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 丢了 补办了个 有找到以前的户口了 找到的那个户口本 还能用吗

作者&投稿:衡芸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用,并没有作废掉!

  不建议使用老、旧户口本,否则容易造成住处混乱,给自己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都可以使用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啊?~

及时去公安局户籍科补办

根据我国的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程序的有关规定,在户口本遗失后,须登报声明作废,到当地居委会开出个人基本情况证明,并持本人书面申请、遗失声明(由登报处开出)和单位证明(如无单位需在当地居委会开出的个人情况证明中注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至于办理手续费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定夺,大概只需50元以内。

注:如果身份证没有遗失,可带上一并递交公安机关审核。如果遗失了,则可在自己的书面申请中一并记入补办。

携带能证明自己是自己的材料,如身份证,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补办就可以了。
办理很快,就一个缴费打印的时间,费用应该是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