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吗

作者&投稿:柴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县级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是指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但是也有例外,即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区别:
自治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涉及全面事务,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自治州、自治县报备案。
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市需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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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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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方性法规?
答: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2、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

地方性法规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吗?
答: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

...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单行条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

...答案是BC,为什么,书中明明有说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啊
答:《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
答:法律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 规定本市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八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经过哪个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答: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有哪些
答:有些法律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为执行该项法律,可以制定实施细则和办法。例如《选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3、执行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就执行某项法律的整个内容作出规定,也可以...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答: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答: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是必要的,这有助于规范城市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是城市治理的基石。南京作为江苏省的省会城市,其城市规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制定符合南京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能够更好地规范城市管理,...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答: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是什么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如下: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2、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