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认定细则

作者&投稿:尾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工地是怎么样的? 最新 工伤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201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条例》对建筑工地有什儿规定? 《关于确立 劳动关系 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国务院关于解决 农民工 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 工伤保险 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建筑工地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有明确的规定。 明确劳动关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书面 劳动合同 不影响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建立。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明确所受之伤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在因工 伤残 或患职业病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所在的建筑公司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有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建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 最新工伤认定司法解释工地 是怎么样的?这个最新的工伤认定也确实是对于受害者争取了很大的利益和权益,也让用人单位要给员工购买保险意识也提高了 , 所以受害方完全不用担心工伤赔偿的问题了,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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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答: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

2020年天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和视同工伤的认定。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患职业病的职工和跨省市流动作业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前款规定外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第十二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 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

2020年宁夏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答:第十五条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的范围依照《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伤认定程序按照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工伤认定办法》执行。 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伤害事故后,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在伤害事故(职业病确诊)...

2020年安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答: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

关于工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一、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有:《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

2020年北京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鉴定及赔偿标准)
答:申请人应当在《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补正全部材料。 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工伤认定申请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应当及时报请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二条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申请人撤回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认定程序终止。 工伤认定程序终止的,申请人在《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细则以及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第二章?工伤认定 第十二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下称受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参保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

河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答: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经办机构。 对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职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核发《工伤证》。《工伤证》由职工本人保管...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答:第二十七条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从作出复查鉴定结论的次月起,按新的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供养亲属应当在30日内报告经办机构,经办机构从条件发生变化的次月起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 职工下落...

重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答:二、在渝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省(市)用人单位和我市在市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在用人单位法人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其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其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