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公民必须要积极履行宪法规定的什么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公民基本义务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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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公民必须要积极履行宪法规定的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基本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体现在《宪法》的第42、46、49、51、52、53、54、55、56等宪法条文中,具体说,中国公民有十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义务;
(2)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义务;
(3)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4)劳动义务;
(5) 受教育义务;
(6)履行保卫祖国、抵抗侵略、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义务;
(7) 实行计划生育义务;
(8)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暨赡养扶助父母义务;
(9)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义务。
(10)依法纳税义务;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