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跟一个人去水库 一个人溺水死亡了 另一个小孩需要赔偿嘛? 小孩相约游泳,其中一个小孩溺水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作者&投稿:中叔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果你家比较富有,那么应该赔点钱,如果你家比较穷,就让你孩子认他父母为干妈干爹,让你儿子做两家的孩子,让他们家也有个念想。

个孩相约游泳,其中一个小孩溺水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适当的补偿。

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是无需赔偿的,您放心好了,对方家长式无理取闹
由于四个人之间只是相约去游泳,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义务说一旦发生危险,他人必须救助。因此,如果另外三人对死亡的发生确实没有过错的话,三人的父母不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 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民法上,具有民事义务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因此而使他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对死者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以被告与死者之间是否存在民事上的义务为前提。也就是说,死者与被告结伴去长江里游泳,三人之间是否负有相互照应和确保安全的义务,在死者溺水之时,被告是否对其负有救助义务,决定被告对死者之死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所以说如果是成年人一起相约游泳时,出现有人溺水身亡的情况,这个问题才是有争议的。您的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是绝对不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