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信用体系建设的要点有哪些 注册建造师信用体系建设要点有哪些

作者&投稿:师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北京:深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建设,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工保网



为解决住宅工程质量突出问题,北京市住建委针对在建以及交付两年以内的住宅工程开展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落实了加强法规标准建设、系统治理突出问题、强化关键环节监管、创新健全保障机制等重点任务。


其中为创新健全保障机制,北京还在以质量为基础、以信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质量为核心、奖优罚劣的信用机制,并推动质量信用体系成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而言,北京市聚焦质量信用体系,从信用评价应用、惩戒激励机制、质量信用体系三方面入手开展了系列工作。


1、拓展信用评价应用


工程质量信用评价是构建企业、政府、协会、公众等质量共同治理体系的基础:通过信用评价掌握住宅工程质量全局,还能通过建立竞争机制、实施差别监管,推动施工现场与交易市场的“两场”联动。


为构建以工程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体系,北京市持续针对住宅工程质量开展信用评价,并积极拓展信用评价应用:一方面推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另一方面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分类实行差别化监管。



通过将工程质量管理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挂钩,能够实现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的联动对接,从源头上坚决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因此在2020年12月印发的《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中,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也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工程质量管理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招投标与工程质量信用管理联动机制。当然,参考上海市住建委出台《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使用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北京市亦可以专项政策推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


此外结合工程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对建筑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在行业内部建立起竞争机制;并有利于深入探索工程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为更科学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基础。



2、建立惩戒激励机制


建立惩戒激励机制,是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为惩戒质量失信行为,北京一方面明确对存在未开展专项提升工作、专项提升工作开展不积极、质量问题治理成效不明显、存在质量投诉较多等的责任主体,将给予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应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另一方面印发了《北京市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为激励质量守信行为,北京也探索了在行政许可、工程担保与保险、日常监管、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工程质量信用得分靠前者予以激励,以财政激励和市场机制并重的方式鼓励和支持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发展,从而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提升。因此在提升行动开展期间,北京市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稳定可控,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完善质量信用体系


质量信用体系是推动住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引导建筑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北京市还需不断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从行政手段入手形成质量诚信之风。


在提升行动的基础之上,北京市住建委已于近日印发《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强调要完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将项目智慧工地创建和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还于近日制定了《北京市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角度,深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建设。



未来,北京市还可从质量信用信息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各环节入手,着力解决失信行为界定不准确、失信惩戒措施滥用、信用修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如围绕失信惩戒,住建领域可综合运用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以及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惩戒措施,并定期更新行业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还可健全工程质量治理制度机制:尽快构建优质优价的质量治理体系,在土地招拍挂时建立质量品质竞争机制;开展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测评工作,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机制,有效实现差别化监管和精准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注重长短结合、实施标本兼治,未来北京市还需全面总结提升行动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重点治理。


在深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建设过程中,还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联动作用:工程质量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亦是北京市需要直面的问题——尽管北京已积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但未来还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推进相关项目实现应保尽保。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 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知识点一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知识点二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 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知识点三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知识点四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注册建造师信用体系建设要点是哪些~

知识点一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知识点二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知识点三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知识点一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知识点二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
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知识点三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知识点四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包括哪些
答:四、健全企业诚信制度,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企业诚信制度,完善诚信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企业诚信体系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当前,企业一是要建立健全并实施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订货合同。二是要建立资金信誉管理制度,一方面严守对金融...

如何发挥有形市场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
答:1、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可见信用体系建设关系到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了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的建立,首先应从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着手,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

如何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答:近年以来,我国连续爆发“月饼失信事件”、“上市公司失信事件”、“注册会计师帮助造假事件”等失信事件,信用体系与失信行为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企业和各界人士对树立信用观念、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信用环境等达成了高度共识。但是,前年底,号称市场经济最发达和信用体系最健全的美国也爆发了...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公路工程》常考知识点汇集
答:【篇一】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公路工程》常考知识点: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一、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划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两个阶段,一般采用专家调查评估法、指标体系法。 1.总体风险评估。以高速公路全线的路堑工程整体为评估对象,总体...

二建法规考点
答:8、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筑行业信用体系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考生需要了解有关信用体系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例如《建筑施工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掌握建筑施工过程中信用体系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相关细节。9、执业与注册管理:二级建造师执业和注册管理也是考试中可能涉及到的...

海南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
答:【导读】无信无以立本,诚信也是建筑市场不可或缺的,近几年,海南建筑市场正在完善管理机制,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为突破口,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建筑市场和施工市场练习更加紧密,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海南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详情。截至目前,海南省修建市场诚信点评目标包括建造、勘测...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13.一级要素,二级要素,核心要素,辅助性要素。14.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15.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管理的核心手段是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处理平台。五、涉及阶段 1.总结: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业主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实施阶段全过程。设计方项目管理工作主要...

信用监管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答:信用监管主要包括信用监管机构/平台、信用评价体系、信用监管实施手段、信用监管执行机制、信用监管协同机制、信用监管实施评价机制等几方面的内容。信用监管就是运用大数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能定位的重大突破。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特点是加强...

影响企业信用评级的因素有哪些?
答:1、企业信用的环境要素。指的是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等内容。2、企业信用的基础要素。指的是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的内部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素质、规模实力、管理机制等信用评估内容。3、企业信用的动力要素。指的是的经营能力、成长能力、发展前景等信用评估...

关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答:【答案】:A 2021、2020版教材P118 / 2019版教材P116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 号)中规定,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人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