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前期预防的规定有几个方面

作者&投稿:仲孙肤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

      从以上对职业病定义来看,构成我国职业病,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
      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
      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
      职业病发病原因相对来说比较明确,职业病防治关键在“防”。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业病防治法》第15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二、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进行处罚。
      四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我国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依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类。
      《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规定进行。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第19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对于劳动者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容易诱发职业病的发生。
      考虑到放射性、高毒等作业的危险性,国家需要采取不同于一般职业病防治的特殊管理办法,对这些作业的职业病防护工作制定更严格的标准,对放射性、高毒作业实施特殊管理。
      高危粉尘作业指的是接触粉尘的高度危险性作业,如接触石棉粉尘和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可能导致尘肺病“高发、群发、速发”的粉尘作业。高危粉尘作业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十分严重,对高危粉尘作业进行特殊管理,有利于有效解决尘肺病高发的问题。
      2002年国务院发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将有毒物品划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并对高毒物品管理作了相关的原则规定。之后,卫生部颁布了《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 [2003]142号 ),列出了54种高毒物品,包括:
      (1)《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MAC
      (2)MAC>1mg/m3或者PC-TWA>1mg/m3,但职业病发病居前十名的有毒物质共1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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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的措施
答:4.2 前期预防 4.2.1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4.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均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哪些
答:《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包括几个方面:2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1.采取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如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病危害;对作业场所的危害进行评价、控制与管理等2.实施对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包...

职业病的防范措施
答:4.2 前期预防 4.2.1 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申报。 4.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均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
答: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下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

职业病防治的八字方针是什么?
答:有尘肺病防治的八字方针,指的是“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等综合措施。“革”是指进行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水”是指进行湿式作业,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密”是指把生产性粉尘密闭起来,再用抽风的办法把粉尘抽走。“风”是指通风除尘。“护”是指个人防护。作业...

职业病网| 预防职业病有哪些措施?
答: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资料要做到一人一档。五、加强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一)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时,要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把住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关”,即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切实...

怎样预防职业病、
答: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979,1983-1989及1989年后分别公布的),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

预防职业病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上班族常见职业病及预防你知道有哪些吗?上班族由于久坐不动,面对电脑,易引发多种职业病。那么上班族常见职业病及预防有哪些?上班族常见职业病及预防 1、颈椎病 颈椎病是办公室常见疾病,它的产生主要因为办公室办公过程枯燥单调,需要集中精神来处理手边的事务,颈椎长期得不到运动,造成肩部酸痛肿胀,...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女职工有权拒绝矿山井下、高强度体力劳动等禁忌作业。职业健康检查是早期发现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禁忌症,减轻职业病危害后果的重要措施,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不能由一般健康体检替代...

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负有以下义务: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