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的补助标准 2020年天然林补偿标准

作者&投稿:竺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1、林地补偿费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3)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5)“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

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

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标准和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天然林国家补偿标准~

天然林国家补偿标准是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林地补偿费具体如下: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6、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政策管护补助支出包括直接管护费、林权所有者补助以及村集体监管费。本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补助支出标准为23元/亩,扣除直接管护费4元/亩,本次实际下达管护补助支出标准为19元/亩,其中林权所有者补助17元/亩,集体监管费2元/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天然林补贴是哪年开始补的?标准是多少?
答:然林补贴始于2001年,目前的补贴标准是每公顷每年100元至500元不等。此外,对于重点保护的自然林,补贴标准可达到每公顷每年1000元以上。

湖南省天然林补贴标准
答:每年每亩5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天然林湖南省补偿标准是按国家规定补偿标准的,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二o二二年红河县个人天然林补助多少一亩
答:每亩每年补助11.75元。在封禁期间,农户由于封禁而导致烧柴用材停顿带来的不便,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天然林补助金,每亩每年补助11.75元,由财政部门在每年4月发放地力补贴过去的种粮补贴里面,随之发放到户,天然林资金的发放,是按照当年林权制度改革时的农户林权证上所记录的山林面积发放的。

天然林更新的标准
答:标准是森林覆盖率大于70%。天然林指天然起源的森林,包括自然形成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萌生所形成的森林。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土安全最重要的生态屏障。

国家对林地的补偿标准
答:一、林地补偿费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二、林地的分类:1、人工林地2、防护林地3、天然林地三、天然林林木的补偿标准1、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补偿...

承包荒山保护天然林应当有什么补助?
答:生态链补贴。复态林补贴。两项加起来60元/亩左右。但你能不能拿到手是另外一回事。

生态林补贴什么时候发放指的是2O22年
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安排的2022年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补偿标准约112.37元/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约6.68元/亩。二、本次安排的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的〈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

请问国家对农民持有林权证的山林有补贴政策没有??
答:补贴标准:(1)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 (2)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3)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 (4)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4、森林抚育补贴 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

2021年生态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助标准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9元/亩,国有部分补偿标准为10元/亩;省级公益林中集体和个人补偿标准为18元/亩,国有部分补偿标准为15元/亩。县级统筹用于公共管护支出为每亩0.25元(按全县公益林面积计提),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部通知
答:财政部近日发布了新的通知,编号为财农〔2006〕223号,针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管理进行了修订。该通知的出台旨在强化对天然林保护资金的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适应不断发展的保护工程需求和国家政策变化。早在2000年,财政部曾发布《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