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2021年度双积分核算事项的通知 《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发布会成功召开

作者&投稿:超固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0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21年度双积分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要按照WLTC工况标准确定车型的燃料消耗量、电能消耗量及纯电续驶里程,并在《公告》系统填报相应数值。纯电动乘用车可选择按NEDC工况或CLTC工况确定车型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2021年度双积分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T 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9753—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32694—2021《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等标准已发布,为做好标准实施与积分管理的有效衔接,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2021年度积分核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传统能源乘用车

传统能源乘用车采用WLTC工况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企业可按照GB/T 19233—2020(普通混合动力按照GB/T
19753—2021)进行检验或按照标准要求利用国六排放检验测试数据确定,并自行填报数值。国产车应按照装备中心〔2021〕132号文件要求,在《公告》系统中填报“WLTC燃料消耗量”或“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数值;进口车应在积分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应参数值。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采用WLTC工况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电能消耗量及纯电续驶里程。国产车应按照装备中心〔2021〕132号文件要求,在《公告》系统中填报“WLTC燃料消耗量”(或“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WLTC燃料消耗量(CS)”“WLTC电量消耗量(CD)”“WLTC续驶里程”等数值;进口车应在积分管理平台中,填写相应参数值。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1日前获得型式批准或进口并且满足GB/T

32694—2016要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可以获得1.6分的标准车型积分,具体积分倍数按照《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要求执行。

三、纯电动乘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可选择按NEDC工况或CLTC工况确定车型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选择NEDC工况的,应按照GB/T
18386-2017进行试验;选择CLTC工况的,应按照GB/T
18386.1-2021进行试验。国产车应在《公告》系统中对应填报“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数值或“CLTC能量消耗量”、“CLTC续驶里程”“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数值;进口车在积分管理平台中依据选择工况填写相应参数值。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工信部:关于调整《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标准的通知~


易车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标准的通知。

在通知中明确了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将在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而在这日期之前企业申请新产品可以在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选其一进行检验,已经获得批准车型无需变更车辆型号么,按照新标准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变更扩展更改。
此外,新版本《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标准针对老百姓关心的实际油耗和续航里程问题进行了细化以及更改了检测方式。未来在公告中会将“油耗”调整为“NEDC燃料消耗量”,并且也增加了“WLTC燃料消耗量”选项,更符合实际路行驶的模式,企业至少选其一填报。
在参数中增加不同时速下的燃料消耗量,更加细化。针对新能源车,也增加了WLTC电量消耗、续航里程的参数,并且规定即便是已经公布的产品也需要补充填报。
原文如下: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于2021年2月20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标准实施日期为2021年7月1日。为贯彻落实标准,保障双积分管理办法顺利实施,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允许乘用车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公告》中提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578-2021。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产品要求
2021年7月1日前,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与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并行实施。企业申请新产品准入时,选择其中一项标准进行检验,并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报告。2021年7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需满足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二、在产车要求
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不需变更车辆型号,可按照GB 19578-2021实施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并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2023年1月1日起,《公告》内全部适用车型应满足新标准限值要求。
三、参数调整
1、将《公告》参数“油耗”调整为“NEDC燃料消耗量”,填报要求不变;
2、增加《公告》参数“WLTC燃料消耗量”,符合GB 19578-2021限值要求的产品可填报。
适用车型应至少选择“NEDC燃料消耗量”或“WLTC燃料消耗量”其一进行申报。按照标准实施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新产品需填报“WLTC燃料消耗量”;2023年1月1日前,所有适用车型需补充填报“WLTC燃料消耗量”。
3、增加备案参数“燃料消耗量(低速段)”、“燃料消耗量(中速段)”、“燃料消耗量(高速段)”、“燃料消耗量(超高速段)”。对于按照GB 19578-2021进行检验,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的产品填报。
4、增加备案参数“WLTC燃料消耗量(CS)”、“WLTC电量消耗量(CD)”、“WLTC续驶里程”。符合GB 19578-2021限值要求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填报。
5、增加备案参数“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该参数仅在2023年1月1日前用于进行双积分核算,应按照GB/T 19233-2020进行检验核算确定的燃料消耗量填报。已《公告》的产品需补充填报;已填报“WLTC燃料消耗量”参数的产品,不需填报。
四、检验项目调整
在《公告》产品准入中增加相关检验项目。一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检验项目,要求提供符合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检验检测报告;二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检验核算项目,按照GB/T 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或按照标准要求利用产品国六排放检验测试数据确定车辆的燃料消耗量,此报告仅用于相关产品补填“WLTC燃料消耗量核算值”。
五、检验机构
相关检测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完成检测资质认定和相关备案工作,为标准实施做好准备。

2021年5月24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简称“装备中心”)主办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实施情况年度报告(2021)》发布会在北京成功召开,来自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以及整车企业等领域的五十余名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郭守刚副司长、装备中心瞿国春主任出席会议并发表致辞,会议由装备中心总工程师刘法旺主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郭守刚副司长致辞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瞿国春主任致辞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郭守刚副司长指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方式,形成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积分办法》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创新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会议期间举办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实施情况年度报告(2021)》(以下简称“积分年度报告”)的发布仪式。发布仪式结束后,装备中心数据管理处彭海丽对2020年积分运行情况进行具体介绍。积分年度报告指出,自积分交易以来,积分管理经历了追溯、过渡、并行管理等不同阶段,2020年积分市场价格走高,交易规模和平均交易单价均为近三年最高。2021年是乘用车企业双积分考核的第四年,考虑政策调整方案后,预计行业积分供应较为充足,积分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其内在价值。同时,在积分考核约束与积分收益激励下,行业企业普遍加大节能与新能源产品研发投入,行业平均油耗持续下降,新能源产品性能质量稳步提升,企业间合资合作节奏加快,产业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逐见成效。



装备中心彭海丽作积分年度报告介绍油耗积分与新能源积分的关联设计为全球首创,《积分办法》是我国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政策的大胆创新,国际上没有先例可循,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市场供需不平衡、调节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积分年度报告的发布旨在加强社会大众对积分政策背景、实施情况、未来趋势等方面的了解;同时针对企业披露积分交易、供需相关信息,减少行业信息不对称,稳定积分市场长期预期,形成公平的积分交易环境,保障积分政策顺利实施。
对于《积分办法》后续实施,郭副司长提出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一是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积分办法》平稳运行;二是做好跟踪评估,不断完善积分管理长效机制;三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开展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研究。

你知道双积分政策吗?
答:随着积分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规定逐渐严格,将加速燃油车企们向电动化转型。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中的决定中,明确了2024年、2025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28%和38%,较2021年~2023年的14%、16%、18%有较大的提升。这一...

汽车双积分政策大调整有何影响?对谁的影响是最大的?
答:汽车双积分政策的大调整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重大影响,根据意见稿说明指南,工信部已经发布了关于2021年双积分政策实施成效,其中报告显示,2021年年度积分交易规模大幅度提升,而新能源积分交易总额达到了109.4元,同比增长322%,从这个数据上来看这个双积分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这个政策...

双积分政策的目的是什么?让新能源车续航更长、价格更低
答:但在以往的双积分管理办法中,也存在技术标准亟需更新、企业在燃油汽车节能技术方面投入不够、积分交易市场供需不平衡等问题,因此2019年初开始对《积分办法》进行修改。此次《积分办法》主要针对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考核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和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优惠措施进行了更新...

解读新版“双积分”政策:多方位松绑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
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同时,《管理办法》增加了小规模企业油耗积分核算优惠措施。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

双积分政策调整:新能源积分不再只追求续航,电池能量密度也要看_百度知...
答:此次文件中,又明确了未来三年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比例要求,文件显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则会另行公布。 这个比例要求的意思就是,车企需要用新能源汽车的积分去弥补车企每年传统燃油车产量/进口量相应的比例,...

新能源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答:第十七条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第四章积分报告...

关于汽车双积分那些事儿
答:2017年9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共5部门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也就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双积分政策”,并搭建了积分交易平台,建立起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旨在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双积分政策实施已有4年多时间,根据今年5月份...

双积分再度修订,碳积分还有多远?
答:同时,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关联企业认定等制度,并将醇醚燃料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新政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针对双积分管理办法执行中出现了机制不够灵活、市场供需调节能力不足、积分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双积分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提上日程,2022年7月出台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历时一年,如今正式公布。 此次...

双积分计策或将修改,这对低油耗车有怎样的影响?
答:除了“技术控”车企,低油耗乘用车在积分核算时也享受到了优惠。低油耗车型的定义是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而在新的双积分政策中,...

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明年几月施行?
答:《办法》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积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另行公布。《办法》显示,境内各乘用车生产企业、各进口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