对正常工作年限、结构工作级别等作出规定,且不能得到塔机制造商确定的,则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使用不应超过1.25×105次工作循环。

4.8  自升式塔机结构件标志

塔机的塔身标准节、起重臂节、拉杆、塔帽等结构件应具有可追溯出厂日期的永久性标志。同一塔机的不同规格的塔身标准节应具有永久性的区分标志。

4.9  自升式塔机后续补充结构件要求

4.9.1  自升式塔机出厂后,后续补充的结构件

(塔身标准节、预埋节、基础连接件等)在使用中不应降低原塔机的承载能力,且不能增加塔机结构的变形。

4.9.2  对于顶升作业,不应降低原塔机滚轮 (滑道)间隙的精度、滚轮

(滑道)接触重合度、踏步位置精度的级别。

4.9.3  对于安装拆卸作业,不应降低原塔机连接销轴孔、连接螺栓孔安装精度的级别。

5   机构及零部件

5.1  一般要求

5.1.1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机构及零部件的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应设有防护装置。

5.1.2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塔机上的零件掉落造成危险。可拆卸的零部件如盖、箱体及外壳等应与支座牢固连接,防止掉落。

5.2  钢丝绳

5.2.1  钢丝绳直径的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T

13752-1992中6.4.2的规定。在塔机工作时,承载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操作规程:
  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塔机使用前:
1、检查地脚螺栓、标节连接螺栓、回转连接螺栓,各部位轴销和开口销、绳卡等,是否松动或脱落等异样现象,若有问题,应立即排除。
2、检查供电电缆和漏电开关是否完好,线路接头无发热迹象,确保线路无障碍。
3、接通电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合上电源后,电压应在360V-400V之间。
4、驾驶室不准放易燃物,配电箱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做到清洁和有序。
5、检查各部位制动器是否正常,指令动作是否准确;检查钢丝绳结头、吊钩的牢固情况;滑轮和钢绳的磨损情况。
6、检查各限位是否灵敏准确,焊缝、滑轮有无裂纹破损;检查各机械油量、油质是否完全符合要求,有无漏油现象。
7、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三圈,运转中切勿用手触摸钢绳、卷筒、滑轮和裸露的齿轮。
8、上、下塔吊应握紧爬梯,手中不得握持任何物件,小心上下严防坠落。
二、塔机运转中:
1、驾驶员保护充沛精力,集中注意力,严禁听放收音机、MP3,严禁酒后上班,保持心态平静,不开斗气车,平稳运行,严禁忽快忽慢,严密监视吊物的捆绑、起吊、运行、下落的整个过程,有不安全因素不得起钩吊装,不得双手离开操作手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严禁放大和短接力矩、高度限位器,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3、驾驶室只听从专人指挥,信号意图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但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均匀应服从,立即正确处理。
4、严禁越级连接操作,变换方向时,先将手柄搬到零位,待正向运转停止后才能反向运转。
5、发现异响,电机发热或有其他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后停机检查时,必须将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小车停在吊臂根部,吊钩升到高度限位处,切断电源总闸,方可离去。
6、下班或中途停机停电时,不得将重物悬挂空中。停机时,必须将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小车停在吊臂根部,吊钩升到高度限位处,切断电源总闸,方可离去。
7、已经过专人调好的液压系统,电器保护系统、结构部件的制动系统,安全限位器系统等,不许他人随意更动,每班应照实填写交接记录和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严禁乱填、代填。
8、若遇暴雨、浓雾和风力超过塔吊回转控制力矩时必须停止作业,夜间应有足够照明设备,不能盲目操作。
9、两台以上塔机在同一区域工作时,要注意互相间的位置,垂直方向和水平高差保护在2米以上距离,不能靠拢,严禁两机间臂架、后臂、吊绳、建筑物之间互相碰撞。
10、塔机设立在高压线附近时,前后臂和钢丝,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应保证有2-6米的距离(根据塔机高度决定)。
三、例行保养(每月)
1、对齿圈齿轮、减速、回轮弹道、钢绳滑轮及其他转动部位,除清理处,每周加油润滑。
2、对轴销、开口销、回转连接螺栓、标节螺栓、地脚螺栓等要每周全面检查一次(不包括日常观察)。
3、对接触器和线路接点、接头、操作手柄,平台栏杆螺栓要检查,发现松动要拧紧,避免隐患。
4、检查钢绳、滑轮、齿轮、刹车片磨损和焊口有无裂纹。
四、纪律制度
1、热情周到为用户服务,不在违背安全规则前提下,让使用方满意,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用户好评。
2、遵守工地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作好上班准备,不允许出现班组等候操作工的现象。若查证一次班组等操作工10分钟,罚款50元,发现两次,加倍处罚。不能缺岗旷工,特殊情况须请假,经塔吊机长同意后可和他人换工顶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处罚200元,旷工三次,工资全扣。
3、必须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视其后果给予罚款处分。
4、爱护公物和随机配件,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故意破坏或盗窃按三倍罚款,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5、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损失的50%,若违章造成事故,由操作者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上班应穿胶底鞋或布底鞋,不准穿皮鞋和塑料底鞋,上班穿工作服,违反者一次教育,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酒后作业,罚款500元/次。
7、上、下设备一次要走上人爬梯,不许从标节外上下。到前臂工作,一定乘小车载入框往返,禁止徒走在前臂上往返(第一次安装穿绳不算违章),若发现违规,照前一条金额罚款。
8、擅自更改专人调好的液压系统、电器保护系统、制动系统、各限位系统等处罚款50元。
9、违反“十不准”的规定,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第一次罚款100元,二次加倍。
10、机长不反映机组情况,带头违规,不填记录,加重处罚每次200元。

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
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机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
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机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
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
、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塔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机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机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机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
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2、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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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操作规范: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谨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功能:
塔吊尖的功能是承受臂架拉绳及平衡臂拉绳传来的上部荷载,并通过回转塔架、转台、承座等的结构部件式直接通过转台传递给塔身结构。自升塔顶有截锥柱式、前倾或后倾截锥柱式、人字架式及斜撑架式。 凡是上回转塔机均需设平衡重,其功能是支承平衡重,用以构成设计上所要求的作用方面与起重力矩方向相反的平衡力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塔吊

[案例实操-施工视频]178 汽车起重机施工工艺动画(十不吊)

塔机企业、操作规程?
答:1、驾驶员保护充沛精力,集中注意力,严禁听放收音机、MP3,严禁酒后上班,保持心态平静,不开斗气车,平稳运行,严禁忽快忽慢,严密监视吊物的捆绑、起吊、运行、下落的整个过程,有不安全因素不得起钩吊装,不得双手离开操作手柄,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2、严禁放大和短接力矩、高度限位器,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3...

工厂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安全规程怎么做?
答:1. 操作工必须配戴公司厂牌,穿着工衣,对衣物要定期清洗,保持着装整洁得体,工衣破损时或被污染无法清洗时,请及时申请更换,注意仪容整齐大方;2. 操作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对人热情大方,和同事能融洽相处;3. 操作工工作时必须佩戴或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公司会定期发放劳保用品,一旦防护用品损坏后,请...

机加工都有哪些安全操作规程?
答:4.2操作前4.2.1工作前按规定严格使用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戴手套,女工发辩应挽在帽子内。操作人员必须站在脚踏板上。4.2.2应对各部位螺栓、行程限位,信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各润滑点进行严格检查,确定可靠后,方可启动。4.2.3各类机床照明应用安全电压...

机械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答:6、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7、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8、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三)蛙式打夯机 1、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最全切割机使用指南
答:一、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本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程。1.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

操作规程包括哪些内容
答: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以下方面:一般包括对作业环境、设备状态、人员状态、操作程序、人机交互和异常情况处理等规定。操作规程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及群众经验制定的安全操作守则。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完成后三个阶段。作业前阶段:观察作业天气、采光...

各种机械操作规程?
答:磨光机操作规程1.作业前,应调整砂筒上砂带的张紧程度,润滑各轴承和紧固联接件,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2.鼓式磨光机进料时,工件中心轴线应与进料方向成10o~15o角。3.鼓式磨光机的三个砂筒应调整高出工作台面,高度各为:一筒0.2~0.5mm,二筒0.5~0.8mm,三筒0.8~1.00mm。下进料辊...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答:1、 机械修理工必须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 熟悉安全作业规范。2、 机械修理工作业人员, 在作业时, 必须穿戴与工作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3、 机械修理工严禁酒后作业、 疲劳作业。4、 机械修理工严禁不听指挥、 冒险作业、 违规作业。5、 机械维修上下同时作业时, 必须由专人指挥, 协调作业。6、 对...

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答:1、机械操作规程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制度,为了管理好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岗的“三定”制度。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带领下才能操作,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乱动。3、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或机务人员的指挥,正确操作,...

对辊破碎机的操作规程与维护规程是什么?
答:l操作规程 1.1开启开关箱内的总电派及破碎机的电源.1.2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的螺丝松动情况、润滑情况及桩条紧国情况.1.3根据双辊破碎机的性能,适当调整好排杆口的尺寸,允许给抖粗度应小于10 mm,排料口调整至3-5 mm.1.4破碎前,应先用要破碎的物抖进行一次清洗.然后将物抖均匀地加入到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