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从秦到清政府制度的变化 归纳从秦朝到明清时期的政治制度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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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到清政府?我只能帮你几个朝的,因为实在是太多了
一、君权与相权(中央官制的演变)
1、发展趋势: 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 。
2、原因:丞相权力过大,威胁皇权。
3、汉至清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概况:
(1)汉代:汉武帝时设置“ 中朝(内朝) ”制度,影响:原来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官僚机构演变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执行机构,称为外朝。内外朝的划分大大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2)隋唐:设“ 三省六部 ”制度。
①三省的名称:是指 中书省 、 门下省 、 尚书省(下设六部)
②三省的职能: 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
③评价: 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新,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
(3)宋朝:设“ 中书门下 ”和“ 参知政事 ”分割了宰相的行政权;设“ 枢密使 ”分割了宰相的军权;设“ 三司使 ”分割了宰相的财权。
(4)元朝: 中书省 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 枢密院主管全国军事; 宣政院 统领宗教事务和西藏地区。
(5)明朝:宰相制度的废除与内阁的出现
①废丞相
●原因:明太祖认为宰相制度 妨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 ,会导致社会动荡。
●概况: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以 六部 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的丞相制度从此被废除。
●影响:君主专制达到了新的高度;但皇帝的负担加重。
②设内阁:
●概况:废除宰相制度后,因皇帝政务繁忙,明太祖设 殿阁大学士为侍从顾问 ;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制度正式形成 ;明宣宗时授予内阁大学士 “票拟”权 ;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
●性质: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 内侍机构 。
●评价:明朝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职权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票拟是否被采纳最后还得取决于皇帝的批红,不能对皇权起到真正制约作用。
(6)清朝:军机处的设置
●设置: 雍正 帝为办理西北军务,在宫内设置军机处。
●特点: 机构简单,有官无吏;品级不高,都由钦定;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一人裁决 。
●作用: 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而且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二、中央与地方(地方管理制度的演变)
1、发展趋势: 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地方势力不断削弱 。
2、汉至元加强中央集权的主要措施:
(1)汉初 郡、国 并行制,导致王国 问题;汉武帝颁布“ 推恩令“,同时设 监督地方行政长官,中央集权加强。
(2)唐朝:形成 藩镇割据 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3)北宋:
*措施:①军事上: 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又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②行政上:中央派 文官 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 通判 负责监督;③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 中央 掌控。
*影响:改变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形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局面,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4)元朝: 行省 制度。
①概况: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由中书省直接管理(“腹里”);地方设行省,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 宣慰司 进行管理。
②作用:行省的设置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是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 省制 的开端。
(5)明朝:明太祖废 行中书省 ,设立 布政司 、 都指挥司 、 按察司 ,分管地方的 行政 、 军政 、 监察 。
三、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1、汉朝:主要实行 察举制 ,这是一种由下而上的人才选拨制度,由官吏察访合适的人才向中央推荐,最后由中央予以任用的选官制度。 孝廉(“孝顺亲长、廉能正直”) 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2、魏晋南北朝:选用官吏采取 九品中正制 。世家大族子弟依靠 门第 即可步入仕途。
3、隋唐:
①概况:隋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 分科考试 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政府开始设立 进士 科,科举制形成。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②影响: 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缚;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直至废除(1905年)。
【重点突破】
1、唐朝的三省六部与近代西方的三权分立的区别:都体现了分权,但是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的目的在于加强封建君主专制,西方的三权分立是现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两者有着本质区别。
2、明朝内阁与英国内阁的区别:明朝内阁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是封建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英国内阁是国家重要权力机构和政府部门,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产物。
3、明朝内阁制度与丞相制度的区别:①丞相是国家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而内阁不是法定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②丞相被赋予行政或决策大权,地位十分巩固,而内阁职权大小依皇帝旨意而定,无决策权;③丞相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4、唐朝和宋朝加强君权的异同:
(1)相同点:通过分割相权,加强皇权。唐朝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被一分为三;宋朝设枢密院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分割宰相的财权。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2)不同点:①三省的设置:唐朝加强了三省的职能;宋朝三省有名无实,相权被进一步分割,枢密院、三司、中书门下分割了宰相的军权、财权和行政权。
②最高行政机构:唐朝以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宋朝以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
5、古代中国选官制度的演变:①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②选拔方式由推荐到考试,渐趋严密科学;③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6、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特点、影响:
(1)特点:①权力高度集中,以皇权至上为核心,人治大于法治。②存在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但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在北宋基本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在明朝解决。③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宗法制严重影响到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设,父权观念渗入到国家政治制度中;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长期影响政治制度。
(2)影响:
●积极方面:①有利于防止分裂割据,抵御外来侵略,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②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推动了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范围内传播,促进了民族融合,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③能有效组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兴建大型工程,有利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奠定了中华文明领先于世界的基础。
●消极方面:①经济上,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②政治上,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剥夺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民主思想和行动受到压制和打击;③思想文化上,导致思想文化控制的加强,严重阻碍了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

归纳秦朝至清朝地方行政机构的演变~

秦朝设立郡县制作为地方的基本建制,在以后的2000多年里,县级组织相对稳定,县以上地方政权变化多多,先后经历了郡县制(秦汉),州制(魏晋南北朝),道路制(唐宋),行省制(元明清)。地方行政长官的称谓更是复杂多变,本人粗加整理,便于备查。
一、秦朝(郡县制)
秦统一后,除京师以外,将全国分为36郡,即: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巨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泗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后又增设4郡:南海、桂林、九原和象郡。
京师长官称内史。
郡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各郡设守、尉、监各1人。郡守主管行政及其他事务;郡尉(都尉)主管军事;郡监是中央派出的地方监察机构。
县为国家地方政权的基层组织,主官是县令或县长(“万户以上为令,不及万户为长”),县令以下设有县尉、县丞。县下有乡、里。
二、汉朝(郡县制)
(一)地方政权主体——郡县制。
汉初各郡主官称郡守,后改为太守,负责户口、耕地、财政、治安、学校、风俗等;太守以下设都尉,负责军事。
西汉时有县1587,东汉有县1180。县主官称县令,下设丞、尉。县以下有乡、亭、里。
(二)诸侯国
西汉分封诸侯国,形成郡国并行体制。诸侯国君称“王”,设有相、中尉、御史大夫等官职,可管辖郡县。
(三)州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设置13州,即冀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幽州(今北京附近)、并州(治所现太原)、益州(四川)、凉州(治所现武威)、青州(治所临淄)、交趾州(汉所番禺)、朔方州(治所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州设刺史;京都都地区设司隶州(治所洛阳)。
东汉时废朔方归入并州,改交趾为交州,刺史改为州牧。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州”开始成为一级行政区实体。东汉末年,刺史大多演化成割据一方的诸侯。
三、三国时期(州制)
地方行政区分州、郡、县三级(至隋朝相同)。州为最高的行政区划单位。三国时共有州17(其中荆、扬各有二州),郡167,县1206。
曹魏置有司隶、豫、兖、青、徐、雍、凉、冀、并、幽、荆(汉荆州北部)、扬(汉扬州北部)12州,领郡101、县731。
孙吴占有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置有荆、扬、交、广4州,领郡44、县337。
蜀汉占有今四川和陕西汉中盆地,仅置益州一州,领郡22、县138。
四、西晋(州制)
为州制最完善的阶段,共有21州。由原益州分出今陕西西南部和四川东部置梁州,分出今云南为宁州,从荆、扬两州分出今福建、江西为江州,自荆、广两州分出今湖南东部、东南部和广东东北部置湘州,从雍州分出秦州,再由幽州分出平州。
五、东晋南北朝(州制)
全国乱置州、郡,州郡县三级制,相当一部分名存实亡。
六、隋朝(州县制)
隋初,仍沿用州郡县三级制,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
公元583年,罢郡为州,以州统县,建起了州县两级建制,共有190州,1255县。县下为乡、里。
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史看,隋朝是处于从州制时期到道制时期的过渡阶段。
七、唐朝(道制)
唐代行政区划基本上为三级制,主要是道—府(州)—县,后期的道—节度使—府(州)—县制,由于道为虚设,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和岭南;每道置采访使,监督地方政务,属监察区。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由10道变15道,山南分置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置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置都畿道,江南分置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道逐渐演化成州(府)以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唐中后期,采访使改为观察使(或节度使),节度使又称“藩镇”,节度使的属官有行军司马、判官、支使等,节度使在唐朝后期实际取代了道。
道(节度使)辖府、州。州为唐初李渊统一中国后,沿袭隋朝而来,州、郡两名曾经迭相改用;州的主官称刺史,置别驾、长史、司马为上佐,并有司录、功、仓、户、兵、法、士等诸曹参军事。唐朝还设有京都府、都督府和都护府三类府。京都府有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原并州)、江陵府 (原荆州),府设府尹、少尹等官。内地重要地区置都督府。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安西(管辖天山以南直至葱岭以西、阿姆河流域)、安北(辖外蒙古和俄罗斯境)、单于(辖内蒙)、安东(辖东北)、安南(治所现越南河内)、北庭(管辖天山以北)六个都护府,都护府以本族首领为都督或刺史,可世袭。
府、州下领县。贞观十三年(639年),10道统领府、州358,县1551;开元末年(740年),15道统领府、州328,县1573。县分京(赤)、畿、望、界四等。县主官称县令,职掌劝课农桑、征督赋税、编制户籍、躬亲狱讼等;佐官有县丞、主簿、县尉、录事等。县下为乡、里,“百户为里,五里为乡”。
八、宋朝(路制)
宋朝鉴于唐藩镇割据的惨痛教训,取消了节度使的设置,将唐之“道”改为“路”,实行了路、府(州)、县三级建制。
宋太宗初设15路,后增至23路,即:京西路(后分为南、北两路)、京东路(后分为东、西两路)、河北路(后分为东、西两路)、河东路、陕西路(后分为永兴军、秦风两路)、淮南路(后分为东、西两路)、江南路(后分为江南东路、江南西路)、两浙路、福建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四川路和峡西路(两路后分为后分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南宋半壁江山分成16路。一路之内,设帅、漕、宪、仓四司:帅司即安抚使,掌兵民事务;漕司即转运使,掌财赋;宪司即提刑按察使,掌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使,掌救恤;四司皆为中央派驻地方监督各州府政务的官员。北宋还设有4个京府:东京(开封)、南京(应天,今河南商丘)、西京(洛阳)、北京(大名),主官为府尹。
宋代路下为府、州、军、监,正规建制是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军设于军事要冲地带;监设于矿区,经营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主官名称分别是知府、知州、知军、知监。
县有望、紧、上、中、下之分,以京朝官任县令者称知县,以选人任县官者称县令。知县、县令下有县丞、主簿、县尉。
九、元朝(行省制)
自元代开始,中国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历经元、明、清三代。
元英宗至治年间,全国划分为12个一级行政区,即1个中书省和11个行中书省: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征东(即高丽国)。各行省设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但也有不辖县的路、府、州;不隶于路的府、州,而直隶于行省。直隶于行省的府、州称为直隶府、直隶州;隶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散州。
各路设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总管等职,其下设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以及经历、智事、照磨等。各府设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下设同知、判官、推官等。州也设达鲁花赤、州尹、同知、判官等。县设达鲁花赤、县尹、丞、主簿、尉、典史等职。县下设乡都、村社、里甲。
十、明朝(行省制)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革行省制度,设布政使司为最大的行政区划,其性质仍同行省。除北京、南京以外,全国计有13布政使司: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俗称13省。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省之民政事务;同时又设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掌军事,合称“三司”。明朝中叶以后,原来向地方临时派遣的督、抚逐渐转变为地方常设机构,总督和巡抚渐变为地方行政长官。
布政使下设府、县两级。府的主官是知府。明朝也有州,但基本不算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有的地位相当于府,有的相当于县;州官是知州,下有同知、判官等。县主官为县令,下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县以下有里甲(后演变为保甲)
十一、清朝(行省制)
清朝设省、道、府、县四级建制。
清初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隶为直隶,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康熙初改布政使司为省,又分湖广为湖南、湖北两省,分江南为江苏、安徽两省,分陕西为陕西、甘肃两省,全国共为18省;另在边疆设有奉天、吉林、黑龙江、乌里雅苏台(外蒙古)、伊犁、西藏、西宁、内蒙古盟旗8个政区。清光绪时置新疆省、台湾省,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加上内地18省共为23省,为中国现代省的政区划分奠定了基础。清朝以巡抚为一省主官。
另外巡抚之上,还有总督为地方级别最高官员,由总督辖两省或三省事务。清有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计8个总督。
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厅),置知府,由同知、通判佐专门事务。
府下领散州(厅)和县。州设知州,厅以同知或通判为长官。县主官为知县,下设县丞、主簿,其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县下为里甲制。
补充回答: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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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古代的政治体制,在秦朝创立,其内部存在着两对矛盾,发展趋势是皇权和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不断的加强有效地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历朝加强皇权的措施,如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宋朝的“二府三司”制、元代的一省制、明代废丞相设内阁等内容都要求掌握。

简述封建社会中央、地方政府机构的演变<秦元明清》 谈谈对封建社会发展...
答:3. 地方监察制度:秦始皇时期设立监察制度,汉朝时期进一步完善,隋唐时期形成独立的监察系统,明朝和清朝的地方监察制度基本上沿用明制。三、官僚制度的演变 1. 选官制度的变化:西汉时期实行察举、征辟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至明清时期实行科举制。这些变化反映了封建社会对官僚制度的需求...

我国历史上从秦朝到清朝时期中央专制集权是怎样一步步的发展的
答:这一制度虽然也在发生着不断的演进,但从本质上看却并未发生多大的改变。而且从其内在的机制看,似乎也没有发生质变的条件和可能。如果不是一种外来的而且强大的力量的冲击,是很难改变其自身运行的轨迹的。近代以来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艰难,也从反面证明中国的中央专制集权制度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从秦朝到清朝封建君主专制是如何一步步加强的?这种专制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汉朝时期得以巩固“汗承秦制”:刺史制度,推恩令,附益之法,独尊儒术。隋唐时期使之完善:三省六部制,科举制,府兵制。北宋时期得以加强;分化事权,完善科举制,加强中央集权。元朝时发展:地方实行行省制。明请时期空前强化,到清朝达到顶峰:明废丞相,地方三司分权,特务机构,八股取士。清设军机处...

从秦朝到清朝 中央集权如何一步步加强
答:秦朝推行都县制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地把地方的各种权力都收上来,不让其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积蓄出威胁中央政府的能量。从秦汉到明清,行政制度虽然一变再变,但万变不离郡县的原因,也正在于此。而两千年之间,州郡长官的权力l和地位的不断衰落,所表现的就是一副中央日强、地方益弱的演进图。宋...

从秦朝到清朝针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采取措施?
答:秦朝:确立皇帝制、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汉朝:西汉改革管制,设立内朝和外朝,加强皇权。实行刺史制度。唐朝:三省六部制,分割相权,加强皇权。宋朝: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元朝: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物;设宣政...

秦朝到清朝时期中央专制集权是怎么一步步发展的
答:秦汉的三公制度,是以丞相为首,百官隶属于皇帝,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西汉武帝时设置中朝,东汉刘秀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隋唐的三省体制,则把相权一分为三,体现皇权的加强;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永乐朝创设内阁,至清朝又设军机处,这一变化反映皇权已达顶峰。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

秦朝到清朝的所有管理地方的制度
答:从秦朝到清朝,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多种地方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地方管理制度:1. 秦朝:中央三公九卿,地方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每个郡下设若干县。这种郡县制度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更加有效地控制地方,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2. 汉朝: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度,并在汉武...

如何概括中国从秦朝到清朝的社会结构?
答:一、君主专制的发展秦朝:确立君主专制制度,规定君王权力至高无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君主权利,设立三公九卿,是各个部门责任分明,从而分散相权。隋唐:改变前朝制度,确立三省六部制,三省都是中央的政府工作机构,具有同等的权利,这样的设置便能够将最高权力掌握在君主手中。北宋:设二府三司,每个机构都...

从秦到清,君主专制不断加强的过程,始终隐含着哪两对基本矛盾?
答:    趋势: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地方权力不断削弱;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    解决:改革地方官制:废行省、设三司;改革中央官制:废除丞相、权分六部。    影响:消除了地方割据的隐患,这是对元朝行省制度的一大发展。但使皇权...

...讲一讲我国历史上从秦朝到清朝时期中央专制集权是怎样一
答:秦汉是中央专制集权制度建立发展时期,隋唐是完善时期 明清达到顶峰,废丞相,设军机处等等都可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