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百科:房地产捆绑销售 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购房百科:维权有保障 十大常见房产维权问题

作者&投稿:铎阀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相信大家对于捆绑销售都不算陌生,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透明、地位不对等等原因,不少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霸王条款买房时遇到捆绑销售,您该怎么办?

1、定义

什么是捆绑销售?

所谓捆绑销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

作为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运用。但不是所有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捆绑”,需要制定正确的捆绑策略。

2、策略

房地产有哪些捆绑销售的策略?

捆绑销售最开始并不是贬意的,很多人通过捆绑销售,也尝到了甜头。比如:

捆绑购房人:类似团购,举个例子,从两个人开始起步,2人共同购买商铺优惠2个点,3人优惠3个点,依此类推,至10个点封顶。

捆绑商铺: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商铺达到一定的数额,既可免费得到一套商务公寓。

捆绑住宅: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的住宅时,可以免费赠送一定面积的商铺,或者赠送整间商铺某几年的按揭款。

……

以上只是举例,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一定会有各种办法告诉你,你是得到了好处的。然而也有一些购房者,在被开发商捆绑销售之后觉得很难受,甚至有种被“绑架”的感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那些年,让我们很不痛快的捆绑销售?

绑车位:项目封盘,要求购房者不买车位就不能卖房。

绑学校:销售承诺幼儿园、小学的名额,现实却需要业主摇号争取。

绑银行:办理房贷等业务须到指定银行,否则开发商不一定在银行审批环节提供担保。

绑储藏室:要求消费者签订附加合同,购买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 ,否则拒绝交钥匙。

绑装修:虚假宣传,并以双合同捆绑变相涨价。

遇到类似的情况,真的就毫无办法,只能妥协么?

3、法律:

对于捆绑销售,相关法律是怎么说的?

开发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强迫交易签订霸王条款,是楼市火热,卖方市场化的表现之一。然而卖房市场化,并不代表随意化,还是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行。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法律专家认为: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相关合同,已经订立合同的有权要求法院宣告此此合同无效。售房合同与其他捆绑销售的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消费者不用担心后者无效最终买不了房子。

只要开发商签订了售房合同,开发商就有义务履行交房售房义务。对于符合政策的售房合同,开发商不得以盈利过少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理由来主张解除售房合同。

4、维权: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法院依法宣告装修合同无效,要求返还相关款项。已经入住业主也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评估此价值,要求开发商返还明显不合理部分的价款。

从民事角度讲,开发商面临退款和赔偿的法律责任。

从行政角度讲,对于违规操作的开发商,住建委等部门可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买房遭遇捆绑销售 法律告诉你如何维权~

相信知道销售这一行业的对于捆绑销售都不算陌生,偶尔遇到捆绑销售,好像也挺划算的。但是买房时也遇到捆绑销售,你还愿意掏更多钱吗?

什么是捆绑销售?
所谓捆绑销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它作为一种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运用。不是所有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地“捆绑”在一起,捆绑销售的成功还依赖于正确捆绑策略的制定。
房地产有哪些捆绑销售的策略?
其实捆绑销售最开始并不是一个带贬意的词,很多人通过捆绑销售,也尝到了甜头。比如以下几类:
捆绑购房人:办法类似于团购,举个例子,从两个人开始起步,2人共同购买商铺优惠2个点,3人优惠3个点,依此类推,至10个点封顶。
捆绑商铺: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商铺达到一定的数额(比如600万),既可以免费得到一套商务公寓。当然肯定是有条件的,比如商铺不进行返租,商务公寓也是不好的户型,可以免付首付款,按揭款要客户自己支付(商务公寓的租金可以支付按揭,相当于免费)。
捆绑住宅: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的住宅时,可以免费赠送一定面积的商铺,或者赠送整间商铺某几年的按揭款。
……
以上只是举例,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一定会有各种办法告诉你,你是得到了好处的。然而也有一些购房者,在被开发商捆绑销售之后觉得很难受,甚至有种被“绑架”的感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那些年,让我们很不痛快的捆绑销售?
绑车位:
2016年初,合肥新房市场多个项目宣布封盘不卖,滨湖区的楼盘,动辄2、30万的车位要求购房者不买车位就不能卖房。
有置业顾问表示,买房必须买车位,你爱买不买,便宜的20万一个,贵的据说有50万一个,买的车都不知道可有20万,车位比车还贵。
绑学校:
2015年,武汉万科金色城市小区售楼部前,几百名市民在高温下举着横幅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确保其子女就读小区内小学和幼儿园。
据了解,2013年,该小区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共同投资,引进华中师大附小建设华中师大附属金色城市小学、武汉市育才幼儿园等。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幼儿园、小学都是小区建的,然而现在却需要业主摇号来争取名额。
绑银行:
2010年10月,咸阳的冯先生看上了某楼盘,当他与置业顾问洽谈还贷事宜时,对方告诉他,“如果办理房贷业务,只能到农业银行办理,其它银行不行。”
冯先生提出换家自己认为业务办理比较方便的银行,可开发商告诉他,如果真要另寻新的贷款银行,不仅需要一系列原始文件,而且全部流程都得由买房者亲自处理,审批过程相当麻烦,开发商能否在银行审批环节提供担保,也不一定。
绑储藏室:
2013年,家住日照五莲县的邢先生与陈先生此前购买的房子建设完毕,准备交房。然而,售楼中心却要求两位消费者签订附加合同,购买与住宅配套的两间储藏室 ,否则就拒绝交钥匙。
因为此前销售人员在签订合时,曾表示只买楼不买储藏室是可以,经过五莲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决定将储藏室优惠2000元销售,最后邢先生与陈先生也接受这一调解。
绑装修:
2014年5月,位于北京昌平区南邵镇的路劲世界城近百名业主来到北京住建委,投诉路劲地产“以双合同捆绑新风系统变相涨价”,并举报路劲卖房过程中存在违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要求其退还通过捆绑销售向每户购房人收取的施工改造合同款,兑现宣传承诺。
以上案例虽然也有解决了的,但是有很多其实并非购房者自己的意愿。比如被迫只能在某银行贷款的朋友,也许到现在为止都根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想贷的银行。那么,遇到类似的情况,真的就毫无办法,只能妥协么?
对于捆绑销售,相关法律是怎么说的?
开发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强迫交易签订霸王条款,是楼市火热,卖方市场化的表现之一。然而卖房市场化,并不代表随意化,还是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行。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法律专家认为,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相关合同,已经订立合同的有权要求法院宣告此此合同无效。售房合同与其他捆绑销售的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消费者不用担心后者无效最终买不了房子。
只要开发商签订了售房合同,开发商就有义务履行交房售房义务。对于符合政策的售房合同,开发商不得以盈利过少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理由来主张解除售房合同。
已经买到“捆绑房”业主该如何维权?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法院依法宣告装修合同无效,要求返还相关款项。已经入住业主也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评估此价值,要求开发商返还明显不合理部分的价款。
从民事角度讲,开发商面临退款和赔偿的法律责任。从行政角度讲,对于违规操作的开发商,住建委等部门可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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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买房子这件事就是一个麻烦体。买房到装修到入住以后,每个过程都可能引起纠纷。在买房过程中常见问题有哪些?业主们该如何维权?以下是一些网友最为关注的问题。

1、我买的房子到底是不是70年产权?
买房支招: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
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市民可到发证机关相关网站,查询这些证件的真伪。一般来说,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重点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若其他四证不全便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
买房支招: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具体来讲,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当然,即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购房者也可以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确认无效的,开发商依法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开发商推迟办证怎么办?
买房支招:按照购房合同中关于交付房产证时间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超过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者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办证违约金的,依合同约定主张,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
4、房产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房支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5、学区房不等于划片房?
买房支招:不少楼盘虽然与学校的地理位置相邻,但孩子的学籍能否划入该片并不确定。有些楼盘与学校仅一墙之隔,也不能划入该学校就读。学区房也需要有“资格认证”,而且学区房不等于划片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1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