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作者&投稿:星牧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以上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接待、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负责办理议案、提案。
(三)食品安全协调处。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和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四)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监督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及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的有关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工作;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
(五)医疗器械监管处。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核发工作;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检查;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变更、补发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六)药品安全监管处。
组织实施对药品研究、生产、使用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负责科研和教学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申请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药品注册、生产、特殊药品相关行政许可检查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核工作;承担广州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七)药品流通监管处。
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药品经营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和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核、评定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储备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承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门店)GSP认证证书核发、变更和撤销以及药品经营企业(批发)许可工作资料收集、现场审查等工作。
(八)组织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党群、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医药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参与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工作。   (二)规划财务处。   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三)政策法规处。   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和发布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四)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强制检验工作。(六)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七)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监督管理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药品注册处。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执行;承担地方药品标准的制定及监管工作;审核、审批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申请;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审批工作;承担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九)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特殊药品;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等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药品委托生产的审核审批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十)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药品广告的核准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药品交易行政许可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十一)医疗器械注册处。   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承担医疗器械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承担相关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审核、核准工作;承担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优化注册管理流程;承担医疗器械广告核准工作。(十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   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注册真实性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十三)保健食品监管处。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督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的执行;承担保健食品质量和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审核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承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核准工作;优化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十四)化妆品监管处。   掌握分析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国家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化妆品质量和标准的有关监管工作;审核化妆品的注册申请;承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优化注册和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十五)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工作;组织指导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评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六)科技和标准处。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标准。   (十七)稽查局。   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市县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并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工作。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内设机构设有21个:
办公厅、综合司(政策研究室)、法制司、食品安全监管一司、食品安全监管二司、食品安全监管三司、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管司、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医疗器械监管司、稽查局、应急管理司、科技和标准司、新闻宣传司、人事司、规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

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分别什么性质的单位?其下属单位有哪些,又是什...
答:1.省、市、县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直属职能部门,属于政府单位性质,负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的下属单位包括:稽查局、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
答:(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8个分局,规格均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负责各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8个分局为: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原分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答: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监管有关工作信息;审查和监测食品、化妆品广告;指导和监督全省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五)药品注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答: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承担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史志和行政后勤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二)综合协调处。承担食品安全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答:(十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海分局。 (十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分局。 (十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隆分局。 (十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圆陀角分局。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主要职责为:依据市局授权和委托范围,承担所辖区域内涉及特种设备、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具有审批、确认性质权力...

市药监局的下属单位是什么
答:市药品监督执法监察局一般分为四类下属单位:直属分局、区县镇分局,药品检验所,药品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1)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 一、负责本辖区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依法进行...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答: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答:内设机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答:省药品监察所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江苏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是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对食品和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技术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省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药品注册检验、进口药品检验、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开展药检科研和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承担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抽查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设2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拟订总局机关有关政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总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总局机关全国性会议计划的管理。 拟订总局重大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承办总局党组和总局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