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补助费规定

作者&投稿:向高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土地补偿、补助费标准、计算方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结合我市征用土地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兰州市辖区内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补助。第三条 年产量核定:每亩地的年产量以被征地单位的统计年报中该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产量为准(以下称年均亩产量)。上一年度的年均亩产量,由市统计部门核定,通知县(区)执行。年均亩产量无统计年报的,由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按本规定第四条核定年均亩产量。第四条 土地等级划分:土地等级依水利设施条件、海拨高度、种植年限、坡向、经营状况等条件确定,具体划分标准由土地、农业部门商定。
  旱地、弃耕地不宜划分等级。旱地的年均亩产量以低于附表一中四等粮食水
浇地产量核定。
  各类不同等级耕地与年均亩产量关系参照附表一、二执行。第五条 征地中主要农作物单价核定;粮食(以小麦计)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定购价和市场价等因素核定,蔬菜以农民自销批发的各种菜价的全年综合平均价核定,果品亦同。
  具体单价在每年6月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统计、土地部门分类别核定征地前三年综合平均单价,由市物价部门通知执行。第六条 年产值计算:种类耕地的年产值计算,应包括该耕地上各种作物有价值的主副产品的产值。
  (一)粮食作物的年产值中,每公斤小麦另计二公斤麦桔杆的价值,桔杆的单价由物价部门核定。
  (二)果菜间作地、果粮间作地等间作耕地的年产值可分别按农产品类别计算后相加,亦可以一种价值起主导作用的单一农产品计算。不管以哪种方式计算,均应与同等类土地上单一农产品年总产值基本相当,最高不得超过单一农产品年产值的10%。
  (三)复种耕地年产值的计算,以粮食年产值加单一农产品年产值为准。
  复种的单一农产品产量和单价均按市物价、统计、土地、农业部门核定的产量和单价执行。
  (四)粮食旱地的年产值可略低于四等粮食水浇地的年产值。二阴地区旱地,其年产值可按实际产量计算。第七条 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蔬菜地、果园地、粮食水浇地、果菜间作地、果粮间作地、粮菜复种地、粮烟叶复种地均按年均亩产值的六倍补偿。
  (二)征用旱地时,按年均亩产值的五倍补偿。
  (三)征用压有砂面的耕地时,旱砂地和水砂地的砂面均按压砂的新老程度另加补偿。新砂地按年均亩产值的三倍补偿,一般砂地按一至二倍补偿。
  (四)征用弃耕地时,可按附近同等地作物年产值的三倍补偿。但征用从未耕种过的无收益的土地时,不予补偿。
  (五)征用村民的宅基地时,按其周围土地类别、等级和所种作物年均亩产值的五-六倍补偿。
  (六)征用集体林地、苗圃土地及林木的补偿,按《甘肃省实施森林法若干规定》执行。
  (七)征用牧场草原、渔塘等土地,由当地县(区)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对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提出补偿方案,报经市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第八条 安置补助费:
  (一)以亩为单位,每征用一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人均耕地面积按附表三计算。
  (二)征用人均在0.3亩以下的耕地时,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和不足以安置因征地而多余的劳动力,使农民不能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县(区)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
  (三)对确定招工的村、社集体,应在征地费用中扣减相应的安置补助费。
  (四)征用村民宅基地或村集体所有的空闲地、弃耕地、荒山荒地等无收益的土地时,不付安置补助费。
  (五)林地、牧场、草原一般不付安置补助费。但遇有特殊情况者,由当地县(区)政府专题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第九条 青苗补偿费:被征用的耕地,在建设单位使用时,有青苗的,按当季作物一个收获期的产值补偿;无青苗而已有投入者,可按当季实际投入给予补偿。第十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一)树木补偿:
  1、零星树木的补偿,按附表四标准执行。
  2、果园树木,应增加植株补偿,其补偿标准可参照零星树木补偿标准执行,但不得以木材价格补偿。
  3、在选址定点、协商征地后,当年抢插的苗木一律不予补偿。
  (二)房屋补偿:
  1、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无论其产权所有者是城市户还是农村户,均按规定的房屋补偿标准执行。
  2、温室、简易房屋,大型果菜窖也可参照上述标准补偿。
  3、高效节能温室、塑料大棚等按实际造价依新旧程度折减后补偿。
  (三)坟墓迁葬补助费:
  1、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坟墓,由用地单位绘制坟墓位置图,编上坟墓号,取得当地县(区)政府同意后登报公告,限一月内迁葬。用地单位付给坟主迁葬补助费,每座坟补助300元。
  2、无主坟由用地单位在地形图上编号并注明无主坟,无主坟迁至新墓地后应在相应的地形图上按编号标明无主坟位置,墓地图由用地单位和县(区)土地部门妥善保存备查。
  (四)其他附着物补偿
  其他附着物按附表五规定的标准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单位。

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新规~

法律分析: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征用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_百度知...
答:通常来说,平均每亩地补偿:旱田5.3万元,水田9万元,菜田15万元,对于林地或其他用地,一般每亩地补偿在14万元左右。补偿款包括2部分,一部分是农民的安置款,一部分是土地赔偿款。一般两者加起来能达到30万元以上。(三)征地补偿款的类型及计算方法1、征用土地的补偿款:按征用前3年,土地平均年产值...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
答: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

被增用土地多少钱一亩,国家有规定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

关于湖北恩施州农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关政策
答:具体怎么补偿要看市政府的专项文件,以下是国家指导意见,根据经济发展的程度会有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

2015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答: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

求云南2008各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急
答: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被征土地上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余费用归被征地单位集体所有,专户存入银行,用于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以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挪用 参考资料:http://www.law-lib.com/LA...

荣成市征地补偿标准
答:2.荣成市国家建设城市规划区外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1 荣成市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 土地年产值计算标准及每亩青苗补偿标准类 别[]项目[]每亩土地的年产值标准 (单位:元/亩、年)[]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2]A[]粮田、花生等经济作物田和鱼池、苇田及村民自留地、宅基地[]900—1000元。其中...

国家修路把养牛厂暂用,应该怎么赔偿,一亩地给陪多少钱
答: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赔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20...
答:邯郸市人民政府(2000)35号文件 为加快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需要,妥善安排被占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制定如下标准。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

请问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怎样赔偿
答: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 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