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 合同是写 “订金” 还是 “定金” 好? 购房合同中写订金或者定金有区别吗

作者&投稿:侯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首先,要了解两者的区别: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题主 你好
关于“订金”和“定金”读音是很相似,
文字上来看,“订金”有预订、预立的意思,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因为目前对“订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采用,可以看做是一个习惯用语。如果你需要支付预付款,可以选择“订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法律上有明确界限,根据《担保法》的约定: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你需要担保时候,可以选择“定金“。
在”订金“ 和”定金“ 的退还上也有区别。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其实没有说哪一种不好哪一种好,需要根据自己实际的经济情况判断利弊,写进之前谨慎考虑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希望VIPTHAILAND 的回答能够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

  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要看清交纳的款项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

  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要看清交纳的款项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购房时写“定金”好呢,还是写“订金”~

买房时,你知道自己交的是“订金”还是“定金”吗?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一字之差,两者法律效力却相差甚远,买房时一定要谨慎看清,小心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