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应该及时过户 避免日后纠纷 常见购房纠纷大盘点 日后买房更放心

作者&投稿:羿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多人因为避税等各种原因而选择不及时过户,其实这样做会有很多房产方面的“后遗症”。买房后应该及时过户,将所有事项一并做完,这样可以避免日后麻烦。

案例:买了多年的房子未过户

王先生2008年买了这套房子,当时价格是4000元/平方米。那时卖家说这套房子是房改房,所以房产证还没有做好,等房产证做好了就过户给他,估计两、三年之内。王先生同意之后,双方在房屋中介那里签了一份协议。房子是50万元多一点,当时付了25万元,协议上注明等房产证做好,余下的钱一次性付清。

一直到2010年,房产证还没有做好,但是卖家又和王先生要钱,说有急用。于是王先生又给了他5万元,还剩下20万元没给。如今,房产权办下来,王先生打电话问卖家,什么时候可以过户?但对方说现在房价涨了,涨到1万元/平方米了,如果王先生不加钱,他就不愿意过户了,说大不了就算他违约,赔偿王先生损失。

王先生说,后来他因为也不想把这个事情弄得很麻烦,就和对方协商,能不能加个5万元钱就算了。但对方要求加10万元,不加就不过户了。“2008年房子装修好就搬进去,一直住到现在,如果他当时买的是另外的房子,现在房子也升值了,现在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办?”

分析:买卖合同有效但存在风险

 其实在当时还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签订这个协议是有风险的,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现在房价上涨了,但是并不是卖方的房子增值了,而是买方购买房子增值了,所以对方要求10万元才能更名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他的这种行为违背了《合同法》。并且王先生已经实际居住了,他们双方都应该服从合同。

本案中,对方现在如果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王先生是可寻求法院的支持,并以此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要违约,法律规定,一方违约,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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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了解清楚避免日后纠纷~

婚前贷款买房也是常见的事,但是一些注意事项我们还是需要早日了解清楚,避免日后的麻烦。
1、房产证如何署名,要协商好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买的房子,若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鉴于这一点,笔者建议还未结婚,但想贷款买房的人,双方应协商好房产证的署名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房产证上想体现两个人的名字,应协商好房产份额配比,这样也可避免纠纷的产生。
2、如何还款要确定好
现在的年轻人,开销真的挺大的,除了正常的生活消费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社交活动,若再加上房贷月供,还款压力倍增。所以,若想在婚前贷款买房,要么“砍掉”不必要的开销,要么协商两人共同还款。不过,若两人共同还款,应签订好协议,以免因感情不和产生纠纷。
3、购房款要分清楚
很多年轻人买房,都离不开父母的资助,在这种情况下若婚前贷前买房,应将购房款划分清楚,最好能签署一份协议,因为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况下,父母的出资款将视为赠予两人,父母将无权追回。

4、份额要明确。
“准夫妻”共同买房,双方对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5、出资要有据。
如果一方实在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则另一出资方应保留好出资的证据,如存折、银行转账证明、提现证明等,以备日后发生纠纷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赠与要公证。
如果一方未出资,一方明确表明将房屋赠与另一方,则应当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
7、对家庭的还款能力作出合理评估
打算贷款买房的家庭,在贷前一定要对自己的还款能力(包括存款、开支等)作出合理的评估,这样才能准确的确定贷款额度、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8、贷款不满一年勿提前还款
购房者成功获贷后,若自己手上有闲钱,可以考虑提前还款,但是若你的房贷未满一年最好稍安勿躁,因为未满一年进行提前还款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至于支付多少,各银行执行标准不一样。
9、妥善保管贷款合同
你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必须保管好,避免时候产生纠纷你却拿不出证据的事情发生。
10、结清贷款勿忘解除抵押
当你结清贷款本息后,千万不要忘了持银行贷款结清证明、房产他项权证、贷款合同等手续,到原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只有办完该手续后房子才真正属于你。
以上十点您掌握了吗?婚前贷款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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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如今的城市高楼林立,人们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环境,都开始张罗着买房/换房计划,可是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买房/换房,市场上关于购房的纠纷案件也四处可见:房屋质量问题、房子交付延期、房子规划出现变动等,使得不少购房者望房生畏。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经常遇到哪些购房纠纷?大家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1、定金纠纷
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分清“订金”以及“定金”的区别。
定金:简单的说就是预先给付开发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定金也就当然不能适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
2、合同纠纷
在房屋买卖中,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统一范本,但依然有房产开发商会基于某些因素的考虑在合同中加入对购房者不公平的条款。虽然购房者有话语权,但是如果要购买该开发商的房子就必须签署这样的合同,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霸王条款,对于这些条款消费者似乎很难反抗。
值得提醒的是一般霸王条款多藏匿于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而这些补充协议都基本是开发商的律师团队本着保护开发商的立场而制定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合同中的任一细节都多加留心,特别是附在后文的补充协议,这往往会成为不少纠纷的导火线。
3、房屋面积缩水
近年,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遇到房子面积“缺斤少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在此提醒读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约定。
4、规划更变纠纷
买房时约定好的湖泊、幼儿园,在真正入住后全部泡汤,于是引来购房者维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小区建成入住,产权即发生转移,产权所有人已经由开发商转为全体业主,这时,开发商在没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擅自改变小区公有土地用途的。业主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查阅小区的整体规划审批,如果该地块属于小区已经入住的部分,那么,就可以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规划变更是不合法的。
另外,即便是建设中的小区,开发商要变更已经对外宣传的规划,也应该对全体业主公示,在大部分业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5、房屋质量纠纷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如果是自己验房的话,最好在收房之前就先去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知识,验房的时候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避免购房者在买房时遇到以上纠纷事件,小编建议大家在买房时能直接躲避的最好直接绕道而行,真的不幸遇到了,也不要手忙脚乱,最好多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是多看一些购房纠纷案例,这样才能从容面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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