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西藏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作者&投稿:烛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2006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国土资源管理总方针,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围绕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服务保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自治区国土总面积166.49万平方千米(24.97亿亩)。其中农用地面积6307.61万公顷(9.46亿亩),建设用地122.66万公顷(1839.9万亩),未利用土地10218.71万公顷(15.33亿亩)。土地利用率为38.62%。与2005年相比,土地利用率提高0.01个百分点。农用地中耕地410.71万公顷(6160.65万亩),较2005年增加3.79万公顷(56.9万亩),增量为2005年耕地总量的0.9%(图1)。

图1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现状构成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全区农用地中:耕地410.71万公顷(6160.65万亩),较2005年增加1.1%;园地36.37万公顷(545.55万亩),较2005年增加2.7%;林地676.38万公顷(1.02亿亩),与2005年基本持平;牧草地5112.47万公顷(7.67亿亩),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他农用地71.69万公顷(1075.35万亩),较2005年增加0.8%。

2006年全区耕地增减情况如下:

耕地增加5.34万公顷(80.06万亩)。来源于:土地整理增加1327.0公顷(1.99万亩);土地复垦增加78.0公顷(1170.0亩);土地开发增加3.26万公顷(48.84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增加9413.49公顷(14.12万亩);其他9992.90公顷(14.99万亩)。

耕地减少9718.53公顷(12.33万亩)。减少在于:建设占用耕地1577.49公顷(1170.0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5275.95公顷(7.91万亩);生态退耕占用1979.23公顷(2.97万亩);自然灾害毁坏439.17公顷(6587.6亩);其他占用耕地446.69公顷(6700.0亩)(图2)。

图2 2001~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总量变动情况

2.建设用地

(1)批准建设用地情况。2006年全区批准建设用地(不含批准存量建设用地)1.25万公顷(18.75万亩),其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674.18公顷(7.01万亩),农用地中耕地1606.11公顷(2.41万亩)。

在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1134.30公顷(1.70万亩),其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14.61公顷(6219.15亩),农用地中耕地299.82公顷(4497.30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1.14万公顷(17.07万亩),其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4259.57公顷(6.39万亩),农用地中耕地1306.29万公顷(1.96万亩)(图3,图4)。

图3 2005~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情况(按用地类型分)

(2)批准征收土地情况。2006 年全区批准征收土地1 969.76 公顷(2.95 万亩),比2005年增加3倍,其中农用地1 345.11公顷(2.02 万亩),比2005 年增加3.3 倍,农用地中耕地846.28公顷(1.27 万亩),比2005 年增加近2.8 倍。征收土地总费用8.55 亿元,平均每亩征地费用2.89万元,安置农业人口8 994人。

图4 2001~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情况

2006年全区征收土地补偿费平均单价较高的有四个地州县市: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9.12万元/亩;乌鲁木齐市8.34万元/亩;巴州和硕县7.25万元/亩,库尔勒市5.88万元/亩。平均单价较低的县市有:阿克苏地区拜城县0.34万元/亩,库车县0.44万元/亩;巴州且末县0.35万元/亩;塔城地区塔城市0.52万元/亩。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区通过验收的项目共92个(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1个、县级项目90个),其中,土地整理项目29个、土地复垦项目9个,土地开发项目54个。土地整理面积3842.39公顷(5.76万亩),其中,增加农用地2154.26公顷(3.23万亩),农用地中耕地1939.85公顷(2.91万亩);投资额2950.38万元。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至2006年底,全区已发现矿产138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产的80.7%。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3种(亚种104种),较上年增加2个矿种。在探明资源储量中,有41种矿产探明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十位,其中居首位的6种,居第二位的10种,居前五位的27种(表1)。

表1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矿产保有储量相对2005年走势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国土资源大调查和地质勘查的资金投入(不含石油地质勘查)

2006年全区投入国土资源大调查和地质勘查的资金9亿元(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驻地质勘查单位5.54亿元,占61.6%;外省地质勘查单位承担国土资源调查项目和自治区1∶5万区调项目等4610.0万元,占5.1%;外省地质勘查和区内外矿业公司和企事业单位投资2.95亿元,占32.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驻地质勘查单位完成5.54亿元,较上年增长29.3%(表2)。

表2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资金完成情况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驻地质勘查单位完成中:三个属地化单位完成地质勘查的费用4.34亿元,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驻地质勘查单位完成的78.4%。其中新疆地矿局3.04亿元,新疆有色地勘局6373.0万元,新疆煤田地质局6634.0万元(图5)。

2.国土资源大调查和地质勘查项目实施情况

2006年常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共施工561个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26个,地质勘查项目535个)。在实施的项目中:①能源矿产146个(其中煤128个、铀矿15个);②金属矿产勘察218个(其中铁矿45个、铜矿66个、铅锌矿31个、镍矿5个、金矿60个);③非金属矿产36个(其中石灰岩17个);④基础地质工作中区域地质矿产调查88个,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14个;⑤地质科学研究等35个。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驻地质勘查单位施工的项目中,三个属地化单位完成地质勘查的项目有287个。在实施的勘察项目中:①能源矿产103个(其中煤99个、油页岩3个、铀矿1个);②金属矿产120 个(其中铁矿28 个、铜矿38 个、铅锌矿20 个、镍矿3 个、金矿27个);③非金属矿产3个(其中石墨2个);④区域地质矿产调查30个;⑤地质科学研究27个;⑥其他4个(图6)。

图5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单位完成地质勘查资金构成

2006年全区实施地质勘查工作的矿产有20多种,其中自治区属地化单位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矿产有10多种,主要有煤矿、铀矿、铁矿、铜矿、镍矿、铅锌矿、钨矿、锡矿、金矿、多金属矿、玉石矿等。

图6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单位投入地质勘查资金(按矿种分)

3.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

2006年全区新发现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产地13处。其中属地化单位新发现矿产地10处(表3)。

表3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单位新发现矿产地

续表

2006年全区新增探求资源量的主要矿种有:煤、石油、天然气、铁矿、铬矿、铜矿、铅锌矿、镍矿、钨矿、钼矿、金矿、银矿、铌钽矿、菱镁矿、钾盐矿、芒硝矿、石盐矿、膨润土等。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单位新探求矿产资源量:煤315.59亿吨、铜金属140.6万吨、锌金属2608.0吨。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至2006年底,全区审查批准有效许可勘查证3644个,比2005年增加75.7%,其中新发证2002个,比2005年增长97.3%,批准勘查面积5.66万平方千米,比2005年增加45.5%。

至2006年底,持证单位的经济类型主要有:国有企业1539个,占发证总数的42.2%;有限责任公司1831个,占发证总数的50.2%;其他274个,占发证总数的7.6%(图7)。

图7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有效采矿许可证经济类型构成

2006年全区审查批准有效采矿许可证2964个,比2005年增加17.6%,批准采矿面积3336.27平方千米。其中新发证434个,比2005年增加5.3%。在有效证件中:能源矿产520个(其中煤矿507个),黑色金属矿产141个(其中铁矿122个),有色金属矿产94个,贵金属矿产103个,稀有、稀土矿产10个,非金属矿产2094个(其中化工矿产47个),水气矿产2个(图8)。

图8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有效勘查许可证情况(按矿种分)

在全区有效采矿许可证中,属国土资源厅发证1351个,其中:新立148个,延续726个,变更85个,未到期392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6年全区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90余种。固体矿石总产量9510.43万吨,比2005年增长26.7%。矿业产值98.93亿元,比2005年增长56.4%(表4)。

表4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续表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组织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调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用地价格调查,为全面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定统一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奠定了基础。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国有土地出让面积5736.0公顷(8.6万亩)(其中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约2640.0公顷),比2005年增加83.9%。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526.78公顷(7901.7亩),比2005年下降了8.2%,占全区土地出让总面积的9.2%(图9)。

图9 2001~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出让面积情况

2006年全区出让国有土地面积按用地类型分:商业服务用地332.28公顷(4984.2亩),比2005年下降了68.8%;工矿仓储用地4785.3公顷(7.18万亩),比2005年增长了近2倍;住宅用地592.26公顷(8883.9亩),比2005年增长了19.6%(图10)。

2006年全区出让土地价款31.83亿元,比2005 年增加60.6%。其中:招拍挂出让价款17.37亿元,比2005年增加75.0%,占出让总价款的54.6%,较2005年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比重增加了4.5个百分点。土地出让价款按用地类型分:商业服务用地6.33 亿元,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9.9%;工矿仓储用地10.49亿元,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33.0%;住宅用地14.80亿元,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46.5%;其他地类0.21 亿元,占土地出让总价款的0.6%(图11)。

图10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出让面积用地类型构成

图11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国有土地出让面积、合同价款情况

2006年全区出让土地平均单价为55.5元/平方米,比2005年下降了13.3%(如果剔除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出让土地平均单价约为103.0元/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60.9%)。其中招拍挂出让平均单价为329.7元/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0.6%(图12)。

2006年全区出让土地平均单价按主要用地类型分:商业服务用地平均190.4元/平方米,较2005年增长2.1倍;工矿仓储用地21.9元/平方米(剔除零地价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出让土地平均单价约为48.9元/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14.0%),相对2005年下降了49.0%;住宅用地249.8元/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了89.2%。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土地面积1 198.39 公顷(1.8 万亩),比2005 年增长了3.4 倍,转让金8.32 亿元,比2005 年增长了60.0%。抵押土地面积7 230.27 公顷(10.85万亩),比2005年增长14.4%;抵押价款114.65亿元,比2005年下降了0.65%;抵押贷款金额66.7亿元,比2005年下降了9.0%。

图12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单位价格

图13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类土地出让单价与2005年对比情况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通过加强对矿业权的监督管理,矿业权市场建设进一步得到规范。为了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在研究起草全区矿业权设置方案。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出让探矿权7宗,价款603.65万元。其中,煤矿1宗,价款340.23万元;铜矿3宗,价款163.0万元;金矿3宗,价款100.42万元。

2006年全区出让采矿权643宗,出让价款6.29亿元,比2005年增长103.6%,其中招拍挂出让15宗,价款148.48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0.24%(图14)。出让的主要矿种及出让价款构成详见表5。

图14 2001~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出让价款

表5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出让情况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区探矿权转让32宗,转让价款6849.0万元。主要为铜矿转让,转让价款6040.0万元,占全区探矿权转让价款的88.2%(表6)。

表6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转让情况

2006年全区采矿权转让25宗,转让价款3005.68万元。其中,煤矿4宗,转让价款1929.26万元,占全区采矿权转让价款的64.2%;金矿5宗,转让价款672.61万元;花岗岩矿1宗,转让价款116.33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25件(其中本年发生444件),比2005年增长了73.6%,涉及土地面积5206.17公顷(7.81万亩),较2005年增长近2.5倍,其中耕地166.9公顷(2503.5亩),比2005年增长3.4倍。共拆除违法建筑物57.81万平方米,收回土地4894.45公顷(7.34万亩),罚款金额854.29万元。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县乡级行政管理部门违法14件,比2005年下降了17.6%;企事业单位违法78件,比2005年增加了3.8倍;村组集体违法33件,比2005年增加了2.7倍;个人违法500件;比2005年增长了77.3%(图15)。

图15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构成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区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案件347件,其中:矿产资源勘查违法案件42件,在勘查违法案件中:无证勘查2件,其他40件;矿产资源开采违法案件302件,在开采违法案件中,无证开采273件,越界开采10件,破坏性开采5件,其他14件(图16)。

图16 2006年自治区查处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案件构成图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部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许可1件,其他21件。审结29件,其中,维持14件,变更1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4件,撤回申请8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一)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

至2006年底,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工作人员6971人。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有管理机构101个(不含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同),工作人员5947人(含未实现垂直管理的30个乡(镇)土管所的165人,下同),其中,国土资源厅本级130人,14个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820人,86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997人。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含796个乡(镇)土地管理所的2468人。

自治区和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60个,工作人员1024人。其中,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工作人员347人,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46个,工作人员677人。

(二)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系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1个班次,有1071人次参加了学习,较2005年增加658人。其中,土地管理专业3个班次,256人参加了学习;矿产资源管理专业6个班次,502人参加了学习;地质环境管理专业1个班次,88人参加了学习;国土资源综合管理3个班次,225人参加了学习(其中:维吾尔语言班2次,121人次)。

在参加学习的1071人次中,参加一周以上学习的有419人;有79人参加了自治区各级党校组织的理论学习和行政学院的管理知识学习。有229人获取学历证书,比2005年减少99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2名,大本126名,大专100人。

七、问题与建议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不够高,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侵害农牧民合法利益的问题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③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力度,继续深化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快推进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进一步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3)进一步加强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把“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建设服务型、和谐型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能力建设,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国土资源管理总方针,紧密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围绕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大局,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力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国土资源保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全区国土总面积16 648.97万公顷(24.97亿亩)。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末各类土地面积为:农用地6 306.07万公顷(9.46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7.88%;建设用地122.07万公顷(1 831.0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3%;未利用土地10 220.83万公顷(15.33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率为 38.61%,较 2004年提高了 0.03个百分点。其中:农用地面积增加0.02%,建设用地面积增加0.01%,未利用土地面积减少0.03%。与2004年度相比,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不大(图1)。

图1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现状构成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在农用地中,耕地406.33万公顷(6 095.10万亩),年内增加6.01万公顷(90.17万亩),减少2.22万公顷(33.26万亩),净增加3.79万公顷(56.90万亩)。增量为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总量的0.9%。
(1)耕地增加来源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加耕地6.01万公顷。增加的来源为:土地整理0.01万公顷;土地开发1.80万公顷;土地复垦0.03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27万公顷;其他2.90万公顷。
(2)耕地减少走向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减少2.22万公顷。减少的原因是:建设占用0.26万公顷;生态退耕0.43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1.42万公顷;自然灾害损毁0.02万公顷;其他0.09万公顷(图2)。

图2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减少因素构成

2005年,耕地从数量上实现了占补平衡。但耕地的质量总体上低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质量,占优补劣问题明显。
2.建设用地
2005年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行政公署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4 607.55公顷,较2004年减少了33.2%。国务院批准新增建设用地7 262.42公顷,主要为精伊霍铁路、克拉玛依机场、那拉提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中,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减面积25.01公顷。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闲置和空闲存量建设用地共1 074宗,面积4 722.20公顷,为进一步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研究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16个,面积1 320.94公顷,其中增加农用地727.64公顷(耕地345.10公顷)。其中:复垦项目5个,面积2.3公顷(34.50 亩);开发项目11个,面积1 318.64公顷(1.98万亩)。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5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发现矿产138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0种(亚种98种)。其中:能源矿产6种,金属矿产27种(亚种28种),非金属矿产45种(亚种63种),水气矿产2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958 处(不含石油、天然气、铀、水气矿产),较2004年增加9 处。有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主要为:煤、石油、天然气、铁、铜、铅、锌、镍、金、盐、石灰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1.06万亿立方米,居全国陆上天然气地质储量首位;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31.01亿吨,居全国陆上石油地质储量第二位(表1)。

表1 截至2005年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矿产保有储量较2004年变动趋势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个属地化单位投入地质勘查的资金32 007万元,较2004年增长11.45%。其中:新疆地矿局21 774万元、新疆有色地勘局5 177万元、新疆煤田地质局5 056万元(图3)。

图3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地化单位投入地质勘查资金构成

2005年开展地质勘查工作的矿种有30 多个。主要矿种为:煤、金、铁、铜、铅锌、锰、钨、锡、钼、镍、石灰岩、钾盐、油页岩、花岗岩、红柱石、膨润土、地下水等。新发现矿产地9处,其中:煤矿3处、铁矿2处、锌矿2处,钾盐矿1处,菱镁矿1处。有新查明资源量的矿种为:煤58 679 906千吨、铁8 350矿石万吨、铜939 437金属吨、铅5 305 金属吨、锌29 159金属吨、金62 126金属千克。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查批准勘查许可证2 074个,较2004年增加60%;批准勘查面积38 857.69 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483.47万元。其中新发证1 069个,较2004年增长35.1%(图4)。
持证单位的经济类型主要有:国有企业1 194个,占发证总数的57.6%;有限责任公司826个,占发证总数的39.8%。

图4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效勘查许可证与2004年相比较的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查批准采矿许可证2 520个,较2004年减少4%。批准采矿面积1 853.56 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364.35万元。其中新发证412个,较2004年下降3.1%。按矿种分:能源矿产355个(其中煤矿354个),黑色金属矿产120个(其中铁矿100个),有色金属矿产87个,贵金属矿产92个(其中金矿78个),稀有、稀土矿产17个,非金属矿产1 846个(其中化工矿产32个),水气矿产3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发利用的矿产有95种。原油产量约2 400万吨,较2004年增长9 %;天然气产量约106.24亿立方米,较2004年增长84.8%。固体矿石产量7 515.69万吨,较 2004年增长 0.5%。实现矿业产值 680.84亿元,较 2004年增长38.5%,占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29%。其中:原油、天然气产值617.63亿元,较2004年增长40.2%;非油气矿业产值63.21亿元,较2004年增长24.5%。其中产值5 000万元以上的12种非油气矿产的产值为60.08亿元,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油气矿产矿业总产值的95.1%。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方针,制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出让土地面积3 118.40公顷,较2004年减少9.4%。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面积573.94公顷,较2004年增长了3.3%,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总面积的18.4%(图5)。

图5 2001~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国有土地面积情况

出让土地面积按用地类型分:商业服务用地1 063.9公顷,较2004年增长了86.9%;工矿仓储用地1 516.5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32.3%;住宅用地495.19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17.8%(图6)。

图6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面积用地类型构成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价款19.82亿元,较2004年减少25.7%。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款9.92亿元,较2004年减少13.4%,但占出让总价款的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平均单价为63.6 元/平方米,较2004年下降了18.5个百分点。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单价为172.9元/平方米,较2004年下降了21.1个百分点。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呈现出以下特点:①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价款占总出让价款的比重较2004年提高7.21个百分点;②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款占招拍挂总成交价款的95%。
以上数据说明,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市场中协议出让的比重较2004年下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一级市场正在快速、稳步的成长。2005年新疆各地州市土地出让平均价格见图7。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土地平均单价按用地类型分:工矿仓储用地42.9元/平方米,较2004年增长了34%;商业服务用地61.4 元/平方米,不足2004年的三分之一(仅为2004年的28.4%);住宅用地132.4元/平方米,较2004年增长了13.2%(图8)。

图7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土地出让平均单位价格情况


图8 2004年、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类土地出让单价与2004年对比情况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让土地面积272.16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14.1%;转让金5.20亿元,较2004年下降了6%;抵押土地面积6 319.44公顷,较2004年下降了34%;抵押价款115.4亿元(含地面附着物),较2004年增长3%,抵押贷款金额73.27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53.1%。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方针,制定了《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委托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和管理行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高采矿权评估委托单位确定的透明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率先实行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评估委托单位。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让采矿权561宗,出让价款3.09亿元(图9),较2004年增长10%,主要为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8宗,占出让总宗数的3.2%;价款218.16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0.71%。出让的主要矿种及出让价款构成:煤矿40宗,价款2.74亿元,占出让总价款的88.8%;铁矿11宗,价款880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2.9%;铜矿6宗,价款406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1.3%;石灰石矿17宗,价款562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1.8%。

图9 2001~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出让价款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让采矿权4宗,转让价款56万元。其中:建筑用砂2宗,转让价款35万元;砖瓦用粘土2宗,转让价款21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立案土地违法案件355件,较2004年减少35%;涉及土地面积2 222.18公顷(33 291亩),较2004年增加2.5倍,其中耕地65.47公顷(982亩)。2005年处理案件372件,共拆除违法建筑物7.29万平方米,收回土地566.39公顷。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4件,罚没款124.73万元。在立案查处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企事业单位违法2件、集体违法2件、个人违法20件。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行政复议33件,其中行政处罚15件、行政许可10件、不作为1件、其他7件;受理行政复议20件,较2004年减少22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13件、撤销6件;年末未审结5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含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有工作人员6 041人(含未实现垂直管理的130个乡(镇)土管所的333人。下同)较2004年减少了105人,下降了1.6%。其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135人,较2004年增加了8人;14个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675人,较2004年减少了8人;85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5 231人。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含783个乡(镇)土地管理所的2 482人。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培训413人次,较2004年减少51.64%;学历教育328人次,较2004年减少47.77%。
七、问题与建议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虽然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的压力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繁重;地质勘查要提供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的任务艰巨;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土地资源管理
1.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
随着西部大开发、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按年均增长1.1%计算,年增加面积约为1.35万公顷,其中耕地约为2 350公顷,即使实现占补平衡,但新增耕地的质量较低。因此,为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一方面要盘活城镇闲置建设用地,另一方面要发挥规划、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按照自治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充分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加快推进自治区工业化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05]65号)精神,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做好用地服务,提供用地保障。
2.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继续按照“有保有压”的用地原则,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优先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用地,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加强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3.土地市场管理
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土地市场建设,加大土地招拍挂出让的管理力度,注重发挥经济手段在土地管理参与自治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加强对土地出让规模和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合理调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供应和地价运行机制,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并为自治区经济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
4.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在加强土地计划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保证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同时,发挥计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主动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前期沟通和协调工作;为批准用地做好前期准备;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矿产资源管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地质找矿的新突破,提高矿产资源对矿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1.地质勘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是今后地质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针对新疆非油气矿产资源丰富、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低的特点,争取各方面对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提高重要成矿区带、重点矿种调查评价地质工作程度,尽快摸清家底,特别是要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区内外企业来疆进行风险地质勘查,降低勘查风险,力争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为实现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供资源保障。
2.矿产资源开发
在全国矿产品平均价格稳中有降的前提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矿产品尤其是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品价格同比增幅较大,体现了自治区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旺盛,矿业总产值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近30%。在矿业生产大好形势下,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非法勘查、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秩序。
(三)地质环境管理
1.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全国地质灾害多发省区之一,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受威胁人口数量大,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为重点,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地质灾害调查资金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查清现状,提出应急地质灾害治理方案,为防灾减灾服务,力争将地质灾害的险情降到最低限度。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抓紧《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完善“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数据库”,积极争取两权使用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并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地质遗迹开发和保护工作,加大自治区旅游地质遗迹资源调查力度。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按照“保护资源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的要求,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保障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土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起草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2)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期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审查报批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探矿权申请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合理有序地开展审批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全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编制了《西藏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西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编制了《西藏自治区亚东边贸口岸地质灾害综合勘察评价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4)加强规划修编。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上报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黄金产业中长期规划》、《拉萨市矿产资源规划》、《山南地区矿产资源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和《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规划》,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日喀则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和《昌都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已通过初审或预审,全区地、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全部编制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5)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2006年至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制定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6)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完成并通过验收“地质资料数据库(西藏)”项目。起草了《西藏自治区金土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连接因特网计算机管理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络信息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方案》。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西藏自治区幅员辽阔、生态环境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全区国土面积120223218.7公顷(120.22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八分之一。全区约有86%的土地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主要以牧草地和未利用地居多,耕地和林地较少,其利用方式主要以牧业为主,少部分低海拔河谷地区为农业用地。
2006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为77605597.62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4.55%,其中:耕地361138.34公顷,分别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47%和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30%;园地2067.35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027‰;林地12682260.02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16.34%;牧草地64443218.23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83.04%;其他农用地116913.69公顷,占全区农用地总面积的0.15%。
建设用地面积为64625.07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0.54‰,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0327.22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2.40%;交通建设用地23218.11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35.93%;水利设施用地1079.74公顷,占全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7%。
未利用土地42536928.08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35.39%。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1)农用地增减变动情况。2006年,全区农用地与2005年相比,净增加2225.18公顷。其中耕地净增加367.0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旱耕地和菜地,水浇地则有所减少。园地增加82.28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果园。林地增加1899.15公顷,增加的主要是未成林造林地,而有林地则有少量的减少。牧草地则减少399.36公顷,减少的主要是天然草地,而人工草地则增加114.33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276.07公顷,增加的主要是农村道路用地,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也有所增加。
(2)基本农田保护。2006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5年未发生变动,为313354.2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6.77%。
(3)耕地保护。①耕地现状:全区现有耕地面积361138.34公顷,其中:水浇地256675.4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1.07%;旱地92231.0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54%;灌溉水田11156.7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09%;菜地1075.08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30%。②耕地增加情况: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增加主要是通过开展土地复垦、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增加727.39公顷,其中:复垦45.00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6.19%;开发678.85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93.33%;农业结构调整3.54公顷,占增加总面积的0.49%。③耕地减少情况:2006年,耕地因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了360.33公顷,其中:①生态退耕,2006年,西藏没有安排退耕计划,全区生态退耕61.22公顷(为2003年下达指标),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16.99%,其中:退耕还林50.22公顷,退耕还草11.00公顷;②建设占用耕地,2006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74.67%;③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0.47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2.90%;④因自然灾害和其他原因减少耕地19.59公顷,占耕地减少总面积的5.44%;⑤耕地占补平衡情况:从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与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来看,年内全区减少耕地360.33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耕地727.39公顷,净增加耕地367.05公顷,达到了占补平衡。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60.3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69.0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42%;占用园、林地46.72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20%;占用草地817.85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00%;占用未利用土地326.5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3.36%。在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642.7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01%,全部为公路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37.24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48%;水利设施用地80.41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51%。
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较2005年减少了442.21公顷,减少23.24%。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52.46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9.62%。分批次建设用地621.71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2.95%,其中:商服用地27.2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3.2%、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4.39%;公用设施用地65.14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7.64%、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0.48%;公共建筑用地117.62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3.8%、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18.92%;住宅用地386.9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45.40%、分批次建设用地面积的62.24%。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30.57公顷,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7.05%,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2.19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10.82%、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39.98%;水利设施用地21.13公顷,分别占已批准用地面积的2.48%、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面积的22.92%。
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全区建设用地852.28公顷,较2005年增加567.02公顷,增幅较大,主因是本年度自治区政府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所致。
土地征用情况。2006年,全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面积401.66公顷,其中:征用耕地203.07公顷,占已征用土地面积的50.56%。征地总费用9147.43万元。安置农业人口4182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农牧民和用地单位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完成项目24个,其中:复垦2个;开发22个,累计增加农用地面积723.86公顷,全部为耕地增加,其中:复垦面积45.00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6.22%;开发面积678.86公顷,占增加土地面积的93.78%。全年累计完成投资额1372.97万元,土地复垦152.00万元;土地开发1220.97万元。2006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农用地面积较2005年有所增加。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分布广且开发潜力大。目前,已发现各种矿产(含亚种)101种(表1),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41种(其增减变化情况见表2)。铜、铁、铬、金、铅、铅锌、地热、盐湖矿产等已成为西藏的优势矿产。
表1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表


表2 截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续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从地质勘查投入和资金来源构成看,2006年地质勘查投入总额10292.7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1920.31万元,增长22.94%,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370.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787.62万元,比2005年增加投入360.17万元,增加25.23%;企事业资金4787.39万元,比2005年减少投入1617.57万元,减少25.25%,全部为国内企事业资金,本年无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
从投入矿种看,投入到金矿963.67万元,占总投入额的9.36%;投入到多金属矿(不能分矿种)5289.1万元,占总投入额的51.39%;投入到地下水361.3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3.51%;投入到铅矿1189.74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56%;投入到铜矿1913.03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8.59%;投入到铁矿41.85万元,占总投入额的0.41%;投入到锑矿114.72万元,占总投入额的1.11%;投入到钼矿66.06万元;投入到宝石矿17.42万元;投入到铬铁矿80万元;投入到银矿255.80万元。
2006年,新发现矿产地2处。新查明8种矿产资源储量(包括铜、铅、锌、钼、金、锂、钾盐和硼矿)。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颁发各类矿产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1304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新立244件、延续717件、变更111件、其他43件;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新立40件、延续110件、变更39件。
2006年,颁发勘查许可证1115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662件,占发证总数的59.37%;集体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9件,占发证总数的0.81%;联营企业申请领取2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404件,占发证总数的36.2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11件,占发证总数的0.99%;私营企业申请领取10件,占发证总数的0.90%;其他企业申请领取6件;外资企业申请领取2件。
2006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89件,其中:国有企业申请领取43件,占发证总数的22.75%;集体企业申请领取54件,占发证总数的28.57%;股份合作企业申请领取7件;联营企业申请领取6件;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领取19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领取9件;私营企业申请领取50件;其他企业申请领取1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种类达50余种(含藏药加工所需矿种),主要有铬矿、铜矿、金矿、硼矿、铅、铅锌矿、锑矿、锂矿、地热、矿泉水及盐湖矿产和建材等。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积极培育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开展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区共出让国有土地579宗,面积257.74公顷,成交价款59903.14万元,纯收益52090.83万元。其中:协议出让477宗,占出让总宗数的82.38%,面积189.4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73.49%,成交价款15697.03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26.20%,纯收益15253.78万元,占总纯收益的29.28%;招拍挂出让102宗,占出让总宗数的17.62%,面积68.31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26.51%,成交价款44206.11万元,占出让总价款的73.80%,纯收益36837.05万元,占总纯收益的70.72%。从出让用地类型看,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分别占土地出让总面积的7.31%、7.00%和85.69%。
2006年,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土地109宗,面积259.68公顷,其中:其他住宅用地49宗,面积33.55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12.92%;公用设施用地19宗,面积25.32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9.75%;公共建筑用地39宗,面积187.74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72.30%;特殊用地2宗,面积13.07公顷,占划拨供应土地总面积的5.03%。
2006年,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国有土地4宗,面积0.81公顷,租赁金额为2.86万元,其中:商服用地3宗,面积0.39公顷;公共建筑用地1宗,面积0.42公顷。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为:转让345宗,面积8.68公顷,转让金4277.49万元;出租107宗,面积2.43公顷,出租金270万元;抵押931宗,面积361.06公顷,抵押价款142337.34万元,贷款金额96877.49万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西藏地质勘查程度较低,基础地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条件仍不够成熟,目前,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继续实施探矿权审批会审制度。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业务,两权证书仍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没有发生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转让业务。全年以“出售”方式转让探矿权33宗,转让价款5940万元,涉及的矿种有铁、铜、铅锌、锑和多金属矿,其中:铁矿出售1宗,价款35万元;铜矿出售12宗,价款2070万元;铅锌矿出售10宗,价款1773万元;锑矿出售2宗,价款122万元;金矿出售6宗,价款1040万元;多金属矿出售2宗,价款900万元。以“作价出资”方式转让探矿权2宗,价款2020万元,分别为锌矿1宗,价款700万元和金矿1宗,价款1320万元。以“其他”方式转让探矿权1宗,价款200万元,为铅锌矿。
2006年二级市场以“出售”方式转让采矿权5宗,转让价款2710万元,其中:铬铁矿1宗,价款400万元;铜矿1宗,价款550万元;铅锌矿1宗,价款100万元;锑矿1宗,价款60万元;硼矿1宗,价款1600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起草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土地调控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查处勘查开采违法案件26起;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941吨;罚款83万元;追究刑事责任5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7份;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的矿山72个;查处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3人;协调解决较大的矿业纠纷3起。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年末从业人员571人,行政编制424人,其中:研究生7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23%;本科及大专学历30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53.59%;高中及中专19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34.68%;初中以下60人,占年末从业人员的10.50%。全区直属事业单位18个,职工212人,其中厅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工140人。
本年度培训114人次,其中:党校培训48人次;行政学院培训9人次;其他培训57人次。接受学历教育115人,其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14人;本科生40人;大专生60人。另有90余人次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短期培训班。
2006年,国土资源系统收入总额4871.7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4743.47万元,其他收入128.31万元。没有基本建设投资。
七、问题与建议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①由于资金、技术和人员缺乏,规划工作有待加强;②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勘查程度低,资源家底不清;③土地一级、二级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而矿业权一级市场尚未建立,二级市场也基本处于原始交易状态;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薄弱。
2.对策及建议
(1)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在财力上予以支持,促进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宏观控制作用,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划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同时应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加强对西藏的矿产勘查投入,特别是对优势矿产资源的勘察投入力度。
(3)加快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4)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力量,确保国土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
(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对策建议
1.主要问题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西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①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西藏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点低、基础差,很难对国土资源实施有效管理;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程度低,地区差异大;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基层技术力量薄弱,无法达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需要;④技术装备不足或落后,制约着全区基层相关专业人员无法按有关专业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上报,也是影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和广度的主要原因之一;⑤从具体的统计专业来讲,基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人员素质和基础工作程度都不高,硬件设施缺乏,难以达到新时期对综合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2.对策及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理顺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政管理职能。
(2)着力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全区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
(3)加强与内地各省市的工作交流,可以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进行,学习内地先进的国土资源管理经验,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质量及水平。
(4)希望对全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专业和技术设备上,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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