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收入调增还是调减

作者&投稿:驹鸿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国债利息收入是调减。
国债利息收入是调减项目的,因为会计准则做账处理的时候,把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计入到“投资收益”这个科目的,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属于免税收入的。也就是说这一笔收入不用交税,那么就要从我们的利润总额中将这一笔收入扣除。所以要做纳税调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因为这是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所以,为了鼓励更多人购买国债,对国债利息收入就享受免税政策。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转让国债的话,那就不享受免税政策了,就将转让所得计入收入当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债的特点有:
1、安全性高。国债的发行都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的,几乎不用担心信用风险,安全系数极高,投资者基本上都可以安全地获取本金和预期收益;
2、利率较高。国债的利率是根据金融市场上各种证券的平均利率水平确定,并且利率较高,在同等风险的投资产品中,国债的利率是相对较高的。一般投资时间越长,其利率就会越高;
3、购买渠道较多。投资者既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银行柜台或者券商营业部购买,也可以直接在手机APP上操作购买,比较方便,而且购买方式也比较多;
4、收益稳定。国债分数线后,票面利率都是固定的,不容易受市场行情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几乎也没有,所以收益较稳定。
综上所述,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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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实务关于所得税的问题
答:利润总额500万元,如果是国债利息收入不缴税,可减除15万,如果是公司债券利息收入,要缴税,不用调整,业务招待费可抵扣300万,实际发生290万,可全额扣除,不用调整,税收滞纳金10万不得税前扣除,需加回10万,应交所得税额:(500+10)* 25%=127.5万元....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事项
答:企业所得税调增事项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税收滞纳金、国债利息收入、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赞助支出等。企业所得税调减事项,即纳税调整减少额,是指...

利润总额900万,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03万元,税法规定当期...
答: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超过扣除标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10-300=110万元 应交的所得税=(900-103+110)*25%=226.75万元

如何判定应纳税调增调减?
答:3. 借款费用;4. 业务招待费;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 公益、救济性捐赠;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8. 特别纳税调整;9. 罚款、罚金、滞纳金;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1. 赞助支出;12. 准备金等。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权益性投资所得;2. 技术转让所得;3. 国债利息收入;...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答:法律分析: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的原则就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区分调增额和调减额
答: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以下信息区分调增额和调减额:1、调增额,即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2、调减额,即对于企业已经列支的免税的收入,但税务是免税的,就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如国债的收入。温馨提示:...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
答: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3、如果成本列支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则应该调减成本,调整利润,如果成本有应列支而未列支的,应调增成本,调减利润。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可达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当年发生国债利息收入20 000元...
答:需要调减的项目国债利息收入20 000元 需要调增的项目:税收滞纳金3000元,非公益性捐赠支出5000元,工资870000-85000=20000 招待费190000*40%=76000 应纳税所得额:500-2+0.3+0.5+2+7.6=508.4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508.4*25%=127.1万元 ...

某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为50万元假定当年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下,发生...
答:解:应纳税所得额 = 利润总额 +纳税调增项目金额 - 纳税调减项目金额 应纳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调减 (-)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调增 (+)超标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调增 (+)∴应纳税所得额 = 50 - 3 + 2 + (89 - 85)...

急求一道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法题 ,希望会的朋友帮忙下,谢谢
答:调整前应纳税所得额:(700+10+46.80-320-23.10-50-90-40-30-10)=193.70 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免税,调减10万。财务费用仲资本化利息支出10万不得扣除,调增10万。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用10万元不得扣除。调增10万。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扣除3.5万,业务招待费可扣除60%(但不得超过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