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们 小弟出了个配机问题 帮帮我 谢谢了 ~~急~~急~~~~ 各位大虾,帮小弟几个小忙啊 !!关于物权的法律案例~~~等着...

作者&投稿:离邢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使用 。
用电脑 本着够用就好的原则就可以 。
明明就玩个扫雷游戏 ,非要弄个顶级电脑 这不是浪费么 。 不同意楼上观点。

这机器放弃吧,还生什么,462的针的u你哪买去,就算买了能有什么效果,939的3000现在都垃圾了

钱少的话保留显示器和显卡,其他换了,最低1500能配个

老的东西除了内存可能卖个几十块,其他...

显卡没问题,主板似乎你那应该是pc 133的sd内存吧?ddr似乎用不了。不过后期出的sis 730似乎支持两种内存,升级前需要注意。巴顿730应该不支持,慎重!建议主板一起换,那块主板真的没啥性能。。。我用过。。。

各位大虾们帮小弟看看我这配置的电脑如何?欢迎提出缺点!谢谢~~

确实是条不大出毛病的网吧机....
这套配置的唯一毛病就是太中庸...
没有什么很强悍的地方 但也不是很烂 建议换一换cpu
再换一个 影驰9800GT 上将版
也不是比9600 贵多少

1、归戊所有。甲卖乙,乙有所有权,质押给丙(所有权仍在乙),丙托丁看管(所有权在乙,但丁基于丙的委托而合法占有),丁出售,因为猴子是动产,动产以占有为公示,戊是善意第三人,支付价款取得,附合善意取得的四个条件,故取得所有权。

2、甲的物权(原始取得),乙的物权(继受取得),丙的质押权,丁基于委托保管关系的占有权,戊的物权(继受取得)。

3、见第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