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按实际使用者确权吗 土地确权是按实际测量去确吗?

作者&投稿:储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土确权指土所权、土使用权项权利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依照律、政策规定确定某范围内土(或称宗)所权、使用权隶属关系项权利内容 关于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若干意见 土资源部、央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产建设兵团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管理局: 、明确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所权集体土使用权等土权利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使用权包括宅基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所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全部农村范围内集体土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建设用、农用未利用遗漏 二、依依规展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华民共物权》、《华民共土管理》、《土登记办》、《土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确定土所权使用权若干规定》等关律政策文件及性规、规章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利产、促进社谐稳定原则全土调查及度土利用变更调查基础依序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依据文件资料包括:民政府或者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民政府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书;民院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事间依达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籍调查表、土权属界线协议书等籍调查;律、规等规定其文件等 三、加快农村籍调查工作 各应权属合、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原则依据《土利用现状类》(GB/T21010-2007)、《集体土所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标准充利用全土调查等已比例尺籍调查基础查清农村每宗土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类)等按照统宗编码模式形完善籍调查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要注意做变更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籍现势性 凡条件区农村集体土所权宗籍调查应采用解析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面积;条件具备区全土调查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量算或数据库计算计算宗面积农村集体土所权宗图籍图比例尺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区报经省级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籍图比例尺放宽至1:50000 宅基使用权、集体建设用使用权宗籍调查应采用解析实测界址点坐标计算宗面积宗图籍图比例尺于1:2000使用勘丈等其已发证宅基、集体建设用变更登记应采用解析重新测量并计算宗面积 四、农村集体土所权确认每具所权农民集体 确定农村集体土所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村民自治原则按照乡(镇)、村村民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权主体农村集体土所权确认每具所权农民集体凡村民组(原产队)土权属界线存土应确认给村民组农民集体所发证村民组农民集体;于村民组(原产队)土权属界线存、并绝数村民认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原则部土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土所权应依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属于村民组集体所土应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组依申请登记并持土权利证书于村民组组织机构健全由村民委员代申请登记、保管土权利证书 涉及依合村并组合村并组土所权主体保持变所权仍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土所权主体发变化、并绝数村民认履行集体土所权变更定程序按照变化主体确定集体土所权并土登记簿土证书备注各原农民集体土面积 涉及依展城乡建设用增减挂钩试点农村土整治原则应维持原土权属变;依调整土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权利归属并依及办理土变更登记手续 于撤村建居未征收原集体土调查统计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新建单位名称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土登记簿权利土证书土所权栏集体土所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五、依明确农村集体土所权主体代表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受本农民集体员委托行使所权;别属于村内两农民集体所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权;没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集体土所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办理土确权登记手续由农民集体所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 集体经济组织具体要求形式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关规定实际情况依确定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使用权主体 宅基使用权应该按照省级民政府规定面积标准依确认给本农民集体员非本农民集体农民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迁建符合规划前提经本农民集体数员同意并经权机关批准异建房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处宅基本农民集体员、非本农民集体员农村或城镇居民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按规定登记发证《集体土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本农民集体原员住宅合继承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农村合取宅基及房屋房屋产权没变化经该农民集体具证明并公告异议依办理土登记《集体土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非本农民集体员 于没权属源证明宅基应查明土历史使用情况现状由村委具证明并公告30异议经乡(镇)民政府审核报县级民政府审定属于合使用确定宅基使用权 七、按照同历史阶段超面积宅基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1982《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实施至今未扩用面积按现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土管理》实施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超规定面积标准超部按家关规定处理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土管理》实施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超规定面积标准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各规定标准土登记簿土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标准面积待户建房或现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按关规定作处理并按照各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八、认真做集体建设用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村委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等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乡镇企业用及其经依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集体土应依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使用权集体土使用权依确认每权利主体凡依使用集体建设用单位或应申请确权登记 于没权属源证明集体建设用应查明土历史使用情况现状认定合使用由村委具证明并公告30异议经乡(镇)民政府审核报县级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九、妥善处理农村违宅基集体建设用问题 违宅基集体建设用必须依依规处理登记于违宅基集体建设用应查明土历史使用情况现状符合土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及关用政策依补办用批准手续进行登记发证 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发证行 结合全土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土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禁止搞虚假土登记严格禁止违用未经依处理登记发证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村改居等式非经定征收程序农民集体所土转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让或租集体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农村购置宅基、农民住宅或产权房等违用登记发证于依依规进行土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规范造严重严肃追究关员责任 十、加强土权属争议调处 各要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面切实采取力措施建立健全土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权属争议 十二、规范完善已土登记资料 严格按照关律、规政策规定全面核查整理完善已土登记资料凡已经登记发证宗缺失资料及规范尽快补完善;于发现登记错误及予更各要做农村集体土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保证登记资料全面、完整规范各要进步建立健全关制度标准统规范管理土登记资料 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土登记信息化 要参照《城镇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等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登记数据库建设进步完善籍信息系统基础稳步推进全土登记信息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提升土监管能力社化服务水平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支撑效发挥土登记资料服务经济社发展积极作用 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农村集体土确权登记具体工作程序政策[2] 若干规定编辑   确定土所权使用权若干规定   第章 总 则   第条 确定土所权使用权依进行土登记根据关律、规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土所权使用权由县级民政府确定土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权属争议由土管理部门提处理意见报民政府达处理决定或报民政府批准由土管理部门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 家土所权   第三条 城市市区范围内土属于家所   第四条 依据1950《华民共土改革》及关规定凡没土所权配给农民土属于家所;实施1962《农村民公社工作条例修草案》(简称《六十条》)未划农民集体范围内土属于家所   第五条 家建设征用土属于家所   第六条 发利用土发利用者依享土使用权土所权仍属家   第七条 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及依留用其铁路用属于家所土改已配给农民所原铁路用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农民集体所土属于农民集体所   第八条 县级(含县级)公路线路用属于家所公路两侧保护用公路其用凡未经征用农民集体所土仍属于农民集体所   第九条 电力、通讯设施用属于家所电力通讯杆塔占用农民集体所土未办理征用手续土仍属于农民集体所电力通讯经营单位确定项权利   第十条 军队接收敌伪产及解放经民政府批准征用、划拨军事用属于家所   第十条 河道堤防内土堤防外护堤、堤防河道历史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土除土改已所权配给农民、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外属于家所   第十二条 县级(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属于家所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农民集体土仍属于农民集体所   第十三条 家建设农民集体全部进行移民安置并调剂土迁移农民集体原土转家所移民原集体仍继续使用集体所土家未进行征用其所权变   第十四条 家建设征用土农民集体建制撤销或其口全部转非农业口其未经征用土归家所继续使用原土原农民集体及其员享土使用权   第十五条 全民所制单位城镇集体所制单位兼并农民集体企业办理关手续兼并原农民集体企业使用集体所土转家所乡(镇)企业依照家建设征用土审批程序补偿标准使用非本乡(镇)村农民集体所土转家所   第十六条 19629月《六十条》公布前全民所制单位、城市集体所制单位集体所制华侨农场使用原农民集体所土(含合作化前土)迄今没退给农民集体属于家所   《六十条》公布起至19825月《家建设征用土条例》公布止全民所制单位、城市集体所制单位使用原农民集体所土列情形属于家所:   1.签订土转移等关协议;   2.经县级民政府批准使用;   3.进行定补偿或安置劳力;   4.接受农民集体馈赠;   5.已购买原集体所建筑物;   6.农民集体所制企事业单位转全民所制或者城市集体所制单位   19825月《家建设征用土条例》公布起至1987《土管理》始施行止全民所制单位、城市集体所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农民集体土依照关规定进行清查处理仍由全民所制单位、城市集体所制单位使用确定家所   凡属述情况外未办理征手续使用农民集体土由县级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补办征手续或退农民集体1987《土管理》施行违占用农民集体土必须依处理再确定土所权   第十七条 19863月共央、务院《关于加强土管理、制止乱占耕通知》发布前全民所制单位、城市集体所制单位租用农民集体所土按照关规定处理能够恢复耕种退农民集体耕种所权仍属于农民集体;已建永久性建筑物由用单位按租用规定补办手续土归家所凡已经按照关规定处理按处理决定确定所权使用权   第十八条 土所权争议能依证明争议土属于农民集体所属于家所   第三章 集体土所权   第十九条 土改革给农民并颁发土所证土属于农民集体所;实施《六十条》确定集体所土属农民集体所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家所除外   第二十条 村农民集体所土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本集体土所权界线确定所权   根据《六十条》确定农民集体土所权由于列原发变更按变更现状确定集体土所权   ()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割等管理体制变化引起土所权变更;   (二)由于土发、家征、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灾害等原进行土调整;   (三)由于农田基本建设行政区划变等原重新划定土所权界线行政区划变未涉及土权属变更原土权属变   第二十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农民集体所土已满二十应视现使用者所;连续使用满二十或者虽满二十二十期满前所者曾向现使用者或关部门提归由县级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所权   第二十二条 乡(镇)或村集体所土修建并管理道路、水利设施用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   第二十三条 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集体土《六十条》公布前使用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六十条》公布起至1982务院《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发布止使用列情况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   1.签订用协议(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适土调整或者经定补偿   ;   3.通购买房屋取;   4.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   1982务院《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发布起至1987《土管理》始施行止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集体土按照关规定清查处理乡(镇)、村集体单位继续使用确定该乡(镇)或村集体所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述外式占用集体土或虽采用述式目前土利用合理荒废、闲置等应其全部或部土退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关规定进行处理1987《土管理》施行违占用土须依处理再确定所权   第二十四条 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土依照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土所权转乡(镇)农民集体所经依批准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   第二十五条 农民集体经依批准土使用权作联营条件与其单位或举办联营企业或者农民集体经依批准集体所土使用权作价股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内联乡镇企业集体土所权变   第四章 土使用权   第二十六条 土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具资格单位或律、规、政策本规定另规定除外   第二十七条 土使用者经家依划拨、让或解放初期接收、沿用或通依转让、继承、接受土建筑物等式使用土确定其土使用权   第二十八条 土公制前通购买房屋或土及租赁土式使用私土土转迄今仍继续使用确定现使用者土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 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坍塌等原已经变更实际土使用者经依审核批准土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使用者;空及房屋坍塌或拆除两仍未恢复使用土由县级民政府收土使用权   第三十条 原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宗教用其单位占用原使用单位恢复宗教需要退使用应按关规定予退确属退或土使用权争议经协商、处理确定土使用权   第三十条 军事设施用(含靶场、试验场、训练场)依照解放初土接收文件民政府批准征用或划拨土文件确定土使用权土使用权争议按照务院、央军委关文件规定处理再确定土使用权   家确定保留或代管军事设施用土使用权确定给军队现由其单位使用依照关规定确定项权利   经家批准撤销军事设施其土使用权依照关规定由县级民政府收并重新确定使用权   第三十二条 依接收、征用、划拨铁路线路用及其铁路设施用现仍由铁路单位使用其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铁路线路路基两侧依取使用权保护用使用权确定给铁路单位   第三十三条 家水利、公路设施用依照征用、划拨文件关律、规划定用界线   第三十四条 驻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行政管理服务性单位经政府批准使用土由土管理部门商驻单位规定土用途其限制条件别确定实际土使用者土使用权租用房屋除外   第三十五条 原由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军队及其单位使用土19825月《家建设征用土条例》公布前已经转由其.单位或使用除按照家律政策应退外其土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使用者严重影响述部门设施安全使用暂确定土使用权按照关规定处理再确定土使用权19825月非转让经依处理再确定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 农民集体使用土其使用权按县级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划拨文件确定;没审批、划拨文件依照规定补办手续按使用现状确定;未明确划定使用界线由县级民政府参照土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土由县级民政府收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按关规定处理确定使用权   第三十八条 19871月《土管理》施行前重复划拨或重复征用土按目前实际使用情况或者根据划拨或征用文件确定使用权   第三十九条 土使用权条件与其单位或合建房屋根据批准文件、合建协议或者投资数额确定土使用权1982《家建设征用土条例》公布合建应依办理土转让手续再确定土使用权   第四十条 让式取土使用权或划拨式取土使用权补办让手续作资产股土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   家土使用权作价入股土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   家士使用权租赁给股份制企业土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企业让式取土使用权或划拨式取土使用权补办让手续租给股份制企业土使用权变   第四十条 企业让式取土使用权企业破产经依处置确定给新受让;企业通划拨式取土使用权企业破产其:使用权由县级民政府收根据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四十二条 间合并依属于应偿式取土使用权原土使用权应办理关手续偿取土使用权;依划拨形式取土使用权办理划拨土权属变更登记取土使用权   第五章 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依使用农民集体土进行非农业建设依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占少用、占用其闲置部予确定使用权并退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土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确定给联营或股份企业   第四十五条 19822月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超政府规定面积《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施行未经拆迁、改建、翻建暂按现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   第四十六条 19822月《村镇建房用管理条例》发布起至19871月《土管理》始施行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宅基其面积超政府规定标准超部按19863月共央、务院《关于加强土管理、制止乱占耕通知》及民政府关规定处理按处理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   第四十七条 符合政府户建房规定尚未户农村居民其现宅基没超户建房用合计面积标准按现宅基面积确定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   第四十八条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农村宅基房屋产权没变化依确定其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房屋拆除没批准重建土使用权由集体收   第四十九条 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宅基与原宅基合计面积超政府规定标准按照关规定处理允许继续使用暂确定其集体土建设用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宅基确定集体土建设用使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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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是按实际测量面积统计吗
答:农村土地确权,是按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面积和实地勘测面积共同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原则:(1)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确权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尊重历史,不得借机重新丈量和调整土地,不搞打乱重新发包;(2)在农村承包土地的过程...

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答:一、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1、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土地确权一般都是根据确权证上的名字决定归属的。土地的所有权归于国家所有,而人民只拥有其土地的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

土地确权按什么来确
答:4、户口已经外迁的 现在农村很多人由于外嫁或者迁户口等原因,会比较少跟村子联系。像这样的外迁的人员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了。由村委会将剩余资源进行回收。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土地确权按什么来确和哪些情况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后期如果还...

农村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人口还是原承包人
答:1、该项是根据特定时期内(重新发包的截止时间前),本村登记在册的农业户口的总人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确权依据的;2、与原承包人是无关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

平整土地确权是按老证面积确权,还是按地块确权!
答:在测量时,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应该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在土地四至范围内面积进行测量,据实登记颁发证书,多出的面积不得强行收回。第二条:已经占用得到补偿的原则上确权时扣减 也就是说之前农户承包的土地已经被依法征用且得到了补偿,在本村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原承包地...

农村承包地确权是填写原来二轮土地承包时的面积还是以现在实际测量面积...
答:邀我答.我退休老人,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我不知,但现在农村土地确权,我想是按你现有实际播种面积测量核定确权的,多年来,有的农户开荒增加不少土地,有的农户没有增加,有的外出承包给别人,或有个别农户撂荒的等等原因,所以这次确权我认为按实际面积也会有调正的。谢谢!

土地确权是按户口本确权还是按人口确权
答: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

房积地确权是按房产证的面积还是按实际测量的面积
答:2020年7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规定,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测量面积与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精度高的测量方法测得的面积为准。运用同种测量方法测量,属于精度误差范围内的,以原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准。对于...

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答: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土地也不归个人所有。因为我国的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即确权到谁名下,谁就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按什么分
答: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3)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