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了 怎么办

作者&投稿:一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更换新的身份证。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照片采集的回执单,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将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交给户籍办理人员,供工作人员审查;
3、资料审查无误,按办证人员指示按压指纹,缴纳工本费,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发票;
4、按照办证人员提供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取证时间,携带发票及个人原身份证至办证派出所,上交旧身份证,领取新的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了换证需要以下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要过期,或已经期满,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公民姓名变更或者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可换取新证;
3、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身份证更换所需办理材料如下: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一寸照片,以及办理身份证回执;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证”有效期满、登记项目变更或“二代证”损坏)。
综上所述,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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