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案不查违反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压案不查追究办法

作者&投稿:巫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弄清楚所压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有些案件没有去查,不等于是压在那儿,可能是证据还不充分,等证据充分了再去查。搞清楚办案程序是否到位。任何案件在办理的过程中,都需要一套程序的。等程序到位的时候,当然会进行办理的。提醒案件承办人办案。如果案件承办人因一些原因没有去及时办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醒承办人及时办案。向主管领导进行书面汇报。如果提醒案件承办人没有用,在证据面前可以写出一个书面汇报材料,然后呈送给主管领导审阅。向上级领导请示。当然,你也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这件事,但必须符合事实。上级领导看了请示后,会敦促及时办理。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和组织上有关纪律。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去反映问题,都必须合法,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警察压案不查构成什么罪~

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的,涉嫌滥用职权罪。警察刑事案件立案后,拖延时间,不积极侦查办理的。具体眼看什么情况,什么原因。不是说压案不查,有案不查就是犯罪。犯罪是必须达到相当的危害、造成严重后果才承担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立案后,2个月内是一个办案周期,在规定期内无法办结的,可以申请延期。重大负责,边缘山区,跨地区等因素都可能造成刑事案件办案期限被拉长。如果,刑事案件不是重大负责案件,跨地区犯罪取证案件,偏远山区案件。普通刑事案件,2个月没办结,延期一次还没办结。那输入玩忽职守的问题,报案人或者受害者可以向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普通刑事案件在立案后2年内都没办结,也没有进展消息,那这个涉嫌滥用职权了,可以向检察院控告,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检察院怎么定性。

您好,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报案后,公安机关却不同意立案,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时,书面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决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2、向检察院提起申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检察院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检察院的控申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和申诉,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就包括向公安机关提起复议、复核,向检察院提起申诉,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会怎么样
答:如果这个人和案件的确无关,最终会没事儿,说不说都会暂时列为嫌疑人,后面调查确实与无关就排除嫌疑了。如果这个人就是罪犯,公安没证据也不交待,那肯定疑罪从无了,要是查实了,在查实之前说算主动坦白从宽,查实之后那叫不见棺材不掉泪,该怎么判怎么判。证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但不...

打听案情违反什么纪律
答:如果在司法活动中,律师、法官、执法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打听案情,就可能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个人隐私等罪行。同时,打听案情也可能触犯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例如,中国律师协会的《律师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律师应当尊重律师之间互相代理的秘密",“律师不得违反保密义务,非法获取委托人的隐私信息”等...

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期不处理
答: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

什么叫隐案不查?
答:隐案不查。按字面意思,隐藏案子,不查案,或不积极组织查案。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证据不足退回侦查的规定是什么?
答:第三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三百八十五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

警察不及时立案应该违反那项规定
答:违反《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中的规定,内容如下:严格追究责任。完善受案立案工作责任制,明确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责任。对于报案不接、接报案后不登记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处,越权管辖、违法受案立案、插手经济纠纷,以及虚报接报案和受案立案统计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

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第十条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

什么叫引案不查?
答:案件没有去查,不等于是压在那儿,可能是证据还不充分,等证据充分了再去查。查案多数指警察人员为了破案,而进行仔细调查案件的情节,这个时间一般比较没定义,有时长达几年数十年之久。案件是指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还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

为黑恶势力充当什么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答: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纪违规违法插手干预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查处;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给司法机关查处黑恶势力设置障碍;对查处黑恶势力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2、依法负有查禁、监管、打击、处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职不作为,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拖延处理...

我是一名警察,局里有个案子上面不让查,我怎么办?
答:不查:风平浪静 查:1升官发财 2冤情里面多了一个你 查的话应当里应外合,局里有领导一定与此事有染,越过局领导,向有正义的上级领导匿名举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下要与基层同志取得一些共识,至少不要让他们同流合污,也必须要与局里其他有正义的领导取得共识。 里应外合一定要选对人,要对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